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9 16:04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6日


2019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继续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强化监管执法为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职责落实,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三个转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多发势头,坚决稳住安全生产稳定向好态势,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安全监管重点对象

(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重点检查基坑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地下管网等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

(二)城镇燃气设施、燃气储罐场(站)、燃气企业及配送网点。

(三)省、市安全标准化考评不合格项目。

(四)省、市工程质量安全季度考评被列入差别化管理企业。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通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宣讲会、组织专题研讨等方式,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监察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以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要着力提高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促使其自觉服从和配合安全监管执法。

(二)加强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重点建立健全以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制度,促进公正、公平、文明、廉洁执法。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做到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四是建立完善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之日起20日内,必须在门户网站公开。五是建立健全“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制度,确保执法效果。

(三)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明确安全监管主体和“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20%),报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并组织实施。要参照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时间、内容、方法和措施等,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以严格执法推动责任落实。

(四)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辖区建设领域突出隐患问题和典型常见、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现象,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等,对监管体制不顺,仍然存在监管“盲区”、“特区”和监管底数不清、非法违法项目较多的区域开展联合集中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查处,立即责令整改,坚决遏制系统性安全风险。同时,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不定期组织回头看,加大复查力度,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深化燃气“打非治违”,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燃气市场稳定和行业安全。

(五)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要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列出清单,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工作闭环。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企业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重大事故隐患逐一拉条挂账,严格落实“一单四制”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并进行“双随机”抽查执法,对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不及时的,要综合运用失信惩戒、约谈曝光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清零主体责任。

(六)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暗查和“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的安全监管。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主动公示公开行政处罚决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情况作为招投标、资质资格、施工许可等市场准入管理和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对严重失信行为,要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七)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根据省、市统一安排,我局将继续对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市质安监站、市城建支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议工作,以“三比三严”(比数量、比增量、比质量,严格程序、严格惩戒措施、严格自由裁量)为主要内容,按照处罚数、影响力、震慑力均大于去年及依法处罚的基本原则,安全监管执法情况每月一统计、每月一讲评、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力争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形成安全监管执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应制定内部执法机构安全监管执法质量评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执法质量排行榜活动,形成安全监管以执法质量论英雄的正确导向。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及责任主体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1日—11月30日)。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以及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和监管执法“三比三严”评议等工作,强化层级监管,认真督导调度本地区安全监管执法的开展情况。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每月3日前向市局建工科报送月报表(详见附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以及市住建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总结,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于12月24日将工作总结报市局建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是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是抓当前、谋长远、抓源头、打基础的工作,市住建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国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安智、陈和平、谌业贵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履责,狠抓行动落实;搞好统筹协调,明确各级责任,强化考核奖惩,促进行动开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安全监管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依法治安、从严治安”监管执法理念,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参加,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提升执法能力。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配齐执法人员和执法装备,保障执法经费。通过专题培训等形式,提升各级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多种方式推进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定期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运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微信、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宣传报道。加强各类安全监管有奖举报电话的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安全监管氛围。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尤其是对本辖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镇燃气“强执法防事故”行动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市局将定期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报送数据不及时的,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警示约谈。

附件: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附件

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19年  月  日

项   目

单位

本月数

累计数

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立案调查

发现重大隐患

其中已整改

经济处罚

万元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取缔关闭

问责领导干部

行政拘留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

注:本表由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住建部门,市住建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填写,每月3日前向市局建工科报送(上月情况),联系电话:0745-2215561,邮箱:23775451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