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暨2017年第四季度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2-13 16:48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2017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考核暨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怀建函〔2017〕322号)要求,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1月初,市住建局对市本级及全市13个县市区、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第四季度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共抽查在建工程项目40个,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00余处,责令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建议上报不良行为记录2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够认识到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质量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强监管基础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一单四制”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部分地区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治,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一些质量安全隐患反复出现,长期存在,个别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县市区对辖区内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查处到位,建筑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
(一)施工质量方面。一是部分项目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没有开展落实到位。如芷江县舞水新城19#、20#楼工程未制作质量样板间,未进行可视化交底。二是部分项目阶段性验收不符合要求。如怀化高新区金升阳三期3#、4#厂房工程基础验收滞后、验收记录未签字盖章。三是部分项目砌体工程不符合要求。如辰溪县千鸿名都一期工程砌体有透光灰缝不饱满的现象,组砌混乱,存在外墙渗水漏水重大隐患。四是部分项目砼施工不符合要求。如会同县城北学校工程部分混凝土有蜂窝麻面,未及时处理。五是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如麻阳汽车站整体搬迁工程现场楼板抗裂措施与设计不符,专项方案流于形式。
(二)安全生产方面。一是部分项目临边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如靖州千鸿翡翠湾住宅小区工程防护栏杆下端无挡脚板,部分防护栏杆设置不到位,无安全防护验收记录;新晃县舞水外滩项目工程电梯井地下室两层未进行层间防护,存在高坠隐患。二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到位。如中方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楼工程基坑旁三级箱PE线连接方式错误,现场临时用电检测记录部分签章不全。三是部分项目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不到位。如洪江区新民路形象改造工程钢材加工区无加工棚,现场堆放有可燃材料,外脚手架安全网为非阻燃材料,加工时有火花溅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四是脚手架、支模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如洪江市安江(城中村)扶车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首层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脚手架存在缺失立杆的现象,部分连墙件未连接至外立杆,操作层未满铺脚手板,开口型脚手架未设置斜支撑置顶。五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规范。如鹤城区城东一号安置区施工升降机停靠平台未加固,施工升降机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
(三)市场行为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涉嫌违法违规。如溆浦县夏家溪棚户区改造8#楼工程塔吊分包合同无公司法人签字,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盖章使用项目部章,方案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经理签署分包合同,涉嫌违法分包。二是部分项目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如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项目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五人未到岗。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截至本通报印发之日,尚有部分县市区未按照要求报送受检项目整改资料及上报责任单位、人员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针对本次督查指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督促整改,确保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按督查组意见书面将整改情况上报市住建局;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的,要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及时处罚到位。同时,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督促整改力度,实施市场和现场共同整治。
(二)大力推进“三化”工作
1、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各地要全面落实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认真实施项目施工阶段性动态评价,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施工企业深入开展贯标工作。
2、监督工作规范化方面。各地要扎实开展对一线监督人员和监督机构的监督规范化季度考核,着力解决监督频次不足、监督记录不规范、监督深度不够和检查走过场、不跟踪整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将监督记录情况作为监督人员绩效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3、监管信息化方面。各地要加强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做到应录尽录,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同时,要建立信息应用处理机制,安排专人及时查询平台信息,对平台反映的人员不到岗、重复押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三)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对督查指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模板支撑系统、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建筑消防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四)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
