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7:24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建函〔2020〕111号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的通知》(湘建村函〔2020〕1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面对标对表,确保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1.确保完成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销号任务。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做到整治一处、达标一处、销号一处,保证整治质量和效果,尤其是《通知》中省级核查验收发现问题的通道县、沅陵县、溆浦县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提请政府专题研究,严格按照省厅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其他县市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和后续管理工作,坚决防止重复堆放和新增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2.确保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截至8月底,沅陵县马底驿乡,溆浦县油洋乡垃圾中转站建设施工进度较为滞后,仍处于三通一平阶段。相关县市区要强化工作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
3.确保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治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目标值以上。该项指标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比例未按要求达到目标的,按比例扣分。《通知》中我市有8个县市区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治理的行政村比例未达标,请相关县市区全面查找设施设备、保洁队伍、资金保障、监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针对问题补齐短板,逐步提升治理水平。
二、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要加强与农业农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态环保等部门沟通衔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遇到重大事项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处理,共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三、坚持目标导向,加大工作调度,严格考核督导
各县市区要坚持目标导向,根据省住建厅下发《通知》中反馈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我局将进行核查、通报,对工作推动不扎实、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县市区适时提请市政府启动警示、约谈程序,工作严重滞后导致全市考核被扣分、不达标的将严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相关县市区将整改情况及佐证材料于2020年9月29日前报市住建局。
联系人:黄博寒、蒋娟,联系电话:0745-2220372
附件:《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攻坚行动的通知》(湘建村函〔2020〕116号)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