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房地产领域2019年防范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16:09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湘建房函〔2019〕105号),我局决定在全市房地产领域内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怀化市2019年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9


怀化市2019年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宣传月

根据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地产行业防控非法集资工作,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5月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将房地产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与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紧密结合,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庆祝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房地产领域实际,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宣传教育月活动。

一要抓住宣传重点,加大对易受侵害群体和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区域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创新宣传形式,总结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和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实和扩展宣传队伍,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宣传活动。要切实加大风险警示教育,增强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认识。要加强辖区内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三要把宣传月活动纳入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常态化工作机制,与时俱进,常抓常新。要搞好日常宣传,保持合理频次,做到有序推进。注重将宣传教育与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等工作有机结合。

(二)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要切实认识非法集资危害他人、祸及自身的性质,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资金需求,远离非法集资行为。要提高警惕,切实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觉依法依规经营。

三、其他要求

(一)各地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2019年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并妥善保存相关活动资料。

(二)各县市区含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2019年防范违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报送我局房地产业监督管理服务科。联系人:向春,联系电话:0745-2720471。

附件:2019年怀化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9年怀化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大型集中宣传活动

“六进”集中宣讲活动

发放或悬挂、张贴宣传品

组织场次(次)

参与群众

(人次)

进村组

(次)

参与

群众

(人次)

进社

(次)

参与

群众

(人次)

进机

关(次)

参与

员工

(人次)

进学校(次)

参与师生

(人次)

进工厂(次)

参与职工(人次)

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份)

海报、展板、横幅(张、个)

购物袋等其他各类宣传品(份)

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其他宣传活动或方式

报刊杂志

电视台\电台

网络媒体

发送

短信

(条)

播放防范非法

空中公益广告

(次)

新闻报道

(条)

专题专

访报道

(次)

新闻报道

(条)

专题专

访节目

(个)

网络新

闻报道

(条)

网站专

题专访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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