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17:02 信息来源:中共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怀化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迎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日
怀化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迎检
工 作 方 案
根据《湖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湘建村〔2016〕187号)、《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湘建村〔2016〕208号)和《湖南省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计划在今年6月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确保顺利通过验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农村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资包装物回收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以上。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化,确保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二、验收程序
(一)验收方式
1.资料检查。通过现场查阅有关文件、资料,重点检查规划文本(或实施方案)、工程资料、设施设备建设、法规制度、投资运营等有关情况。
2.现场抽查。检查农村垃圾治理实际效果,并对照规划建设数量表,逐乡镇、逐项核实垃圾治理设施设备建设的实际情况(详见考核验收办法)。
(二)验收内容和要求
1.资料要求。各县市区应于规定的验收时间内提交材料。必须提供近年来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和县(市、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其他材料清单如下:
(1)县(市、区)是否颁布切实可行的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例如源头分类指导、考核评价标准、村规民约、奖惩机制等。
(2)是否有完善的领导组织体系和健全的监管制度。
(3)提供近年垃圾清运量及处理量数据记录资料,并明确各乡镇运输目的地、处理厂(场)地理位置。
(4)提供县(市、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设备摸底数据,应精确至行政村,包括垃圾投放点、公共垃圾箱、收集点、收集车、转运站、转运车、处理厂(场)、保洁员等数据。
(5)提供近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投资、运营成本相关数据或文件,包括设施设备投入、陈年垃圾治理投入、宣传教育投入、人员成本、设施设备运行成本等。
(6)提供陈年垃圾治理资料,包括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整治情况,田间地头、道路沿岸、溪河水域等区域散落垃圾清理。
(7)凡涉及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严重的处理设施设备,应提供环保检测数据,确保环保达标。
2.现场抽查要求。
(1)抽查范围:被检查县(市、区)的所有乡镇。农村主要交通干线必查,集镇垃圾转运站、垃圾堆肥、焚烧、填埋等处理设施应逐一查验。行政村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每个乡镇抽查的行政村数量不少于该乡镇总数的30%,并随机抽取一个乡镇进行全覆盖检查,位于水源保护区、列入传统村落名录及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村庄必查。
(2)抽查内容及要求:
按照考核验收办法的附件1-6的项目逐项调查,包括陈年垃圾、公共环境、垃圾收集点、公共垃圾箱、收集车、转运站、转运车、处理厂(场)资源回收点、资源回收站、有害垃圾收集点、有害垃圾收集站的数量及真实性等,拍照取证。
参照《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湘建村〔2016〕71号)中设施设备建设标准,重点考核垃圾收集点建设标准、收集车是否有防漏防飘落功能、转运站选址及周边卫生状况、终端处理技术是否达标。
考察分类减量工作成效。重点考察源头分类减量的宣传教育措施(海报、横幅标语、手册等);无机垃圾堆放掩埋方法;有机垃圾就地堆肥设施等。
三、工作重点
(一)有完备的设施设备。各县市区根据经济条件,合理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应建有垃圾集中收集点,每个自然村应建一个垃圾收集池(箱)或垃圾收集屋,人口较多的村庄可适当增加。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中转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优先安排城市、县城和主要江河沿线、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景区景点周边的中转站建设,并按规定配置集镇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和收集车辆。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治理的偏远乡镇和个别中心村庄,可按“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选择建设地址和处理工艺,分片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配备必要的转运车辆及设备,逐步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应配置压缩式运输车。100% 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了收集、转运和处理。
(二)有成熟的治理技术。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按照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以农户为主体,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工作。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后,外转运处理类垃圾基本进入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无露天焚烧和无防渗措施的堆埋。
(三)有稳定的保洁队伍。制定并严格执行集镇和村庄保洁制度,明确垃圾清扫、收运的范围、频次、效果等要求。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明确保洁员责任,合理配置保洁员。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发动村民清理门前屋后垃圾,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缴纳应承担的村庄日常保洁经费,定期组织村民对村庄卫生进行集中治理。建立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和操作人员、保洁员培训制度。要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确保村域范围内无陈年垃圾,无垃圾乱堆乱放。
(四)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分管领导亲自抓、多部门参与、明确目标、责任清晰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考核机制,建立微信、网站或电视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制度并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相应的规划或实施方案,配合做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和设施维护等工作。村(居)委会、作业区(村民小组)组织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干部和村民做好保洁。群众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五)有长效的资金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处理和维护以及正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采购,对各涉农、涉环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的模式整合使用相关资金,共同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各级公共财政持续稳定投入和农民适当缴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逐步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日-4月9日。各县市区要对照考核验收标准,按照职责分工部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迎验工作,制定方案,建立台账,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10日-4月30日。各县市区要对照考核验收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进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活动,清理陈年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配备完善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充实村组清扫保洁人员、设置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村规民约、明确治理工作资金投入机制、收集完善治理工作资料。
(三)巩固迎验阶段:2018年5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要全面自查总结,组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持续查漏补缺,确保通过省级验收。
五、责任分工
(一)县市区职责
县市区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对照《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湘建村〔2016〕208号)和《湖南省垃圾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围绕乡镇、村(居)环境卫生、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布设、设备修缮管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监管机制、村规民约、保洁队伍管理等方面,有的放矢、查漏补缺开展工作。要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进行彻底自查,确保设备完备;要对镇区、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消除陈年垃圾,杜绝随意倾倒;要完善村规民约及村庄保洁制度;与所辖行政村(居)签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各村(社区)完成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要做好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等工作,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要组织专人整理近年来有关文件资料,形成专门卷宗;要发动村民主动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引导群众在参与中增强保护环境卫生的意识,提升县市区文明程度,提高生活垃圾治理的综合效果。
(二)相关部门职责
住建部门:作为农村垃圾治理牵头部门,负责做好日常统筹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加强与省考核组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验收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安排部署。
农业部门: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有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负责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工作,以及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采用大包装农资,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文明办:负责指导完善村庄保洁制度、村规民约,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文明村镇考评内容,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或工作计划,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方面工作,做好有关资料收集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及资金投入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商务粮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
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集整理相关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该工作已纳入市对县绩效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分管副县市区长任组长,住建、发改、财政、农业等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本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强化统筹推进。市住建局负责做好日常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强与省考核组的汇报衔接,及时掌握验收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具体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认真整理近年来有关工作资料,形成专门卷宗以备现场查阅。
(三)严格考核督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迎检工作专项督查,对推进不力、影响省级考核验收的单位进行通报,按照有关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