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东·黔阳府1#_8#楼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3-14 09:14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名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景东·黔阳府1#-8#楼初步设计》收悉。经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湖天片区,南临刘塘路,东临湖天大道。由8栋高层建筑物组成,其中1#、2#楼建筑层数为地面以上为18层,建筑高度55.55米,一层为商业,二层及以上为住宅;3#、5#、6#楼地面以上为17层,建筑高度52.6米,一层为商业,二层及以上为住宅;4#楼地面以上为18层,建筑高度53.9米,一层为商业,二层及以上为住宅;7#、8#楼地面以上为25层,建筑高度为79米,一层为商业,二至五层为公寓,六层及以上为住宅;1#-2#楼地面以下设二层地下室,3#-8#楼地面以下设一层地下室。总建筑面积117443.38m2。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级。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丙类),抗震设防裂度为6度。建筑物场地类别为Ⅱ类。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由北京汉通建筑规划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景东·黔阳府1#-8#楼初步设计》文件基本达到编制深度要求,符合该区域城市总体规划。
三、综合各职能部门和专家的评审意见,以下各专业设计需细化、修改:
(一)1#-6#按有关政策尽快完善规划审批手续。
(二)项目底层商业应采用大空间模式,应修改。
(三)补充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设计内容,核实8#楼消防扑救场地是否满足一个长边要求。
(四)楼梯间形式、电梯前室短边长度,防烟、排烟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应修改。
(五)补充绿色建筑专项设计。
(六)消防电梯前室净空不足2.4m,应修改。
(七)7#、8#楼应设置消防救援窗口,上、下层窗间墙应不小于0.8m,应修改。
(八)桩端岩石承载力特征值与地勘不符,应修改。
(九)室内与室外火灾延续时间不一致,应修改。
(十)设计依据补充《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十一)3#楼一层门面卫生间应开窗或者设机械通风系统。
(十二)5#、6#楼梯间正压送风口,自垂式百叶送风口宜改为常开百式叶送风口。
(十三)说明中补充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十四)排烟、送风井道,不能采用土建井道,应采用土建井道加金属内附风道。
(十五)变压器容量选用不宜大于1250KVA,应修改。
(十六)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按GB50116-2013进行设计及编制说明。
(十七)补充《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设计内容及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桩设计内容,设计说明过于简单。
请业主及设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消防、地震、人防、有线网络办等职能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在施工图设计中予以优化和完善,并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