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2018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10 16:40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根据《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暨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怀建函〔2018〕75号)要求,2018年3月中下旬,市住建局分八个督查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节后复工及第一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30个,抽查燃气经营企业13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400余处,责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25份(包括燃气安全整改通知书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建议上报建筑市场严重不良行为7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够认识到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落实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质量安全及节后复工工作的部署,加强监管基础工作,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工程未严格执行湘建建函〔2014〕73号文件,未严格落实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应措施。如沅陵御鑫城国际商业广场,未进行可视化样板间交底,未创建样板间。二是部分项目施工未按规范执行。如麻阳县锦江泉酒厂及畜牧水产局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部分梁柱混凝土有蜂窝麻面现象,局部存在漏浆现象,5#楼三层未到拆模日期已拆模;如怀化高新区金升阳三期3#、4#厂房混凝土局部有跑模,烂根现象,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在相应的位置,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相关规定。三是部分项目砌体工程质量问题较为普遍。如通道县金水岸住宅小区项目,砌体观感较差,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灰缝偏大,有透光现象。四是部分项目钢筋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如洪江市公共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项目,加密区箍筋未按要求设置,构造柱钢筋断面基本留置在同一截面,直螺纹对接钢筋对接头未进行磨平处理。五是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隐蔽工程验收相应措施。如洪江区烟雨洪江项目,隐蔽验收资料收集不完善、未能提供桩基及基础验收相关资料,已施工至主体阶段。

(二)安全生产方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执行差。一是部分项目安全防护不到位。如通道县三馆一中心工程项目,现场未封闭施工,围挡不连续封闭。如怀化经开区天凯荣昌府项目,施工现场没有封闭施工,场内行人随意穿行,深基坑施工周边没有防护,没有任何警示标牌。二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如芷江高铁广场安置区项目1#楼楼层移动开关箱内使用插座。三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措施不到位。如鹤城区福利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有工人生明火取暖现象,且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四是脚手架、支模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如辰溪县千鸿名都一期,1#、5#楼脚手架首层未设置连墙件,无水平防护网,连墙件数量偏少,5#楼顶层使用外墙脚手架做支模架并与楼板支模架混搭,支模架无扫地杆,使用扣件承受并传递荷载,未加强节点处理,顶托未设置双杆进行滚动约束,楼梯间支模立杆采用搭接,未设置边梁支撑,使用外架承受荷载。五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规范。如洪江市安江城中村两眼塘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四标段),起重机械设备(塔吊)无备案牌,操作人员相关证件未“四证合一”;如会同县麓沅·水岸绿城南区工程项目,主体施工至15层未安装施工升降机,无塔吊分包合同,安装方案无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缺塔身稳定性和附着计算。六是个别项目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报建,擅自施工。如靖州县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违法施工。

(三)节后复工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认真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工作。如溆浦县经信系统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标段,节后复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交底不全面。二是部分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如新晃城北印象住宅小区项目2#楼,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未在岗履职,监理项目部人员在岗,但质安监、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

(四)燃气安全方面。一是部分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如会同县中民燃气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职工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缺失,未建立仪器仪表检测台账。二是部分燃气经营企业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如新晃易洋燃气有限公司、芷江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目前,尚有部分县市区未按要求报送受检项目整改资料及上报责任单位、人员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针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市督查组意见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市住建局。市督查组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的,要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处罚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督促整改力度,实施市场和现场共同整治。

(二)大力推进“三化”工作

1、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各地要全面落实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要求,认真实施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积极引导广大施工企业深入开展贯标工作。

2、监督工作规范化方面。各地要扎实开展对一线监督人员和监督机构的监督规范化季度考核,着力解决监督频次不足、监督记录不规范、监督深度不够和检查走过场、不跟踪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将监督记录情况作为监督人员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监管信息化方面。各地要加强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同时,要建立信息应用处理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查询平台信息,对平台反映的人员不到岗、重复押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对督查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地要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模板支撑系统、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建筑消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各地要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完善在建项目监管台帐,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与国土、规划等部门的联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各类园区所有在建、新建工程项目要全面录入监管信息化平台,消除质量安全监督的“盲区”、“特区”。要强化对违法分包、发包、转包、资质挂靠的认定查处,严格按规定报送查处情况,定期公布查处案例。

