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月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19 10:52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市关于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的安排部署,我局2018年6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建发〔2018〕19号),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做了具体部署,。6月以来,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现根据6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报送情况,对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排名如下
1、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新晃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芷江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会同县、中方县、麻阳县6月未报送《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情况月报表》。
鹤城区辖区在建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监管、城建执法目前由我局负责,故鹤城区每月不进行排名。
下一步,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努力实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三个转变”,有效推动安全生产步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请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做好每月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年底将一并考核。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