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16:5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建函〔2020〕83号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4日
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20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工作部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安办发﹝2020﹞2号)等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大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工作规范化和监管信息化工作,深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建筑起重机械、支模架、脚手架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部分企业未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仍然薄弱,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非常严峻,需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一、2020年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事故情况
截至目前,我市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重伤1人(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分别是2020年6月20日,通道县礼雅新城护坡喷浆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0年7月6日,洪江市公共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接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凸显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面存在不足,当前我市正处于夏季高温、汛期季节,建筑施工事故高发期,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更加紧迫。
二、事故专项分析
(一)从发生事故类型分析:高处坠落事故2起、死亡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00%。
(二)发生事故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情况分析:通道县礼雅新城护坡喷浆工程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
(三)发生事故的工程性质分析:洪江市公共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项目为公共建筑工程,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0%;通道县礼雅新城护坡喷浆工程为附属工程,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0%。
(四)发生事故的区域分析 :2起事故均发生在县市区,占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100% 。
三、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
(一)在建工程数量
目前全市共有在建工程263个,其中市本级项目94个;县(市、区)项目169个。
(二)在建项目录入信息平台情况
目前全市共录入信息平台项目250个,其中市本级录入信息平台项目91个,县市区录入信息平台项目159个。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情况
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项目29个,其中市本级14个,县市区15个,辰溪县、麻阳县、新晃县、会同县、通道县无考评“优良”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4个,其中市本级1个,县市区3个,中方县、辰溪县、麻阳县、新晃县、会同县、通道县、芷江县、沅陵县、洪江区无考评“不合格”项目。二季度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优良”项目30个,其中市本级13个,县市区)17个,麻阳县、会同县、通道县、洪江区无考评“优良”项目;考评“不合格”项目14个,其中市本级2个,县市区12个,溆浦县、会同县、洪江市、洪江区无考评“不合格”项目。从统计情况来看,部分考评机构没有贯彻落实《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没有对建筑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针对考评结果失实情况,市住建局将组织人员对项目考评工作数据异常的县市区进行符合性抽查。
(四)隐患排查及专项治理情况
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如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雨季汛期专项检查、建设工程临时用房和围挡专项检查、交通顽瘴痼疾专项检查及扬尘专项治理检查等。
四、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到位
1、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仍突出
“ 打非治违”收效甚微,非法违法建设项目依然存在。大部分县市区建设领域的“打非治违”未与自然资源、住房保障、城管执法、市场管理等部门形成合力,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挂靠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建筑市场上存在着拆分项目过细、工程标价过低、不合理压缩工期等问题。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重点工程、教育卫生项目、保障性住房,甚至没有有资质的责任主体,给质量安全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2、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仍滞后
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仍处于低要求、低水平的发展层面,离上级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很多防护仍不是定型化、工具化,考评扣分项得不到彻底整改,只求过得去,没有争先创优的动力。
3、监督工作规范化水平参差不齐
一是规范化监督水平亟待提高,部分县市区一线监督人员监督检查的深度不够,许多问题没有发现,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缺乏针对性指导。二是发现问题落实整改不力,一些项目监督整改通知单中多次记录同一问题,但现场一直未整改到位,未按要求直接上报安全考评“不合格”。三是现场监督执法不到位、不规范。部分县市区一线监督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不到位,也未严格组织复查,施工现场一些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存在“走马观花”现象;部分监督人员执法措施不硬、处罚不严,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没有及时录入平台。
4、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到位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情况不乐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备的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实际现场管理人员不符,而现场的管理人员水平有限,安全意识差,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项目对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流于形式,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风险辨识防范能力,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技术交底直接上岗;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部分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管理毫无痕迹或者局限于纸面上,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未形成闭合链,现场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改只能依赖监理和监管人员把控,安全生产工作无法长效开展,类似问题未根治。
5、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不够深入
专项治理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尤其是施工临时用电工程、支模架、脚手架的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两张皮”现象屡禁不止。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还要加强,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编制、审核完成后要按方案交底、检查、验收。
(二)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
1、起重机械管理和现场操作仍不规范
施工单位未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先办理起重机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后,再组织施工,甚至刻意隐瞒不办理安装前审查告知,使用过程中维护保养流于形式,塔吊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等不接线或擅自短接,不同厂家、不同规格标准节混装,自行加工或接长、截断附墙架,施工升降机门联锁装置失效、防坠安全期过期,物料提升机停层装置失效、缆风绳地锚不符合规范要求、附墙架不装斜撑杆,金属结构件锈蚀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企业或个人无资质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主要表现在顶升加节和附着安装;一些监理企业未对起重机械安拆过程实施旁站监理。吊泵管浇筑混凝土现象屡禁不止,监理人员视而不见。
2、脚手架、支模架的搭设和防护不到位
对于技术规范中关于设置扫地杆、剪力撑、水平系杆、连墙件、横向斜撑、主节点处的小横杆、架体基础等构造要求未严格执行,未严格按审批的方案实施,使架体稳定性和刚度降低;脚手架操作层未满铺架板,架体内不按要求设置安全平网、立网;进场验收的实测实量流于形式,钢管壁厚未满足规范和省厅文件要求。
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不到位
施工现场消防水管主干管管径小于100mm或使用PVC管作为消防水管,楼面未设置消防水平干管或软管接口等现象较为普遍;施工易燃场所及楼层无消防灭火器或配备灭火器材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动火审批作业程序未严格执行,现场随意用火、无监护人和防护措施不到位现象较普遍;消防车道未设置或未按规范设置等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4、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
