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近期三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25 17:22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近期全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频发,且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汛期,安全形势十分严峻。4月18日,会同县坪村镇新农贸市场附属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6日,芷江侗族自治县土桥镇洞下村村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5月19日,沅陵县沅陵镇黄草尾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目前上述三起安全事故当地政府均已启动事故调查程序。为贯彻落实5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惨痛教训,有效遏制当前我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态势,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三起事故情况通报全市。
一、事故基本情况
从当前掌握的情况来看,近期三起事故所发生的项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均属于工程量较小的政府投资项目,会同县坪村镇新农贸市场附属工程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附属工程,芷江侗族自治县土桥镇洞下村村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为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沅陵县沅陵镇黄草尾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为教育项目;二是均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沅陵县沅陵镇黄草尾中心小学教学楼项目、芷江侗族自治县土桥镇洞下村村部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国土、规划手续均未办理,会同县坪村镇新农贸市场附属工程工程规划手续正在办理中。(事故相关情况、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处理建议以当地人民政府最终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会同县、芷江县、沅陵县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企业、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对相关手续不全擅自开工的项目要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完善手续;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项目要强制停工;对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资质挂靠行为的项目要依法严格进行查处。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这三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中汲取教训,认真反思,认清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要强化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严格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同时立即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及时消除。二是要督促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建筑业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遏制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事故多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2018年第一轮安全巡查和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条例”检查通报要求,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我局将在二季度质量安全督查时进行重点督查。
(五)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报》转发至辖区内各建筑业企业(含监理企业)。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