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怀化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和 启用印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10:25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部门)、房地产估价机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专家鉴定工作,适应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局决定成立怀化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同时撤销原怀化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并启用怀化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专家委员会)印章(印章印模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能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而申请鉴定的,对其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二、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费用标准:参照《湖南省房地产估价收费指导意见》(湘房协〔2015〕7号)文件中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
1.怀化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印章印模
2.怀化市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