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溪名都·龙乡东苑二期初步设计》的 批复

发布时间:2019-05-30 16:0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云溪名都·龙乡东苑二期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道与北环路相交处。由13栋建筑物及1层地下车库组成。其中6#楼为1+25层,建筑高度78.75m;7#楼为2+18层,建筑高度64.30m;8#楼为2+18层建筑高度60.90m;9#楼为2+21层,建筑高度69.70m;10栋为1+25层,建筑高度78.60m;13#、15#、16#、17#、18#楼为8层,建筑高度25.30m;结构形式为剪力墙。14#A、14#B为2层,建筑高度9.15m;19#楼为2+20层,建筑高度69.15m。幼儿园为4层,建筑高度16.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65496.76。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 36035.29㎡,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建筑物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云溪名都·龙乡东苑二期初步设计》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符合该区域总体规划。

、综合各职能部门和专家的评审意见,以下各专业设计需细化、修改:

(一)临街商铺底层不可采用单间门面,应修改。

(二)7#、8#、9#楼消防车道未设环形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三)7#楼合用前室短边宽度小于2.4m,应修改。

(四)地下车库封闭楼梯间内设有电梯,应单独设置前室。

(五)应注意总平面图中停车场与建筑物保持6米的间距。

(六)幼儿园的抗震等级应取3级。

(七)地下室外墙及底顶板宜采用C30砼。

(八)8#楼等平面凹入较大,且在凹入部位有大量楼板开洞,应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加强。

(九)14#楼等部分结构超长,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十)总说明中补充《湖南省住宅通病防治规程》依据。

(十一)部分楼栋屋顶消防立管未连接,不能保证上下成环,应修改。

(十二)6#楼分区供水主立管设置在疏散楼梯正中间,不合理。7#楼一层消防电梯前室未设置消火栓。补充9#楼屋面给排水设计。17#楼屋顶未设试验用消火栓,应补充。地下室应补充喷淋系统设计。

(十三)6#楼应补充正压送风系统图。

(十四)幼儿园中庭如果采用自然排烟,应明确自然排烟措施。

(十五)地下室送风及排烟机房风管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十六)幼儿园总箱AL1-0、配电出线导线与前端保护电器不匹配,应复核。一类高层住宅每户都应设一个避难间,其房间门为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h,应补充设置。

(十七)各栋客梯非消防电梯与消防电梯、消防风机等(消防用电)应分回路供电,应修改。

请业主及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与消防救援、地震、人防、网管办等职能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优化和完善,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