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13 16:33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怀化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怀化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3日
怀化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
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确保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建村函〔2018〕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市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服务全市精准脱贫攻坚大局,以“实现贫困农户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农村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对2017年11月盖章报送我局的农村存量危房实施入户全覆盖核查,挤出水分,避免遗漏,实现全市存量危房数据精准、可靠,为2019年底前精准、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制定农村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及时将全面核查工作要求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明确当地扶贫、发改、民政、残联、工商、公安、房产等部门责任,及时制定核查整改工作方案,于3月1日前盖章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核查整改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县市区召开核查整改动员会,开展危房等级鉴定、信息录入工作培训,入户全覆盖核查的工作人员、时间、经费、车辆安排情况,与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安排等情况。
(二)入户开展全覆盖核查。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照2017年11月盖章报送的存量危房数量,督促乡镇、村进一步复核,从源头提高精准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入户核查主体,要足额安排核查人员,合理安排核查时间,逐一入户,确保入户核查全覆盖。核查时应对每户危房拍摄房屋照片。入户核查工作务必于3月19日前完成。在核查过程中,要对各村4类重点对象住房情况进行认真梳理,避免发生遗漏现象。在此期间,我局将每周调度情况,对不认真、进度滞后的,及时提醒、通报或约谈。
(三)联合审核存量危房数据。入户核查后,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汇总核查结果,并会同扶贫、民政、残联、发改和工商、房产、车辆登记部门开展联合审核(务必认真核对),做到不是4类重点对象不报送,非C、D级危房的不报送,乡镇、城市有房产的不报送,有工商、车辆登记(小型农用车除外)的不报送,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范围的不报送。联合审查工作应于3月25日前完成。
(四)按时盖章报送。各地要及时将核实后的存量危房信息录入住房信息系统。3月27日前,从系统导出所有存量危房户数据,由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批盖章后,将签批文件、存量危房数据电子文档、存量危房照片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我局将会同同级扶贫、民政、残联、发改和工商、房产、车辆登记部门开展联合审核,并汇总县市区报送的农村存量危房数据,于3月31日前盖章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开展存量危房数据抽查。根据各地报送的存量危房数据,我局将于4月10日前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的重要民生工程,存量危房是否精准,直接影响农村危房改造成效,直接影响贫困户脱贫和贫困县摘帽。存量危房数据确定后,将全部提交审计部门,作为开展农村危房工作专项审计的基础数量。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要周密组织,扎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和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加大保障力度,集中时间精力打好攻坚战,保障足额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全面核查工作按期完成。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制作印刷宣传画报或宣传册,张贴到村、宣传到户,让农户知晓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纳入扶贫宣传册进行宣传,争取农户、村支两委干部理解和支持,确保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工作调度。我局将加强指导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存量危房核查整改工作的调度,尽快召开动员会,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加快开展整改工作,按时盖章报送存量危房数据。对核查工作不力的县市区进行通报和约谈。
(四)强化激励约束。此次核查工作纳入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考核内容及市局对县局目标责任管理。存量危房核实数据真实准确的,将在市局对县局目标责任管理中予以相应加分。对存量危房“水分”超过2%的,将全市通报,抄送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并在行业扶贫考核及市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取消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