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2-14 10:19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怀建函〔2018〕333号)要求,2018年12月下旬至2019年1月上旬,我局对各地第四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28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400余处,责令各县市区、怀化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7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建议上报不良行为记录2起。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针对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等专项行动,加强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督促建筑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行“一单四制”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地区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没有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致使一些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出现,长期存在,个别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县市区对辖区内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到位,建筑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
(一)施工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没有开展落实到位。如洪江市金邸·幸福家小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标准不高,质量标准化考评流于形式。二是部分项目阶段性验收不符合要求。如芷江县亿都君悦府小区工程桩基础未验收已施工至主体7层。三是部分项目砌体工程不符合要求。如靖州县福星雅苑1#、2#楼工程砌体质量较差,竖向灰缝不饱满,马牙槎设置不符合要求且未预留拉结筋,窗台压顶未按要求设置,竖向钢筋搭接点位置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方面。一是部分项目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如中方县凤凰城小区工程电梯井无层间防护,电梯井未安装防护门。二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如通道县易地扶贫搬迁东环路集中安置项目工程总配电箱未设置总漏保,无分路图,施工用电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混用。三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消防措施管理不到位。如沅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42#楼工程现场无消防设施,工人明火取暖。四是部分项目脚手架、支模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如麻阳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高村镇龙池村集中安置项目工程现场脚手架首部架未与建筑物有可靠连接措施,未张挂安全立网及安全平网,脚手架、支模架搭设验收记录未与现场施工情况同步。五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规范。如会同县麓沅水岸绿城南区工程16#至19#楼工程施工升降机吊笼顶电气联锁装置失效,基笼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近期,国内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随着春节长假结束,我市各建设工程即将陆续复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目前,尚有部分县市区未按照要求报送受检项目整改资料,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督查组意见书面将整改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及时处罚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督促整改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大力推进“三化”工作
1、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各地要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的要求,严格执行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认真实施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通过标准化考评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施工企业深入开展贯标工作,有效提升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水平。
2、监督规范化方面。各地要扎实开展对一线监督人员和监督机构的监督规范化季度考核,着力解决监督频次不足、监督记录不规范、监督深度不够和检查走过场、不跟踪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将监督记录情况作为监督人员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监管信息化方面。各地要加强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同时,要建立信息应用处理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查询平台信息,对平台反映的人员不到岗、重复押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
对督查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地要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模板支撑系统、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建筑消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