(五)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全面落实书面授权和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及信息档案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监测和建材生产供应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定期对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签订承诺书或与工程项目实际不符的,要依法查处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治超治限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示例图集〉的通知》(湘建建〔2017〕256号)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围蔽、出入口、材料堆场、生活设施、现场标牌、商品混凝土的扬尘污染控制以及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主要环节、部位开展专项治理,切实降低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七)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的要求,对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7〕201号)要求,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清单的建立、交办、台账、销号、通报工作。

(八)切实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针对燃气安全方面通报的问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制,加大执法和自查自纠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进行查处,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同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一进行整改,确保燃气企业依法依规运营。

(九)建立健全燃气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

各县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和健全燃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进一步完善防高温、防雷电、防汛预案,加强燃气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各燃气企业要切实保障企业形成安全隐患“每日自查”相关台账,大力完善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治理销号“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燃气企业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

1.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8年第一季度燃气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2018年第一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汇总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9日

附件1: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鹤城区)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1

鹤城区

云箭

面积:36832m2

框剪;主体封顶

建设单位:怀化刘霖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怀化利霖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一、工程质量:1、窗台压顶锚固长度设置不到位;2、悬挑层卫生间未做砼翻边;3、部分墙体砂浆厚度不均匀,外墙有透明缝;4、门垛过梁搁置长度不够;5、砂浆搅拌机出未张挂配合比公示牌。

二、安全生产:1、风井、弱电井洞口未防护;2、悬挑脚手架底层架板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部分模板随意堆放在架板上,有坠物打击的风险;3、施工升降机楼层防护门未及时关闭;5、项目部未做到每周一次安全检查;6、塔吊基础积水未及时抽排;7、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高处作业未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8、现场文明施工较差,进出口未设置冲洗装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9、悬挑层未全封闭。

三、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四、责任主体履职:基本履职到位。

 

由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经开区)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处理意见

1

经开区

天凯荣昌府

面积:46000 m2

框混;主体

建设单位:会同县人民医院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一、工程质量:1、混凝土局部有蜂窝麻面现象。2、砂浆无配合比公示牌,无计量器材;3、现场混凝土坍落度未实测实量。

二、安全生产:1、施工现场没有封闭施工,场内行人随意穿行;2、深基坑施工周边没有防护,没有任何警示标牌;3、部分施工人员未带安全帽。4、2#楼在外装饰过程中已将脚手架的连墙杆件全部拆除。5、施工现场杂乱无章,场内道路没有硬化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责任主体履责:基本履职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报施工单位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会同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1

会同县

麓沅·水岸绿城南区工程

面积:165049.15㎡,主体,框剪,

建设单位: 怀化齐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侯本延

 

专职安全员:杨军民

 

总监:梁锦荣

一、安全

1、悬挑脚手架:未按方案施工,部分悬挑长度过长;脚手架开口处未进行加强处理,未设置斜支撑,未设置连墙件;悬挑工字钢锚环位置设置不正确,锚固长度不足;搁置梁未经过计算;

2、落地式卸料平台:内部无剪刀撑,平台两侧无防护。

3、消防:施工楼层、项目部、住宿区无消防水源,未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4、安全防护:电梯井内无水平防护,操作层防护不到位。

5、起重机械:主体施工至15层未安装施工升降机;无塔吊分包合同,安装方案无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缺塔身稳定性和附着计算。

6、文明施工: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健康证;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无防四害措施。施工场地无大门、无门卫,无冲洗设备,进出入口未硬化;材料堆放无标识牌、钢筋加工构件露天堆放。

7、脚手架:悬挑卸料平台处架体两端未做加强处理,外架立杆间距过大。

8、临时用电:电缆线随意摆放在地上,未套管架空或敷地;部分三级动力箱使用DZ系列空气开关,总配电房未上锁。

二、质量

1、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无公示牌、未制作展示样板,无可视化交底。

2、实体质量:反边为二次浇捣,混凝土施工缝留置位置不正确,表面光滑。

三、行为

1、施工单位:未进行桩基验收、基础验收已进入主体部分且施工至15层;施工员彭海红、质量员李峰未在岗;节后复工审批手续未履行到位擅自复工。

2、监理单位:未实施安全监理旁站。

3、质安监督站:未录入监督记录至监管信息平台。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会同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2

