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 14:59 信息来源:怀化市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怀建安委发〔2020〕6号
怀化市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建安委:
为深刻汲取“10.22”中方县泸阳镇台泥(怀化)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砂石骨料生产线及矿山石灰石技术改造项目支模架坍塌事故和“10·29”怀化高新区五夷芯视界项目旋挖桩钻孔坍塌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1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岁末年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国甫书记、绍业市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委定于近期开展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企业、燃气设施和配送网点为主,重点督查以下内容:
(一)各地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是否传达贯彻中央、省、市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否建立“一情况两清单”,严格开展专项整治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动态管理,限期整改销号。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地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的情况(执法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三)各地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办理及安全检测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租赁、拆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标准节、附着装置、地脚螺栓及其他构配件是否为原制造厂产品;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及建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实体安装、使用等情况。
(四)各地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全市住建领域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在建项目是否有部分工程招标、全部项目开工的情况;是否有主体工程招标、专业工程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有施工项目招标、服务性项目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有部分内容以暂估价形式纳入主体招标范围,是否存在通过暂估价的形式变相规避招标情况;政府投资等项目是否按规定备案,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相一致,是否有阴阳合同情况;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投标文件委派,如有变动,是否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了变更手续,合同价与中标价、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是否一致的情况;工程主要部分、关键部分是否由中标单位完成,分包工程是否经业主同意,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分包单位是否有再分包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厂商、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五)各地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受监工地现场是否严格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是否严格落实老旧非道路工程机械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管工作。
(六)各地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政府投资项目(含市政工程)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是否按图施工、设计图纸变更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原材料进场是否进行检验。
(七)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情况。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生产、运(输)送预拌混凝土。住建部门是否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质量督查,是否对出具虚假报告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八)城镇燃气企业、燃气设施和配送网点安全管理情况。
(九)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重点检查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是否全覆盖、施工现场维权公示制度是否全覆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专项账户管理制度是否全覆盖、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制度是否全覆盖、农民工工资是否由专用账户支付、政府项目欠薪案件是否清零、国企项目欠薪案件是否清零。
(十)2020年第三季度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各检查组必须在12月2日-11日期间下沉一线,完成此次大排查工作。
(二)抽查项目。采取“四不两直” 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检查施工项目和燃气企业。一是对每个县市区(含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下同采用网上平台抽取或巡查的方式确定2个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安置住房项目原则上不少于1个);二是每个地区检查两家燃气企业或经营网点(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各1家)
(三)反馈意见。督查组向受检地区建安委反馈对工程项目、燃气企业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并视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各级各部门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按时限要求落实处理建议,并将整改及处理情况书面报告我委。
(四)检查通报。根据各地受检准备情况和实地督查情况,下发2020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将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对各地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好的做法以及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将公开宣传和曝光。
三、工作要求
督查组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纪律作风的系列规定、办法,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各县市区可按工作餐标准接待一餐,其他食宿费用由督查组按标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余雨军
怀化市建筑施工和城市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