各地要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完善在建项目监管台帐,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与国土等部门的联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各类园区所有在建、新建工程项目要全面录入监管信息化平台,消除质量安全监督的“盲区”、“特区”。要强化对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的认定查处,严格按规定报送查处情况,定期公布查处案例。
(五)严格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全面落实书面授权和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及信息档案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监测和建材生产供应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定期对本地区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签订承诺书、或与工程项目实际不符的,要依法查处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治超治限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示例图集〉的通知》(湘建建〔2017〕256号)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围蔽、出入口、材料堆场、生活设施、现场标牌、商品混凝土的扬尘污染控制以及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主要环节、部位开展专项治理,严格落实6个100%,逐步推行在建工地扬尘监测系统,切实降低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七)切实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
各地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的决策部署,对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7〕201号)要求,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清单建立、交办、台账、销号、通报工作。
(八)强化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复工,重大危险源未全面检查或存在隐患不复工,现场作业人员未接受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复工,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复工”要求,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生产。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项目,要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
附件:1.2018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
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8年四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汇总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中方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中 方 县 |
凤凰城 |
面积:86417.15m2 框架/主体 |
建设单位:湖南康斯维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东星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胡晓 安全员:陶朗峰、凌程、李强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中方分公司 总监:向瑞坚 |
一、工程质量:1、质量样板间未制作;2、砂浆搅拌机使用自落式搅拌机不符合要求;3、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 二、安全生产:1.现场未封闭施工,围挡不符合要求;2、现场道路未硬化,车辆进出未冲洗,无冲洗设施;3、基坑支护无设计、无专家论证,无监测方案,2#、4#楼基坑未进行支护已出现局部坍塌现象,临边堆放材料距离基坑太近;4、塔吊基础积水、6#楼塔吊开关箱漏保参数0.2S不符合规范要求,塔吊安拆安全管理协议未明确专职安全员,专家论证签字不完善,月检记录不全、不及时,未提供多塔作业方案;5.现场无消防设施(楼层灭火器配置不到位);6.砂浆搅拌机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7、电梯井无层间防护;电梯井未安装防护门;8、卸料平台未满铺脚手板;9、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未设总漏保,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房板房防火等级不符合要求,钢筋加工区域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分断时间为0.2S;9、14-16#楼安全通道未搭设;10、无公司对项目的安全检查;11、无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12、支模架扫地杆未连续搭设,支模架存在与脚手架混搭的现象,梁下无独立支撑; 三、责任主体履责:1.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不落实,现场隐患未消除;2、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3、监理履职不到位,未及时制止施工单位违规行为或报告建设主管部门。 四、质量安全监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消除。监督机构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未能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记录未录信息平台。 |
建议由辖区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
2 |
中 方 县 |
城建中方明珠 |
面积:93700 m2 框剪;主体装饰阶段 |
