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4 22:3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抓好建设领域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按照2018年3月29日全市城建城管暨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2018年12月中下旬至2019年1月上旬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和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督查调研内容
(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
按照“四不两直”方式,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城镇燃气企业、燃气设施、配送网点安全管理为主,重点检查督查以下12个方面的内容:
1.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落实《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怀建函〔2018〕320号)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农村规模建房工程质量安全以及燃气场站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
2.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情况。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建立情况;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情况。
3.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各在建项目是否有部分工程招标、全部项目开工的情况;是否有主体工程招标、专业工程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有施工项目招标、服务性项目规避招标的情况;是否有部分内容以暂估价形式纳入主体招标范围,是否存在通过暂估价的形式变相规避招标情况;合同是否按规定备案,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相一致,是否有阴阳合同情况;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按投标文件委派,如有变动,是否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了变更手续,合同价与中标价、合同工期与中标工期是否一致的情况;工程主要部分、关键部分是否由中标单位完成,分包工程是否经业主同意,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分包单位是否有再分包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备案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情况;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指定分包单位或材料供应厂商、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建筑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施工工地出口是否按规定设置冲洗装置,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设置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是否进行地面硬化,扰动的堆土及未外运的建筑垃圾是否覆盖和渣土运输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措施等情况。
5.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检查政府投资项目(含市政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备案、是否在开工前办理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是否按图施工、设计图纸变更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原材料进场是否进行检验等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手续办理及安全检测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资质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租赁、拆装合同,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技术交底等情况;标准节、附着装置、地脚螺栓及其他构配件是否为原制造厂产品;起重机械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及建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实体安装、使用等情况。
7.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是否办理施工图审查、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纳入质量安全监管、是否按图施工、设计图纸变更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原材料进场是否进行检验等。
8.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各县市区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制定情况;农村建房设计是否符合抗震设计要求,是否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个人对设计负责;是否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是否履行农村建房相关手续等。
9.在建项目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是否根据国家、省、市关于今冬明春消防工作要求,落实在建项目火灾防控责任制,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善消防设施的配备,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等工作;各在建项目是否制定冬季施工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等。
10.各地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劳动报酬保证金及支付专用账户制度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问题处理情况,在建项目现场设置维权公示牌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11.2018年第三季度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2.《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城镇燃气行业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怀建函〔2018〕329号 )贯彻落实情况。
(二)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调研
1.按照2018年3月29日全市城建城管暨国土资源工作会上,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怀化市2018年“厕所革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怀化市2018年农村双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怀化市2018年城市双修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怀化市2018年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调研;
2.按照2018年3月29日全市住建局(建设局)局长座谈会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签订的《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调研。
二、检查督查调研时间及人员
(一)时间安排
从2018年12月中下旬至2019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不另行通知。
(二)人员安排
第一组:鹤城区
组 长:李建国
成 员:李仕国、文 勇、杨继元、胡宗柏、杨通晓
蒋乐新(15399818525)
第二组:靖州县、通道县
组 长:熊 刚
组 员:姜 伦、向 峥、杨中云、李 铭、易崇飞(18174511118)
第三组:溆浦县、麻阳县
组 长:李显军
组 员:梁 勇、徐志辉、杨忠旗、粟宇华、杨锟锋(18974516393)
第四组:芷江县、新晃县
组 长:陆安智
组 员:王日孝、张 英、曾 琼、刘韬熠、徐 珂(13874485186)
第五组:中方县、怀化高新区
组 长:陈和平
组 员:易君明、尹 晖、陈振宇、董自力、向利明(18244848808)
第六组:洪江市、怀化经开区
组 长:谌业贵
成 员:丁仁清、唐帮亮、杨 艳、李 强、郑 棚(18107459071)
第七组:会同县、洪江区
组 长:杨琛飞
成 员:易 鑫、徐 俊、杨 帆、罗 毅、伍 晨(17775150999)
第八组:沅陵县、辰溪县
组 长:范积辉
成 员:张 帆、李 伟、段 炼、廖瑜杰、余雨军(18607456679)
三、检查督查调研安排
(一)检查督查调研准备
本次检查督查调研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突出实地督查调研。各地根据督查检查调研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准备书面汇报材料,整理好台账资料。对尚不能出具年度统计指标数据的,请合理预测全年指标完成情况。同时,督促辖区内各在建项目、有关企业等准备好检查督查。
(二)实地检查督查调研
1.抽查项目。每个地区按照“双随机”方式通过网上平台、巡查随机抽取确定2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少于1个。
2.监督规范化比对考核同步进行。检查督查调研组在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及市场行为等进行督查的同时,将结合监督规范化考核的要求,对监督机构和人员监督规范化工作进行现场比对考核。
3.反馈意见。检查完毕后向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反馈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4.跟踪督办。检查督查调研组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受检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交办,并跟踪督促落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有关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并将整改到位后的情况书面报告市局。对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项目企业,我局将集中约谈相关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并列入差别化管理名单。
5.查看现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城镇燃气企业及配送站、农村危房改造、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装配式建筑等工作要以实地查看、重点项目为主,点线面结合,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检查督查通报。根据实地检查督查调研情况,下发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督查调研是2018年度综合性督查调研,部分内容为省对市、市对县党委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完善台帐资料。
(二)严肃纪律。各检查督查调研组要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和市委实施办法以及作风建设等系列规定,不得参加与检查督查调研工作无关的活动。各县市区可按工作餐标准接待一餐,其他食宿费用由督查组按标准自行承担。
(三)认真督查。各检查督查调研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合理分工,逐项督查检查调研,不得弄虚作假、走过场。结束后,各检查督查调研组汇总形成督查调研汇报材料分别送市局办公室(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建筑工程管理科(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村镇建设科(2018年农村双改、“厕所革命”工作)、房建开发科(2018年装配式建筑工作)、城镇建设科(2018年城市双修工作)。
(四)其它事项。各地在检查督查调研期间不能确定的事项,请在确定后及时与市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对接,将佐证材料送市局办公室(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507室,联系电话2238759),逾期未报的,将不予认定。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