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2019年打击侵害群众利益 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暨房地产开发评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30 16:0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现将《怀化市2019年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暨房地产开发评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8


怀化市2019年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暨房地产开发评估领域

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与评估中介行业实际,我局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暨房地产开发评估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怀化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中介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19年5月下旬至2019年11月下旬。

三、检查组成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人员分组另行通知)。

四、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

2、是否存在违规信息发布行为。

3、是否存在违规业务承接行为。

4、是否存在侵犯群众(客户)权益行为。

五、工作步骤

采取日常巡查和举报检查相结合,部门督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重点实施:

1、深入宣传阶段(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31日)。走访中心城区各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评估机构,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政策

2、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10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评估机构按照自查自纠检查内容,及时填报有关情况。

3、巡查督查阶段(2019年7月11日-2019年8月31日)。开展房地产开发市场日常巡查督查,加强线索摸排,由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开发科负责线索收集和举报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45-2720473。

4、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9月1日-2019年11月30日)。在日常巡查督查的基础上,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整治,对涉及“黑、恶、乱”等行为及时上报公安机关

六、工作要求

1、积极配合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怀化市范围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工作,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自纠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2、落实整改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应建立问题台账,对照自查或督查部门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3、加强责任追究。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视情节轻重,对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公开通报、记录信用档案等措施。对违反房地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