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村镇建设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2 11:07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任务的函》(湘建村函〔2018〕101号)2018年我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16个、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任务45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50个,该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对市政府工作绩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长制考核。推进我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村镇建设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定于20181012日起,由局领导带队开展村镇建设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检查:1.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住建部门、相关乡镇、相关部门);2.工作方案制定情况;3.项目基本概况(主要是项目资金保障及资金投入情况);4.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主要是未建项目);5.项目建设程序办理情况;6.项目工程进度情况(主要是在建项目);7.项目运营管理及污水处理收费情况(主要是建成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1.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情况;2.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3.新增对生活垃圾进行治理的行政村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4.《怀化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迎检工作方案》(怀建发〔2018〕11号)落实情况。

(三)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情况。重点检查:1.组织领导情况(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住建等职能部门、相关乡镇);2.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情况;3.项目基本概况(主要是项目资金保障情况);4.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主要是未建项目);5.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6.项目工程进度情况(主要是在建项目)。

二、督查人员及时间

(一)督查时间:10月12日-10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人员安排:

第一组:溆浦县、麻阳县

  长:熊 

  员:梁  勇、向 

第二组:靖州县、通道县

  长:李显军

  员:姜  伦、唐小芳

第三组:会同县、中方县

  长:陆安智

  员:尹  晖、唐邦亮

第四组:沅陵县、辰溪县

  长:陈和平

  员:陈振宇、赵岗飞

第五组:鹤城区、洪江市

  长:谌业贵

  员:文  勇、黄博寒

第六组:芷江县、新晃县

  长:杨琛飞

  员:刘卫军、蒋 

第七组:洪江区

  长:范积辉

  员:王日孝、杨 

、督查安排

(一)听取汇报。每个县市区召开督查工作座谈会,听取县市区工作情况汇报。请每个县市区对照督查内容要求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材料力求系统全面、精炼简洁。

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全部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和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各督查组汇总督查情况填好附件1至附件5。

)督查报督查结束后我局将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

、工作要求

督查组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系列规定、办法。

 

附件:1.怀化市2018年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督查情况汇总表

2.怀化市2018年乡镇垃圾中转设施建设任务督查情况汇总表

        3.怀化市2018年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督查情况汇总表

        4.怀化市乡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县市区二次核查上报)整治督查情况汇总表

        5.怀化市村庄黑臭水体(县市区二次核查上报)整治督查情况汇总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