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17:01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运输管理,有效降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将《2019年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2日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规范化,有效降低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扬尘,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部达标,符合全市扬尘污染防治考核指标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治理。
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的主要内容
(一)采取密闭生产、设置围挡、洒水、冲洗等防尘措施。
(二)粉料仓上料口采用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定期对粉料仓收尘装置进行维护保养。
(三)骨料堆场分类加装控制扬尘的封闭式库房或防尘棚盖,骨料堆置于其中,进出料口设置喷淋降尘设备。
(四)站内生产区域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系统,用于归集、处理生产废水和清洗车辆的废水。
(五)出入口及场区地面进行硬化,未硬化的裸土空地设置绿化,并且有专人负责清扫洒水、保洁,确保不产生扬尘;出入口设置车轮冲洗设施,保证车辆出入不带泥上路;场内设置扬尘监测设备,门口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并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
(六)运输车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罐车筒体外观、进料口、出料槽等部位均不得有砼结块和积垢,轮胎干净,无粘结物,罐车要安装防止水泥浆撒漏的接料装置,保持车体整洁,净车上路。
(七)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搅拌筒转速控制在标准要求范围,在途经坡度较大或者不平整的路面时,谨慎驾驶,砼浆不得洒落路面;不得在施工围墙(档)外卸料、浇筑混凝土。
(八)运输车辆在工地卸料后,用铁锹等工具刮干净出料溜槽中残余的混凝土,并用水冲洗罐车出料溜槽、轮胎等部位,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
三、工作步骤
(一)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5月10日前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要根据站场情况实际,制定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全面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国家、省在怀重点项目自建的混凝土搅拌站、水稳层搅拌站也要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扬尘防治方案、成立扬尘防治工作小组。
(二)落实工作措施。2019年5月11日至12月。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体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全面落实生产、运输扬尘防治措施。建工、质监、城建执法部门不定期对在建工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巡查,对不按要求落实责任,措施不到位的项目,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怀化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怀化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其停业整改;对问题严重又拒不整改的项目要依法严肃处罚,并曝光项目和有关负责人不良行为,确保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形成长效机制。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要长期坚持不懈抓好扬尘防治工作,增设扬尘监测设备,落实防尘措施。建工、质监、城建执法要把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及时组织鹤城区、中方县、经开区住建、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运输情况进行检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无资质企业,下同),采取有效措施取缔非法混凝土搅拌站。
(二)加强合作。加强与生态环境、城管、工信、公安、交警、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合作,采取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在2019年12月底前将怀化城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整治到位。
(三)严格执法。定期开展对混凝土企业的专项检查,混凝土企业如不按规定正常使用上述各类设施设备,或违反规定进行生产及运输的行为,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怀化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如遇恶意阻工、强揽工程、强行送卖材料等行为,要将线索信息及时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