建设单位:中方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德鑫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黎翔 安全员:谷红旗、杨昌明、杨思全 监理单位:怀化监理中方分公司 总监:段敬强 |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质量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 2、窗框固定点间距不符合要求;3、采用自落式砂浆搅拌机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1.塔吊基础积水严重;2.临时用电一箱多用,8#楼电梯开关箱漏保参数0.2s不符合要求;3.施工现场临边红线外边坡无防护措施,已出现局部塌方滑移;4、塔吊附着安装与方案不一致,方案为预埋实际为对穿螺栓;5、楼层无专用消防水管;6、8#楼电梯6楼处附着固定点少一个保险螺帽,无3个月一次的超载试验;7、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8、文明施工较差,道路积水无排水措施。9、脚手架首层未用安全网全封闭,脚手架安全平网未每隔10米安装一道,操作层脚手架未搭设超过操作层1.8米,脚手架方案与现象不符;10、配电箱有使用DZ系列空气开关的现象,未提供临电检测记录;11、电梯井防护门未安装到位;12、未提供企业对项目检查记录; 三、责任主体履责: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未能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1、监督记录未录入信息平台。 |
建议由辖区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洪江市)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 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洪 江 市 |
金邸·幸福家 |
面积:32402m2 |
建设单位:湖南中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江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邱海军 施工单位:湖南省洪江市黔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冯长征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黎荣 |
工程质量: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标准不高;2、质量标准化考评流于形式。 二、安全生产:1、起重设备:塔吊未设置专用开关厢、整机未进行重复接地、。2、支模架:立杆在同一截面处接长,且已变形,部分梁下未设置独立支撑;3、临时用电:TN-S系统未形成,用漏电断路器代替漏电保护器,电缆线未进行架空防护等保护措施。4、消防防火:现场无消防防火器材,无消防防火措施;5、文明施工:现场无任何宣传标语,地下室无照明;材料堆放无序,场地未完全硬化。 |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洪 江 市 |
美达·水木清华项目 |
面积:12万m2 |
建设单位:湖南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云辉 施工单位:洪江市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曾维宏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李明富 |
一、工程质量: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标准不高; 二、安全生产:施工升降机:部分安全层门缺失、双开门机电联锁失效、起重量限制器缺失。 2、支模架:后浇带支撑体系搭设不符合要求,承插型轮扣架与扣件式钢管架混搭,立杆顶部自由端超长,部分顶托直径不符合规范要求,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部分梁下无独立支撑,存在与脚手架混搭的现象;3、脚手架:悬挑型钢钢丝绳锚固方式错误,连墙件缺少防滑扣,脚手架每隔10米未搭设安全平网,首层脚手架未用安全网全封闭;4.消防防火:楼层消防栓未设置,无消防器材;5.现场文明施工:文明施工较差,施工场地未完全硬化;6、临时用电:一闸多机,楼层未设置配电箱,直接在电缆上搭接取电,配电箱内电气配置不符合要求。 |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3 |
洪 江 市 |
洪江市龙标酒店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 |
建筑总面积70036m2 |
建设单位:洪江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负责人:廖聪明 施工单位: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杨根文 监理单位: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田根 |
一、安全生产:1、支模架:存在与脚手架混搭的现象,部分扫地杆未连续搭设。2、脚手架:首层脚手架未用安全网全封闭;3、钢筋加工区域未设安全防护棚;4、塔吊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参数不正确,塔吊基础存在积水现象;5、现场文明施工:部分裸露土方未及时进行覆盖;6、临时用电:电缆线未采用架空套管等防护措施; 二、质量行为:楼层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洪江区)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洪江区 |
烟雨洪江2#-76#栋工程 |
面积:74564.94㎡ 框剪;主体+基础 |
建设单位:湖南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一、质量问题:1、现场砼同条件养护试块未与构件一同养护;2、砼实测实量未上墙;3、钢筋隐蔽资料影像资料欠完善。 二、安全问题:1、临时用电,钢筋加工棚临时用电三级开关箱未设置重复接地;无电路图和电工巡查记录;2、钢筋加工棚未采用双层防护架板;3、消防灭火器失效未重新填充;4、冬季施工无交底记录和影像措施; 三、责任主体履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一般。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可控。 五、监督规范化检查:检查发现隐患问题,下发整改措施后,未填写整改复查情况;检查频次、时间不符合要求。 |
由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会同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 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会同县 |