各县市区要深化“打非治违”行动,完善在建项目监管台帐,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加强与国土、规划等部门的联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各类园区所有在建、新建工程项目要全面录入监管信息化平台,消除质量安全监督的“盲区”、“特区”。要强化对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的认定查处,严格按规定报送查处情况,定期公布查处案例。
(五)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全面落实书面授权和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及信息档案制度。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监测和建材生产供应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责任,定期对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签订承诺书、或与工程项目实际不符的,要依法查处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监管。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治超治限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示例图集〉的通知》(湘建建〔2017〕256号)要求,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围蔽、出入口、材料堆场、生活设施、现场标牌、商品混凝土的扬尘污染控制以及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主要环节、部位开展专项治理,切实降低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七)进一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省、市关于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的决策部署,对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7〕201号)要求,认真做好事故隐患的清单建立、交办、台账、销号、通报工作。
附件:1.2017年第四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2.2017年四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汇总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鹤城区)
序号 |
工程所 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鹤城区 |
怀化市鹤城区城东一号安置区 |
12万㎡, 框剪、装饰装修 |
建设单位: 鹤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中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监:周继华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1、5#塔吊附着非原装生产;2、项目装饰装修拆除临边防护过早;3、安全网污损、破损严重未及时更换;4、干挂石材操作工人在脚手架体上随意走动未系挂安全带;5、施工升降机停靠平台未加固,施工升降机吊笼门机电联锁装置失效;6、弱电井口未防护;7、起重机械11月份维护保养记录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未签字盖章。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质量:1、预留洞口拉结筋未预留到位;2、烟道反坎未做;3、厨房、厕所穿板管未设止水环;4、局部窗台压顶未做;5、窗框固定使用射钉,且固定间距不符合要求,局部未用发泡剂填满;6、内墙使用加气混凝土未满挂钢丝网。 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情况: 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黄志强未在岗,安全员彭平海、唐震均请假,其他均在岗履职;监理单位只有监理员舒俊平在岗,其他均未在岗履职。 |
责成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鹤城区 |
云箭嘉苑 |
80000㎡, 框剪结构 |
建设单位: 怀化市刘霖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怀化市利霖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1、施工电梯无3个月一次的超载试验,吊笼顶窗电器开关无效;2、 11#楼外架扫地杆未设置,操作层架板未满铺,小横杆未设置到位,支模架未设置扫地杆;3、钢筋加工棚使用空气开关代替漏保,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 二、质量:1、构造柱钢筋搭接处箍筋未加密2、砼同条件试块未留置在相应构建旁;3、质量通病已创建样板间,但未组织验收。4、隐蔽验收影像资料不齐全。5、窗台压顶未嵌入墙体400mm 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情况:监理部施工项目部人员均在岗履职。 |
责成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中方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中方县 |
中方县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楼 |
框架结构 |
建设单位: 中方县民政局施工单位:怀化市工程建设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方县分公司)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1、现场物料提升机一侧无进料口防护棚;提升机操作棚与起重设备连接的电缆直接拖地未套管或预埋。2、砂浆搅拌机开关箱施工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混用,且有一隔离开关控制多台漏电保护器与空气开关的现象,并且开关箱内未设置PE、N线端子板及重复接地。3、钢筋开关箱部分漏保动作时间为0.2S,PE线使用铝芯线。4、总配电室大门为木门,不符合防火要求,配电室内无正常照明,PE线为铝芯。5、楼层内圆盘锯无开关箱使用家用插座供电,锯盘及传动部位无防护罩。6、临时用电巡检记录,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绝缘、接地检测记录不全(无部分月份记录,且存在有资料篡改的现象)。7、无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记录.8、无三宝进场验收记录。9、未提供相应专项施工方案。10、物料提升机无班前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签章不全。11、脚手架首部架一层无连墙措施。质量:1、现场未公示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吗,且未设置治理样板间。2、实体未标实测实量点。3、砌体超过高度未设中间圈梁。4、砖砌体留直槎无拉结筋,斜砌顶砖一次性砌筑到顶,外墙灰缝有透光现象。5、窗台压顶伸入砌体长度小于40CM。6、预留洞口大于30CM未设过梁。 三、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本次检查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基本未到岗 |
责成中方县住建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对项目经理上报个人严重不良行为,在10日内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中方县 |
湖南省芷江民族师范学校音乐实训楼 |
15082㎡框架结构 |
建设单位: 湖南省芷江民族师范学校 施工单位:湖南省衡州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方县分公司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1、现场总配电室大门为木门,未达到防火等级。2、钢筋加工区照明开关箱一隔离开关连接多台空气开关,动力开关箱有一台漏保时间为0,2S。3、脚手架一层无连墙措施,脚手架西侧安全网未全部搭设,且未搭设安全通道,人员随意进出;该处脚手架有开口架且未有加固措施,且有与支模架混搭的现象。4、现场后浇带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未连续设置,且梁下未有独立支撑。5、建筑物内有烧明火取暖的现象。6、现场模板堆放处未有消防措施。7、脚手架方案无计算书;模板方案未对后浇带做单独说明设计,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审批签章不全,且各方案无编制依据;临时用电方案未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8、临时用电检测记录每月检测内容相同。9、无安全带进场验收记录。10、未提供钢管扣件进场验收实测记录。11、高支模验收表未用专用验收表。12、塔吊交接班记录只到10月底。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质量:1、构造柱钢筋未及时绑扎。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影像资料未标具体部位,箍筋未全部做135度弯钩。 |