会同县

会同县城北商业广场

面积:56800㎡,主体,框剪

建设单位: 怀化泓儒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何天

安全员:龙小平

总监:佘君

一、安全

1、临时用电:总配电箱无总隔离开关,无线路布置图,总配电箱未接地,手持施工机具使用排查接电,三级箱直接悬挂在外架上。

2、安全防护:3#栋施工作业层外架防护未高于作业面1.8米,未张挂安全网;电梯井水平防护不严密;建筑物临边无防护,部分钢筋加工机具在防护棚范围以外,加工成品无防护措施。

3、起重机械:塔吊基础积水未及时排出。方案审批人不是公司技术负责人,无安装分包合同,方案无基础、塔身稳定性、附着计算。

4、模板支撑:梁底使用扣件受力;部分支模架拆除过早;个别位置使用钢管悬挑支撑支模架;边梁无垂直立杆支撑,无水平联系杆件。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相符,计算取值有误,超过一定规模未进行专家论证。

5、悬挑脚手架:方案中计算荷载取值为装饰架荷载,取值错误;局部悬挑长度过长,与方案不符;锚环使用螺纹钢。悬挑卸料平台处架体两端未做加强处理,外架立杆间距过大。

6、文明施工:未设置门卫室、冲洗设备,未设立门卫制度。

二、质量

1、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张挂公示牌,未制作样板间,无可视化交底。

2、控制资料:混凝土施工技术资料有缺项,未随进度跟进。

3、实体质量:3#栋转换层楼梯间施工缝留置位置不正确。

三、行为

1、施工员禹松涛、刘懿瑶,质量员石艳梅未在岗。

2、该项目中标通知书显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5日,现场提供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工程款支付凭证时间为12月14日。

3、节后复工审批程序未履行到位擅自复工。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下发关键岗位人员不良行为告知,依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上报,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组织监理单位人员进行业余时间进行专业学习。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会同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3

会同县

会同县城北学校建设项目(回头看)

面积:17028.88㎡

建设单位:会同精准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一、安全

1、高大支模:全部使用扣件受力,未使用顶托;未按方案梁底设置两道立杆;部分立杆垂直度偏差大;方案无侧模计算,无边梁支撑措施,方案前后不统一;现场无水平方向剪刀撑;应编制大跨度、大线荷载、高支模三个专项方案。

2、脚手架:未依照方案实施,楼梯间雨棚处边为单排架。悬挑卸料平台处架体两端未做加强处理,外架立杆间距过大。

3、安全防护:建筑物临边防护不到位。

二、质量

1、支模架:悬挑板底模拆除过早。

三、行为

1、施工单位:未通过节后复工申请,擅自复工;对于质安监督站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未及时回复,对质安监督站下发的停工通知拒不执行。

2、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对工地上存在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靖州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1

靖州县

茯苓加工贸易中心.二期标准厂房

面积:64000㎡,主体:框架

建设单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宋良章

专职安全员:伍世洪

总监:付元彬

一、安全

1、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无照明,无应急照明,未配备消防铲、消防砂。

2、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及加工区域未平整硬化,积水翻泥情况严重,材料堆放区域无标识牌,无门卫室,未建立门卫制度。

3、支模架:部分梁底立杆悬空未落地,梁两侧无支撑立杆。较大梁底部位支模架使用扣件受力。局部支模架与外架混搭。

4、卸料平台:落地式卸料平台无方案,无内剪刀撑,立杆间距过大,未与建筑物主体进行可靠拉结。

5、起重机械:塔吊无分包合同,方案审批人不是公司技术负责人,方案内容不全,缺少基础、塔身抗倾覆验算。

6、脚手架:外架连墙件间距过大,外架首步架未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随意开口,施工作业人员可随意出入。

二、质量

1、住宅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开展相关工作,未编制专项方案,无公示牌、未制作展示样板,无可视化交底。

2、实体质量:反边为二次浇捣,且强度与楼面混凝土强度不一致,同养试块未留置在施工现场相应构件旁,窗台压顶未伸入墙内400mm。

三、行为

1、施工单位:两名施工员,两名安全员未到岗。

2、监理单位:未实施安全监理旁站。

3、未办理施工许可。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7天,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靖州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2