麓沅水岸绿城南区工程16#-19# |
面积:91211.76㎡ 框剪;主体施工 |
建设单位:怀化齐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 |
六、质量问题:1、现场砼同条件养护试块未与构件一同养护;2、楼梯板施工缝留置位置不符合要求;3、砌体灰缝不均匀;4、商品砼进场验收记录填写不及时。5、实测实量记录上墙,但填写内容欠完善; 七、安全问题:1、外部脚手架无连墙件,首部脚手架未采用刚性连接或抱柱连接;2、外架架板未满铺,未设置平行兜网,操作层未设置挡脚板;3、临时用电,总配电室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总配电房漏电保护器使用可调节漏电保护器,调至500MA;临时用电开关箱箱内无线路分布图和巡检记录,电阻遥测记录不真实,三级开关箱PE线未连接机箱外壳,;4 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5 、消防灭火器失效未重新填充;6、现场塔式起重机吊篮使用螺纹钢焊制,未使用圆钢;7、施工升降机吊笼顶电气联锁装置失效,基笼门电气联锁装置失效; 八、责任主体履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一般。 九、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可控。 十、监督规范化检查:填写不规范,检查类别只填写安全,重大危险源识混乱,非重大危险问题填在其中;检查完后未填写定期填写整改情况;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 |
由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会同县 |
会同县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3#楼 |
面积:3756.97㎡ 框剪;主体阶段 |
建设单位:会同县职业中专学校 施工单位:湖南恒楚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同分公司 |
一、工程质量:1、砼实测实量未上墙;2、现浇砼局部有蜂窝麻面现象;3、隐蔽验收记录、检验批、砼浇捣记录时间填写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1、总配电室一级开关箱无线路分布图和巡检记录、三级开关箱无巡查记录和电路图,三级开关箱未进行重复接地。开关箱一个漏电保护器接多个DZ47空气开关;2、物料提升机缆风绳地锚设置不规范,未使用圆钢,锚入深度和方式不正确;3、冬季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交付到工人,无影像资料。 三、责任主体履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一般。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可控。 五、监督规范化检查:填写不规范,检查类别只填写安全,重大危险源识混乱,非重大危险问题填在其中;检查完后未填写定期填写整改情况;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 |
由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靖州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靖 州 县 |
万隆水岸四期工程1#楼 |
41484㎡、剪力墙、28+1层、现施工至12层 |
建设单位:怀化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鸿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张瑞 专职安全员:丁红庆、付芯瑜 总监:伍世红 |
一、安全 1、临时用电:一级、二级配电箱漏掉保护器动作时间不符合要求。 2、脚手架:转角处、开口处未连续设置斜撑设置,首步架未设置连墙件,部分主节点未设置小横杆,未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首步架未满铺,操作层未满铺,连墙件间距过大。 3、悬挑脚手架:未依照方案进行搭设,悬挑板处工字钢悬挑长度超过方案设计达到1.5米,建筑物突出部分悬挑长度达3米,使用22型号工字钢,未进行验算,悬挑工字钢无防滑卡;天井位置、建筑物转角处工字钢搁置梁无方案进行计算;悬挑工字钢锚固长度不足的位置施工外搭搁置梁,无计算依据。 3、支模架:顶托上部使用钢管代替方木和方钢,个别顶撑使用钢丝固定,部分支模架与外架混搭。 4、起重机械:塔吊标准节对穿螺杆未留丝。 5、安全防护:操作层脚手架防护高度不足1.8米,部分洞口未进行防护,建筑物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层、建筑物临边、悬挑层、楼梯间防护未设置挡脚板。 6、消防:消防水管使用pvc管。 二、质量 1、施工现场为留置同养试块,剪力墙纵向钢筋未对界面百分率进行控制,截面全部在同一平面上且搭接位置均在墙底部,不符合要求。 |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 |
靖 州 县 |
靖州县福星雅苑1#、2#楼 |
56800㎡,主体,框剪 |
建设单位: 靖州县春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靖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屠维杰 安全员:谢顺斌 总监:张长根 |
一、安全 1、临时用电:总配电房内未设置一级配电。 2、安全防护:部分钢筋加工机械没有防护棚。 3、脚手架:连墙杆件间距过大,转角处未设置斜撑,操作层防护不到位,脚手架主节点位置未设置小横杆,外架密目式安全立网未全部封闭,随意开口。 4、支模架:扫地杆设置不足,支模架立杆上部自由端长度过大。 5、文明施工:钢筋加工区域积水、淤泥情况严重。 二、质量 1、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张挂公示牌,未制作样板间,无可视化交底。 2、控制资料:混凝土施工技术资料有缺项,未随进度跟进。 3、实体质量:2#栋砌体质量较差,竖向灰缝不饱满,马牙槎设置不符合要求且未预留拉结筋,窗台压顶未按要求设置,竖向钢筋搭接点位置不符合要求。 |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通道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通道县 |
通道县易地扶贫搬迁东环路集中安置项目 |
建筑面积:11260.41平方米 设计层数:1#楼6层,2#3#4#楼5层 形象进度:1#楼粉刷六层,2#楼粉刷五层,3#楼粉刷二层,4#楼砌二层与三层墙。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项目经理:刘安 总监:徐锋 安全员:孙志刚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 总监: |
