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19 12:02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康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期间提出的《关于请求同意重新启动卢林南路建设的建议》(第211号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卢林南路是贯穿东西城东组团南北走向的交通大动脉,道路全长约3.8公里,路幅宽度为60田,总投资约4.5亿元。2018年以来,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压减投资项目切实做好甄别核实政府性债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面清理核实务有关情况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摸排项目建设和债务风险情况,按照“停、缓、调、撤”原则分类处置。对不属于中央重点项目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安排的12件民生实事的项目与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项目,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之后无重大影响的,一律暂缓;已开工建设且停建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要从严调减投资规模。因卢林南路属于停建范围,项目因此停工。

目前,鹤城区人民政府已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请求同意重新启动卢林南路项目建设。市政府正在进行研究论证,待市政府依法决策后,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8日

承办科室:市住建局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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