现场用电系统未按审批的方案实施,安装完毕后未组织联合验收,现场用电管理混乱;未按“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和“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敷设施工临时用电,电线电缆敷设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和开关箱共用,用电设备未连接PE线,未设置端子板,使用可调式漏电保护器,室外开关箱无防雨措施等现象时有发生;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接配开关箱,且开关箱内一个开关接多个用电机具和设备正常不带电外壳未重复接地现象普遍。施工用电档案流于形式,现场没有相应检测仪器,相关检查和检测数据凭空想象,不能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
5、临边防护、高处作业管理不规范
洞口及临边防护不到位,脚手架操作层架板未满铺,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等现象较普遍;部分项目进入装修阶段后,随意拆除电梯井、楼层临边、楼梯临边等防护栏和安全门;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交叉作业区域及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未到位。
6、扬尘防治“6个100%”落实不到位
现场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车辆出场冲洗不到位甚至不冲洗,沉淀池尺寸过小或未及时清理;砂浆搅拌和材料堆放处场地无排水措施,泥泞不堪;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裸露土体覆盖不到位;主要道路硬化不到位;楼层和场内道路、堆场未及时进行清理,未采用湿法作业,建筑灰渣随风飞舞。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清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
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湖南省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针对目前作业高峰期建筑施工特点,严格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是加强深基坑、高切坡、管沟深槽开挖和土石方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加强居住密集区、学校等重点区域工程施工巡查力度,以防坍塌、防雨水倒灌等为防范重点,做好现场排水、安全支护、动态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二是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支模架和脚手架安全管理,规范起重机械设备、架体附着设施以及拉结设施设置,做好防排水措施,切实提高设备及架体抗风、防雨、防倒塌能力。三是加强施工临时用电和临建设施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临建设施和工棚结构、基础、排水等情况,确保用电及防雷安全。四是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以防风、防滑、防高坠作为检查重点,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推广可视化安全教育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组织各地对所有在建项目开展考评,每季度公布安全生产考评不合格项目,每年度公布考评优良企业和不合格企业,年度考评“不合格”企业纳入差别化管理,考评结果作为诚信评价、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督促企业健全标准化管控体系,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关注所有在建项目整体安全水平。推荐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利用17套“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系列视频”进行可视化安全教育。(www.Hngczl.com.cn)
(三)进一步督促建筑业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认真对照《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推动企业和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措施、责任、资金、时限“五到位”,不断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安全投入保障体系、安全培训教育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二是按照《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湘安发〔2020〕1号)要求,健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推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报告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制度,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广“一会三卡”(班前会、隐患卡、动工卡、应急卡)制度,推动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四要素”(人、物、制度、时空环境)本质安全建设。
(四)进一步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结合扫黑除恶、行业乱象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切实增强执法意识,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各类施工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坚持有检查必执法、有违规必处罚,做到“零容忍、重实效”。要通过严格执法、严防死守、严抓严管,不断完善安全责任检查、考核和追溯机制,推动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五)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首先要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加强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实现安全行为规范化和安全管理标准化,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建筑工程“互联网+智慧工地”建设。
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安全管控,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等文件要求,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部位,深入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生产重点时期排查整治,加大对事故频发及发生较大事故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市场现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
一是认真开展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落实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建筑起重机械机械安全监控系统,推动建筑起重机械的信息化监管。严厉查处无资格安拆、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起重设备以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设备检测过程的监管,对发现的不规范检测以及弄虚作假行为要及时提出处理建议。探索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培训基地,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实务培训;完善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结构特点、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脚手架、支模架专项检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钢管扣件按批次进场检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落实对进场的钢管扣件进行测厚、称重等责任,督促施工企业按实际能用作承重结构的钢管壁厚编制脚手架支模架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搭设,督促监理企业严格审查并监督实施。
三是扎实开展好预防高坠事故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以及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钢结构屋面施工、脚手架搭设、起重设备顶升及拆装作业、模板搭设作业、卸料平台操作、移动式脚手架作业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设置高空安全作业平台、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以及高空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带(绳)、未进行安全交底的,一律不得进行作业。
四是继续开展监理专项治理。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认真部署整治工作,摸清本地监理企业和人员底数,对照本地在建项目,督促监理企业配足配齐项目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现场监理职责,按照规范化要求开展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对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到位、现场不履职、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使用假证和监理责任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停业整顿和降低资质等级等措施予以严肃查处。
五是进一步深化消防专项整治。各地要加大宣贯和整治力度,确保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疏散通道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配置到位,临建设施满足防火要求,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材料存放管理严格,严格落实现场动火审批制度。
(六)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防治工作
严格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6个100%”(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市本级、各县市区主要建筑施工工地安装扬尘监控监测设备,所有工地必须建立扬尘控制防治工作台账,实现施工工地重点环节和部位的精细化管理。
(七)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
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三个转变”,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三定”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严格实行隐患“一单四制”。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一律按照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同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