一、安全 1、临时用电:总配电箱未设置总漏保,无分路图,总配电房未设置照明和应急照明,总配电房门应朝外开,窗口、洞口未封闭,总配电房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木质顶棚。施工用电照明线路与动力线路混用。 2、脚手架:未按照方案进行搭设,连墙杆件间距过大,部门悬挑板处由双排架变未单排架,未进行顶撑、预埋套管穿板或其他加强措施;转角处未连续设置斜撑,操作层未满铺架板,防护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置水平防护,密目式安全立网破损未更换,未全封闭。 3、支模架:支模架与外架混搭, 4、落地式卸料平台:没有编制方案,立杆间距过大,无水平剪刀撑,中间立杆上不自由端过大,可调式顶撑伸出长度过大,立杆使用搭接连接,没有与主题进行拉结。 5、起重机械:塔吊专项方案内容不齐全,无塔身稳定性验算,1台塔吊基础为桩基础无承载力实验报告。 7、安全文明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混乱,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差。 二、质量 1、阳台装饰柱原设计为层层挑,装饰柱顶部柱子钢筋未断开,改变原设计的受力形式。 三、行为 1、监理单位:监理日志未填写记录人,没有记录现场发生的质量安全隐患。部分监理通知单未回复,没有措施;专职安全员缺勤11日无措施。 2、建设单位:施工图未审查、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 |
通道县 |
通道县棚户区改造项目 (回头看) |
10580.53㎡砖混结构:形象进度:主体 |
建设单位: 通道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通道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1、边梁支模架不符合要求。 2、塔吊位置后浇带混凝土施工缝留置位置不正确。 |
继续 整改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芷江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芷江县 |
亿都君悦府 |
框架17层 98279 主体七层 |
建设单位: 芷江亿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一、安全:1、二层悬挑架与落地架相交部位搭设不符合要求,也未进行加强处理;2、塔吊附着点螺杆设置不足,未全数安装到位;3、落地式卸料平台部分立杆采用搭接,与方案不符。4、开关箱内私设多个插座;5、支模架水平系杆仅设置一道,扫地杆缺失较严重,边梁支撑部分杆件拆除过早,无拆模试块支持,可调式支托苫布伸出长度过长;6、基坑大规模开挖施工,未设置排水沟,边坡支护施工与方案不符,未设置锚杆,仅进行喷浆处理,边坡支护图纸未进行图审。7、主要进出口大门未设置冲洗平台。 二、质量:1、1到4层厕所翻边未一次性浇筑;2、楼层放置的同养试块未及时送检;3、项目经理未参加工地各种例会,无履职记录;4、桩基础未验收已施工至主体7层;5、样板间未创建,未做可视化交底。6、无拆模试块送检记录;7、现场混凝土实测实量数据未上墙;8、6#7层楼面混凝土养护不到位,成品保护未到位;9、混凝土浇灌令未签字已浇筑混凝土,验收程序未按要求执行;10、已施工完的6#5层6层7层无隐蔽验收记录。 |
责成芷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项目经理个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现场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芷江县 |
物资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弘发时代天街)二期工程 |
框剪结构17层 33243.4㎡ 主体七层 |
建设单位: 芷江骏达房地产开发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楚集建设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怀化市铭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安全:1、塔吊维护保养记录12月未做,8,9,10,11月份维保记录监理未签字,附着安装无验收记录;2、采光井脚手架跨距超2米与方案不符,连墙件设置过少;3、脚手架架体基础及建筑物基础积水,泡水严重,未及时抽排;4、7层脚手架外立杆悬空,操作层安全网未张挂到位,架板未满铺;5、支模架现场为扣件式与承插式混搭,与方案不符,顶托无抗滑移措施;6、外电防护未到位,安全距离不足,临时用电验收监理未签字验收;7、高大支模未做专家论证;8、总配电房总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对,总配电房无大门,无应急照明,无消防器材;9、项目部无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员无履职记录;10、楼层洞口未及时防护。 三、质量:1、楼梯板施工缝未按要求设置与三分之一跨处,板缝交接处沉渣较多;2、厨房为做翻边;3、现场蜂窝麻面、跑模现场较普遍;4、钢筋偏移现象较普遍;5、柱底梁头漏浆现场较普遍;6、未创建样板间,未做交底;7、隐蔽验收照片拍摄不详实;8、线管集中处及大跨度楼板无抗裂措施;9、剪力墙、柱定位筋未设置到位。 |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新晃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新 晃 县 |
新晃县职业中专 |
建设规模135446.99平方米框剪形象进度:主体 |
建设单位: 新晃县湘建青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华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四、安全:1、开关箱无责任人,弯曲机开关箱未接地;2、架体搭设过高,未做连墙;3、钢管扣件进场无实测实量数据;4、物料提升机无进场验收,已进场安装;5、塔吊12月份维保记录缺失。 五、质量:1、加气混凝土砌块成品保护未到位;2、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放置;3、支模架水平系杆未连续设置;4、构造柱钢筋搭接位置未加密;5、无冬季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无混凝土养护方案。 |
责成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新 晃 县 |
水岸龙腾二期 |
10580.53㎡砖混结构:形象进度:主体 |
