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8 17:13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建函〔2020〕92号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湘政发〔2015〕20号)和《怀化市信用办关于印发〈2020年怀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怀信办发〔2020〕1号)精神,全面推进住建部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和标准体系,初步建成覆盖全市住建系统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开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并纳入“信用怀化”信用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与国家、省、市信用共享平台互联互通;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信用记录全覆盖、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等重点任务,助推“信用怀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全市住建领域诚信环境得到显著优化。
二、组织领导
成立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建国
副组长:李显军、陆安智、陈和平、谌业贵、李电章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信用办”),办公地点设局办公室,由陆安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全局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及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提交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二)及时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及市信用办的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牵头科室: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0年8月底前)
(三)建立管理制度
1.制定联合惩戒工作制度。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将联合奖惩措施融入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的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的监管和服务环节中。同时积极扩大到其他领域,扩大联合惩戒范围。(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2020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2.制定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完善本房地产市场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及操作细则,明确该“黑名单”认定的范围和依据,认定及退出的操作程序及奖惩措施等,推动诚实守信典型和违法失信典型,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定期公示行业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并及时向“信用怀化”网站推送。(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2020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3.制定其他相关信用制度。及时制定双公示录入、审批前信用记录查询、信用承诺应用、信用修复规范、失信提示警示约谈、行业信用培训及行业分类监管等相关信用制度。(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机关科室)
(四)信用信息归集报送
1.按时录入行政许可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生效7天内在本单位网站公示,20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怀化”后台系统,其他行政权力信息、主体基础信息、信用承诺信息、被列入红黑名单等能反应主体信用信息状况的信息,做到应录尽录,公示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建工科、房监科等相关科室)
2.及时更新红黑名单数据。根据国家和省、市已发布的红黑名单制度,若红黑名单出现变动,认定部门要及时书面告知市信用办并在系统内进行更新,各相关科室每年至少推送1次“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数据。(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相关科室,2020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3.推送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加强对正面诚实守信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注重挖掘整理本行业涌现的诚信典型,定期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向“信用怀化”网站推送。及时公示并推送本行业严重违法的失信典型案例,配合做好确认联合奖惩目录清单,根据目录清单的内容制定本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每年至少推送1个典型案例。(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2020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4.加强工作动态与信用报送。工作中产生的与信用相关的新闻简讯、方案文件印发、活动开展情况、会议报道、风险提示、警示约谈、信用宣传等信息及时在“信用怀化”网站发布。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每月至少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相关工作信息1篇;全局每月向“信用怀化”网站推送工作动态宣传稿件至少2篇。(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市燃气办等科室和单位,2020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5.信用主体信用承诺。行业管理部门应提倡和鼓励来办理业务的企业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引导本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集中作出行业信用承诺。(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
(五)信用监管
1.事前监管。完善本单位查询信用记录事项目录,在实施行政许可、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主动查询信用记录,把信用审查作为行政履职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列入红黑名单的主体依据《怀化市发布的信用红黑名单及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相应的奖惩。
2.事后监管。对国家下发的本行业本领域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或差”的企业实施信用警示性约谈。(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
(六)信用修复
1.信用修复告知。在行政处罚和黑名单认定事项中向市场主体告知信用修复相关规定和修复流程。(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
2.信用修复实施及自主培训。按本行业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的修复标准和流程及市信用办制定的信用修复框架实施办法规范实施信用修复,主动组织存量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等科室)
(七)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宣传
1.落实《湖南省“诚信建设万里行”宣传活动方案》相关工作任务。通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质量月”“6.14信用记录日”等诚信主题实践活动,把依法治信、依法建信、依法用信作为信用普法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营造良好的诚信法制环境,推动公民诚信意识和社会诚信水平不断提升,共同营造诚信文化的良好氛围。全局每年至少组织2次诚信文化教育宣传活动。(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人事科等科室,2020年度工作任务详见附件)
2.报送诚信建设万里行典型案例资料。挖掘正反两面案例,弘扬诚实守信的感人事迹和鲜活案例,重点针对电信或金融诈骗、虚假广告、侵权假冒、非法集资、逃废债务等社会关注严重失信问题,曝光失信典型。(责任科室:房监科、建工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怀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明确具体人员,积极主动开展信用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宣传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挖掘群众申报的诚实守信典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住建领域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三)加强督导督办。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各单位不良事件处理、信用信息公开、数据共享等情况,实行定期通报机制。对信用工作开展情况较差、配合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和单位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确保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怀化市住建局2020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评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 单位 |
考核要求 |
完成时限 |
|
1 |
制定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
办公室 |
|
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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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召开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 |
办公室 |
房监科 建工科 |
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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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立全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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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部门社会体系建设组织机构,落实分管科室、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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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
①明确制定联合奖惩工作制度。 ②建立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③建立行业红黑名单的跨部门应用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根据《怀化市信用办关于印发〈怀化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的通知》(怀信办发〔2020〕1号)精神,结合本科室行业管理工作情况,出台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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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制定本单位其他信用相关制度。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双公示数据录入、审批前查询信用记录及信用产品、信用承诺应用、信用修复规范、失信提示警示约谈、行业信用培训、基于信用为基础的行业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等信用相关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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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用信息归集报送 |
①怀化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②工作动态与新闻报送。 |
办公室 |
建工科 房监科 |
行政许可数据录入;工作中产生的与信用相关的新闻简讯、方案文件印发、活动开展情况、会议报道、风险提示、警示约谈、信用宣传等在“信用怀化”网站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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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及时动态更新红黑名单信息数据及联合奖惩实施情况及成效案例。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2020年度各业务科室落实联合奖惩实施并及时推送奖惩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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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场主体信用承诺 |
鼓励来办理业务的企业主动作出信用承诺,引导本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作出行业信用承诺。 |
行审科 |
房监科 建工科等科室单位 |
扫描资料上传并存档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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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信用监管 |
①事前监管:在实施行政许可、财政支持、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及信用产品,将其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鼓励市场主体作出信用承诺,在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事项。对列入黑红名单的主体根据《怀化市发布信用红黑名单及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相应的奖惩。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信用记录及信用产品留存查询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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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事后监管:将本行业本领域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等级为“不合格或者是差”的企业实施信用警示性约谈,将约谈情况书面报送市信用办。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对相关失信主体进行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并将约谈情况书面报送市信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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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信用修复 |
①信用修复告知:在行政处罚和黑名单认定事项中向市场主体告知信用修复相关规定和修复流程。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在行政处罚和黑名单认定事项中,向市场主体提供办事指南,并告知信用修复相关规定和修复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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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信用修复实施及自主培训:按本行业上级部门文件规定的修复标准和流程及市信用办制定的信用修复框架实施办法规范实施信用修复,主动组织存量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培训。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按修复标准和流程组织失信企业实施信用修复培训,并留存修复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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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诚信宣传教育 |
开展部门或行业诚信文化教育宣传特别是在“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环境日”、“6·14信用记录日”、“全国安全生产月”、“8.28法制日”等重要节假日宣传活动中开展诚信宣传。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组织开展本行业信用宣传教育活动,留存活动方案、活动照片、视频等,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至市信用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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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报送诚信建设万里行典型案例资料 |
掘正反两方面案例,弘扬诚实守信的感人事迹和鲜活案例,针对电信或金融诈骗、虚假广告、侵权假冒、非法集资、逃废债务等社会关注的严重失信问题,曝光失信典型。 |
房监科 建工科 |
相关科室单位 |
提供具体的守信或失信案例。案例必须要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