靖州县

靖州县原林汽车公司棚户区改造1#、2#、楼

面积:10055㎡,基础,底框

建设单位: 靖州县林业局

 

施工单位:靖州县建设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廖卫金

安全员:储卯凤

总监:肖吉荣

一、安全

1、临时用电:总配电房防小动物入侵措施不到位,洞口封闭不全,无照明无应急照明,未配备消防铲。

2、文明施工:未在危险源处张挂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3、起重机械:塔吊无分包合同、专项方案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方案内容不全,无基础及塔身抗倾覆验算。

二、质量

该项目技术资料完整,质量基本可控。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7天,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靖州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3

靖州县

靖州县县庆主要活动片区综合档案馆(回头看)

面积:6793㎡,框架、主体6层

建设单位:靖州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鲁大勇

 

 

 

 

 

 

 

2017年4季度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安全

1、脚手架:多处主节点未设置小横杆。

2、卸料平台:落地式卸料平台无方案,无内剪刀撑,立杆间距过大,未与建筑物主体进行可靠拉结。

3、脚手架:外架连墙件间距过大。

二、质量

1、悬挑板:悬挑板底模及模板支模系统拆除过早,个别顶托长度超过20cm,支模架无水平联系杆件,立杆上部自由端长度大于50cm。部分位置悬挑板上搭设外架,悬挑板下对应的外架支撑立杆已拆除,仅依靠悬挑板挑5层外架。

2、实体质量:窗台压顶未伸入墙内400mm。返边未一次成型。

 

由县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7天,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辰溪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1

辰溪县

辰溪县千鸿名都一期

面积:45237.6m2

砖混;基础+主体

建设单位:怀化市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辰溪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项目负责人:万宏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辰溪分公司

总监:张贻满

一、工程质量:1、楼大于300mm墙体洞口未按规范设置过梁或过梁搁置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2、部分窗台未设置压顶,部分已设置但伸入墙体不足400mm;3、构造柱主筋搭接处箍筋未加密,部分构造柱未设置定位箍筋,马牙槎未按规范设置,拉结筋间距过大;

4、卫生间翻边未形成连续封闭,局部断开采用砖墙替代;5、墙体竖向灰缝不饱满;6、施工现场未制作样板间,未做可视化交底,无交底记录;7、施工至屋面层基础仍未组织验收;8、局部房间增设飘窗但无设计变更。

二、安全生产:1、5#楼脚手架首层未设置连墙件,无水平防护网,连墙件数量偏少,5#楼顶层使用外墙脚手架做支模架并与楼板支模架混搭。2、支模架无扫地杆,使用扣件承受并传递荷载,未加强节点处理,顶托未设置双杆进行滚动约束,楼梯间支模立杆采用搭接,未设置边梁支撑,使用外架承受荷载。3、总配电房无电工巡检记录,无遥测电阻检测记录,13#楼脚手架未按方案搭设,基础被掩埋未及时清理,4、11#楼基坑周边防护未到位。

三、责任主体履责:基本履职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可控。

五、基本建设程序:已办理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施工许可办理中

由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2

辰溪县

辰溪县桑木桥安置小区3#楼

面积:6110 m2

砖混;基础

建设单位:辰溪润邦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怀化市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范哲文;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赵春秋

一、工程质量:1、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方案未审批,3#楼构造柱未设置定位箍筋。安全生产:1、临时用电系统未组织验收2、机具设备未组织验收3、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部分与现场不符。

三、责任主体履责:基本履职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可控。

五、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办理中、无施工许可

由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高新区)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处理

意见

1

怀化高新区

金升阳三期3#4#厂房

面积:

框剪;主体

建设单位:金升阳(怀化)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德鑫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2、混凝土局部有跑模,烂根现象;3、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在相应的位置;4、砂浆搅拌机出未张挂配合比公示牌。

二、安全生产:1、临时用电开关箱不规范,大部分未单配漏电保护器,一箱多闸;2、提升机2月份安装已检测使用,但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3、卸料平台与外架混搭;4,连墙件间距过大,部分设置过少。5,塔吊未张挂使用登机牌;6,卸料平台未张挂限重标识牌。

三、 

四、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五、责任主体履职:基本履职到位。

 

由高新区住建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

2018年第一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中方县)

 

序号

工程所在地

工程名称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