建设单位: 新晃宏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新晃宏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一、安全:1、悬挑脚手架钢丝绳未按要求设置,悬挑脚手架立杆局部缺失,悬挑层未按要求封闭,工字钢卡环未用木方填紧;2、脚手架架体内斜杆未设置,操作层安全网未设置到位,首层未设架板及安全平网,建筑垃圾材料随意堆放在架体上未及时清理。3、卸料平台与外架混搭,未做加强处理,开口处脚手架缺失一根立杆,无限载标识牌,落地式卸料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4、塔吊基础积水严重,塔吊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不便于检修。5、建筑物基础泡水未及时抽排;6、开关箱一箱多用,箱体未接地,无PE线,无漏保、无责任人。7、无边坡支护方案,现场未防护。 二、质量:1、现场混凝土实测实量数据未做;2、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按要求放置;3、剪力墙拉筋未设置到位;4、预留构造柱钢筋偏移严重;5、厕所翻边未一次性浇筑;6、无冬季施工专项方案,无混凝土养护方案;7、支模架方案与现场不符;8、未组织基础验收,已施工至主体4层;9、无质量检查记录,质量员无履职记录;10、样板间未按要求进行可视化技术交底。 |
责成新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麻阳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麻阳县 |
麻阳苗族自治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高村镇龙池村集中安置项目 |
框架+砖混 82127.7㎡ 主体 |
建设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三工程一箱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一、质量问题:1、混凝土施工记录坍落度使用厘米为数值,记录为160-200CM。2、现场卫生间翻边未一次性浇筑成型;住宅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中无相应措施。 二、安全问题:1、现场脚手架首部架未与建筑物有可靠连接措施,未张挂安全立网及安全平网。2、现场脚手架剪刀撑转角处设置不规范,外架安全立网部分有破损未及时更换。3、塔吊开关箱处未设置检修防护设施,塔吊周边无围栏。4、支模架周边未设剪刀撑,顶部水平杆不到位。5、现场圆盘锯锯盘及传动部位未有防护措施。6、现场部分栋号未设置有安全通道,且设置了的安全通道长度不符合要求(3M)。 7、电工巡查记录未按一箱一表进行记录。8.脚手架、支模架搭设验收记录未与现场施工情况同步。9、现场落地式卸料平台无方案。10、现场钢筋加工机具未设置保护接零。 |
建议麻阳县住建局针对该项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怀化市住建局 |
2 |
麻阳县 |
麻阳县锦江小学整体迁建工程 |
框架 27775.76㎡ 主体 |
建设单位:麻阳县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星大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一、质量问题:1、教学楼构造柱搭接区未加密,已浇筑的构造柱有断层。2、现场后植拉结筋未做90度弯钩。3、教学楼大于300mm的预留电开关箱未使用过梁。4、综合楼柱筋电渣压力焊未全数检查,部分质量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问题:1、2#物料提升机断绳保护销轴使用钢筋替代开口销,滚轴固定螺栓只有一个螺母;附墙件自行焊接,穿楼板螺栓只有一个螺母。1#物料提升机司机使用塔吊司机证上岗,楼层停靠装置失效。2、教学楼外墙有电缆敷设未套管。3、落地卸料平台与建筑物之间无通道。4、现场圆盘锯锯盘及传动部位未有防护措施。5、脚手架未进行每层验收。6、塔吊无班前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不符合要求(无检查交接意见)7、小型施工机具安装验收未对现场每台机具进行验收,且监理无签章;搅拌机无进场、安装验收记录。 |
建议麻阳县住建局针对该项目站下发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对现场物料提升机下达停用通知,要求其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使用,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怀化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溆浦县)
序号 |
工程所 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 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溆 浦 县 |
恒辉 城市今典东区 |
框架+剪力墙16700㎡ 主体 |
建设单位:溆浦恒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溆浦县鲁艺建设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一、质量问题:1、6#楼预留钢筋未设三道定位箍。2、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摆放在相应构件旁。3、外墙干挂石材未见化学锚栓抗拔试验报告。硅酮胶进场无复检报告。 二、安全问题:1、安全通道防护棚在脚手架处未防护到位。2、现场脚手架首步架未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3、1#楼脚手架搭设在楼顶上,有设计人员签字未盖设计单位公章。4、电梯井内无安全平网。5、大于1.5m的洞口未设安全平网,防护栏无挡脚板。6、物料提升机停层装置失效,钢丝绳连接绳卡仅一个。7、现场电缆沿脚手架搭设。8、楼层无消防水源。9、塔吊连接螺栓交错布置,塔吊无班前检查记录。10、6#楼支模架缺顶部水平杆,部分可调撑托伸出长度超出范围。11、活动板房无进场验收记录。12、钢管扣件部分进场批次未做实测实量记录。13、临时用电方案编制依据错误,且方案内容与实际不符;无绝缘电阻检测记录;电缆沿外架敷设。14、模板方案中支模架采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而现场实际搭设未承插式盘扣脚手架。15、超过10层未安装施工升降机 |
建议溆浦县住建局针对该项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怀化市住建局 |
2 |
溆 浦 县 |
20 18 年溆浦县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卢峰镇艾家冲社区集中安置点 |
砖混 12407.23㎡ 主体 |
建设单位:溆浦县精准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三、质量问题:1、项目已进入装饰阶段,仍未进行主体验收。2、现场施工图纸未通过施工图审查,未盖公章。3、现场外窗为平板玻璃,而节能设计为中空玻璃,阳台铝合金推拉门未使用安全玻璃,有严重安全隐患。4、住宅常见质量问题编制依据缺失。5、砂浆搅拌处无配合比牌及计量设备。6、户内门安装铁件未隐蔽。 二、安全问题:1、活动板房无进场验收记录。2、塔吊无班前检查记录。3、临时用电检测记录(绝缘电阻、漏电保护器)无现场两台塔吊开关箱相应记录。4、塔吊开关箱使用0.2S漏电保护器,开关箱上无安全防护棚,基础有积水。5、砂浆搅拌机无防护棚。 |
建议溆浦县住建局针对该项目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怀化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辰溪县)
