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1-15 11:59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奕霖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湖南医药学院新校区燃气问题的建议》(第140号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为满足湖南医药学院用气需求,2018年5月怀化新奥燃气(以下简称“新奥公司”)公司与湖南医院学院新校区签订了道路及综合管网工程燃气施工合同(未签供气合同),2018年7月进场施工,11月完成新校区内2778.3米整体埋地管网的敷设并已验收合格,具备了通气条件,并在完工之后,对燃气管网整体实施了保压工艺,预防管道损伤。
目前,因湖南医药学院用气设备至今未确定,也未与新奥公司签订校区内燃气配套安装合同,致使新奥公司无法开展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为确保新校区于2019年9月顺利搬迁,需学院方面尽快解决好上述问题,在此前提下,新奥公司承诺7月20日前完成其所有燃气安装工程,具备通气条件。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7日
承办科室:市燃气办
联 系 人:张 英
联系电话:133****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