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怀化如兴新宝骏汽车4S店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7-17 09:46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如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怀化如兴新宝骏汽车4S店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南路与高堰路交汇北东侧。共1栋建筑物。建筑层数为4层,局部为5屋,层高4.8m,地上各层层高为4.5m;结构形式为框架。总建筑面积8974.3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建筑物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编制的《怀化如兴新宝骏汽车4S店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符合该区域总体规划。
四、综合各职能部门和专家的评审意见,以下各专业设计需细化、修改:
(一)核实建筑标高与场地标高,应与规划审批方案一致。
(二)一、二层玻璃幕墙处应分层设置防火措施。
(三)补充桩基础设计说明。
(四)补充楼面停车位的活载取值,补充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图。
(五)给水管应设置成环状,设计说明中管径与总图不符,应复核。
(六)补充移动式灭火系统总说明及消防分区范围各部位的危险等级等内容。
(七)补充消防水池、水泵房的相关设计内容。
(八)A轴附近的外墙应采用可开启外窗,如不可开启,应设置机械排烟风机。
(九)补充高开窗自然排烟系统中离地1.3-1.5m处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十)应补充设计自动报警系统。
(十一)补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设计,采用新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要求,必须采用A型集中电源系统。
(十二)应完善主要配电箱、客梯等配电系统图。
(十三)消防应急照明等消防用电负荷应采用矿物质绝缘电缆。
请业主及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地震、人防、网管办等职能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优化和完善,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