序号 |
工程所 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 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辰 溪 县 |
辰溪县看守所,拘留所,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 |
面积:22000 框架;主体 |
建设单位:辰溪县公安局 施工单位: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经理:赵明河 |
一、工程质量:1、框架柱,构造柱未设置三道定位箍筋。2、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置在相应位置。3未展开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样板,无可视化交底。4,已施工至4层未进行基础验收。5,卫生间翻遍未一次性浇筑。6,冬季施工方案为落实。 二、安全生产:1、连墙件设置过少,架板未满铺,未设置挡脚板;2、支模架横杆缺失,扫地杆部分缺失;3、临时用电端子板设置错误,未进行重复接地,开关箱内无线路分布图和巡查记录。4、现场灭火器设置过少,板房未进行验收。 三、责任主体履责:基本履职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五、监督规范化: |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辰 溪 县 |
长乐世纪城10#楼 |
建筑面积:19906.4主体 |
建设单位:湖南省长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煌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曾兆涛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公司 |
一、工程质量:1、构造柱钢筋未设置三道定位箍筋。2,卫生间翻遍高度不够。3,为开展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为制作样板间;4,同条件养护试块未留置在相应位置。5,冬季施工方案未落实。 二、工程安全:1,脚手架架板为满铺,悬挑工字钢未满塞,连墙件设置过少,未满足两步三跨,平行兜网设置未满足要求。2,支模架部分横杆缺失,局部与外架相连。3,施工通道架板搭设错误,应交错搭设。4,冬季施工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标识标语设置过少。 三、责任主体履责:基本履职到位 四、监督规范化: |
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沅陵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 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 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沅 陵 县 |
沅陵县中医院门诊急诊大楼 |
面积:25020 框剪;主体 |
建设单位:沅陵县中医院 施工单位: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经理:夏江明 |
一、工程质量:1楼梯板施工缝留置不到位;2、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在相应的位置;3,质量常见问题的样板未设置;4,冬季施工专项方案未实施;5,无桩基础检测报告;6,为开展建筑施工质量管理考评;7部分监理通知单未回复。 二、安全生产:1、冬季施工专项方案未交底;2、现场电缆线未架空;3、首部脚手架无连墙件,未采用刚性链接或抱柱;4,悬挑架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架板未满铺,未设置挡脚板,未张挂平行兜网;5,支模架螺杆伸出长度不符合要求; 6楼层消防设施过少,板房区域灭火器设置过少,无进场验收。 三、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四、责任主体履职:基本履职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 |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沅 陵 县 |
沅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点42#楼 |
面积:57000 主体 |
建设单位:沅陵县惠农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建工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项目经理:覃政 |
一工程质量:1砌体竖向灰缝不饱满,局部有透光现象;2、卫生间翻遍高度不够,窗台压顶伸入墙体400MM;3,窗框固定片设置不符合要求。4,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样板间为制作;5,北区未组织地基和主体分部验收。6,部分监理通知单未回复;7,为开展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8,冬季施工方案未落实; 二安全生产:1、塔吊和物料提升机未办理使用登记;2、临时施工用电未组织验收,无遥测记录和电工巡查记录,电缆线未架空;3、脚手架连墙件严重缺失,架板未满铺,安全网破损,平行兜网设置过少,未设置挡脚板,临边防护不到位,钢筋加工区无安全防护棚,无安全施工通道,脚手架搭设未验收;4,现场无消防设施,工人明火取暖,支模架搭设未验收,现场无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无临时用电转向施工方案,无防高坠专项施工方案,无卸料平台转向施工方案。5,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 三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危险源不受控。 四责任主体履职: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员监管不到位。 |
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经开区)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经开区 |
金口岸三期华府工程 |
83754m2/框剪/主体 |
建设单位:怀化市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怀化市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贺金龙 安全员:李美祥、佘定龙、贺长根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谢光祥 |
一、工程质量:1、现浇结构实测实量数据未上墙;2、墙体拉结筋个别末端未设弯钩,大于120mm的填充墙设置单根拉结筋;3、部分厨房翻边未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规程设置;4、部分构造柱定位箍未设置;5、混凝土冬季施工养护措施不到位;6、墙体抹灰实体样板未验收。 二、安全生产:1.楼层临边防护未设置挡脚板,未挂安全网,部分临边防护仅设两道横杆,电梯井口防护未定型化,井内防护不严密,部分洞口未采取防护措施;2、悬挑脚手架未按要求设置斜撑;3、支模架水平杆、扫地杆未连续设置;4、卸料平台未张挂限载标识;5、施工电梯部分层门损坏未及时修复;6、楼层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
建议由经开区住建局及项目责任监督员对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限期上报市局建工科 |
2 |
经开区 |
怀化碧桂园十里江湾项目一期二标、三包总承包工程 |
100000㎡/框剪/主体 |
建设单位:怀化碧桂园十里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颜学红 安全员:朱以春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何冬华国 |
一、工程质量:1、现浇结构实测实量数据未上墙;2、部分楼梯间混凝土施工缝留设不符合要求;3、楼梯间下部钢筋保护层不满足规范要求、钢筋偏位;4、31#、32#楼裙楼部分回填土未分成夯实;5、剪力墙、柱竖向面钢筋未全数绑扎;6、厨房翻边未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规程设置;7、个别柱子存在烂根、露筋现象未及时修补。 二、安全生产:1、32#楼悬挑工字钢悬挑超3米未采取加固保护措施、钢梁锚环处木楔未楔紧,悬挑层封闭不严;2、31#楼后浇带未浇筑擅自拆除支模架;3、32#楼支模架水平横杆、扫地杆拆除过早;4、31#楼外圆盘锯未设保护罩;5、32#楼一层二级配电箱未做重复接地;6、个别钢筋加工区未设置防护棚;7、电梯井口防护门未设置挡脚板;8、脚手架未每10m设置安全平网;9、支模架个别立杆在洞口处设置未进行加强处理。 |
建议由经开区住建局及项目责任监督员对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限期上报市局建工科 |
2018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怀化高新区)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高 新 区 |
怀化工业物流园一期电子商务交易中心5-10#楼 |
面积:47924.75m2 框架/主体封顶 |
建设单位: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建瓴园林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向波 安全员:杨理壹、刘晓娟 监理单位:湖南方圆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胡卫华 |
一、工程质量:1、质量样板间未制作;2、砂浆搅拌机使用自落式搅拌机不符合要求;3、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4、植筋不符合要求;5、超过5米的砌筑墙体未设构造柱;6、现象预留洞口未设植筋;7、女儿墙每隔12米未设分隔缝; 二、安全生产:1.塔吊基础积水,开关箱0.2s漏保不符合要求;2、高支模水平杆未连续设置;3、脚手架连墙件首层未抱柱连墙;4高处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5.现场无消防设施(楼层灭火器配置不到位);6、5-6#楼塔吊月检不全。7、未提供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临电检测记录; 三、责任主体履责:1.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不落实,现场隐患未消除;2、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3、监理履职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消除。监督机构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未能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记录未录信息平台。 |
建议由辖区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
2 |
高 新 区 |
怀化工业物流园一期智慧物流服务中心、物流信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标 |
面积:66322 m2 框剪;装饰阶段 |
建设单位:怀化市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谢建忠 安全员:付须金、张永利、彭银香 监理单位:怀化监理中方分公司 总监:张旭 |
一、工程质量:1、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不到位;2、采用自落式砂浆搅拌机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1.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2、塔吊附着与方案不一致,交接班记录不全;3.现场靠近建筑物施工道路无防护棚;4、升降机附着安装与方案不一致,方案为预埋实际为对穿螺栓;5、楼层无专用消防水管;6、公司未按要求对项目进行检查。7、支模架存在与脚手架混搭现象;8、悬挑脚手架未全封闭,个别工字钢前端未用木楔楔紧;9、电梯井未安装防护门,楼层洞口五临边防护不到位;10、未提供支模架2018年11月、12月验收记录;11、悬挑脚手架搭设完毕验收记录验收日期有涂改现象; 三、责任主体履责:施工单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监理单位未能及时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未能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1、监督记录未录入信息平台。 |
建议由辖区住建部门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 |
附件2:
2018年四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区) |
考核得分 |
备 注 |
1 |
麻阳县 |
79.8 |
|
2 |
沅陵县 |
79.6 |
|
3 |
新晃县 |
78.0 |
|
4 |
洪江区 |
76.5 |
|
5 |
芷江县 |
76.3 |
|
6 |
通道县 |
76.0 |
|
7 |
会同县 |
75.5 |
|
8 |
靖州县 |
75.0 |
|
9 |
辰溪县 |
71.2 |
|
10 |
中方县 |
71.0 |
|
11 |
溆浦县 |
70.3 |
|
12 |
洪江市 |
65.7 |
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