责成中方县住建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10日内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3 |
中方县 |
中方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楼 |
12831㎡框架结构 |
建设单位: 中方县公安局施工单位:湖南恒业建设有限责任公示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方县分公司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1、基坑旁三级箱PE线连接方式错误。2、临时用电检测记录部分签章不全。 二、质量:1、单桩验收记录签章不全(无试块试压强度数据)2、砂浆搅拌机处配合比标识牌无数值,无计量设备,搅拌机防护棚无防尘措施。3、砼施工记录无坍落度记录数据。 |
责成中方县住建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7日内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洪江市)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洪江市 |
洪江市安江(城中村)扶车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
23982㎡ 框架 主体 |
建设单位: 洪江市安江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洪江市威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分公司 |
安全:1、脚手架:首层未设置连墙件;脚手架存在缺失立杆的现象;部分连墙件未连接至外立杆;操作层未满铺脚手板;开口型脚手架未设置斜字支撑置顶。 2、临时用电:配电房无电工巡检记录;总配电房无防小动物侵入措施;无消防铲、消防沙;未提供绝缘电阻等遥测记录。临时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参数匹配混乱,二级箱也设置漏保,部分三级箱漏保参数大于二级箱。 3、支模架:支模架可调节顶托超过25CM未在顶部设水平拉杆;5#楼支模架无扫地杆。 4、消防:楼层无灭火器、消防水源;材料堆积处未设灭火器。 5、未提供钢管扣件实测实量数据。 6、塔吊月检记录监理未签字。 7、旁边高切坡部分未做边坡处理,中间平台堆有模板,离边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 质量:1、楼层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2、超过5米的砌体未设置构造柱。3、窗台部分压顶伸入长度不足40CM。4、部分砌体工程砂浆厚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局部有透光现象。5、施工现场发现一盘HPB235圆钢6、墙体洞口设置及拉结筋留设不满足规范要求。7、5#楼楼梯间踏板钢筋未做好定位,浇筑完成后导致楼梯板上下钢筋间净距过小,下部钢筋保护层过厚,楼梯板有效厚度变薄。 |
责成洪江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洪江市 |
洪江市公共体育中心体育综合馆建设项目 |
26000㎡ 框剪 主体 |
建设单位: 洪江市龙标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德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全:1、支模架:支模架基础存在被掩埋的现象。 2、临时用电:移动配电箱存在使用DZ系列空气开关的现象;电缆线未进行套管和架空等防护措施。 3、安全通道顶部未设防护棚。 4、局部脚手架未超过操作层一步架。 质量:1、梁钢筋焊接焊缝不饱满,未及时清理焊渣进行检查。2、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未做可视化交底。 |
责成洪江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洪江区)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洪江区 |
洪江区新民路形象改造工程 |
80298㎡ |
建设单位: 洪江区洪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金凯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1、施工现场围挡未封闭,未设置大门,无门卫,无保洁设施;2、垂直运输设备无方案、无交底,无救援预案,未提供设备的相关证明资料,未组织安装完毕验收即投入使用;3、钢材加工区无加工棚,现场堆放有可燃材料,外脚手架安全网非阻燃材料,加工时有火花溅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4、连墙件数量偏少,部分未拉在主体结构中;5、无预防高处坠落方案;6、无施工应急救援预案;7、无冬季消防防火方案。 质量: 1、未提供施工图纸审查报告,蓝图无审查章和执业印章。2、原结构加固前未经第三方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也无设计单位对原结构的承载力的验算,存在结构安全隐患。3、未提该亮化工程施工方案。4、未能提供加固用钢材材质等的设计变更。 责任主体履职:1、检查期间项目负责人未在岗2、未办理开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施工许可证。 3、项目部设置在离工地较远的地方。 |
责成洪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洪江区 |
烟雨洪江 |
74564㎡ 框架 主体 |
建设单位: 湖南洪江古商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洪江区分公司 |
安全:1、脚手架:30#楼脚手架未搭设超过操作层1.8米;存在高低差的脚手架扫地杆未延伸2跨;脚手架方案与现象不符;脚手架未用安全网全封闭。 2、支模架:支模架与脚手架存在混搭现象; 3、临时用电:1#塔吊漏电保护器参数不正确且存在一箱多用;电缆线未进行套管架空防护直接穿梭在脚手架上;临时用电移动箱有使用DZ系列和插孔的现象。施工现场内变压器防护已拆除,施工单位承诺近期进行拆迁。 4、楼层临边防护未到位。 5、塔吊无班前检查。 6、未与其它项目进行隔断,有一未拆除完的物料提升机。 质量:1、楼层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2、未提供木结构施工方案、交底。 3、施工现场无木结构原材料和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4、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未做可视化交底。 责任主体履职: |
责成洪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会同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会同 县 |
会同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坪村镇集中安置项目 |
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7层 |
建设单位:会同精准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胡爱华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梁中辉 |
安全问题:1、脚手架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外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到位,连墙件设置过少。2、施工通道未设临边防护,安全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3、塔吊基础严重积水,施工升降机未安装防护门,无专业人员操作4.临时用电未设置重复接地,配电箱未设置PE线端子排,PE保护零线直接连接在箱体上,无电阻摇测记录;5。吊笼的吊环未采用圆钢,采用的螺纹钢。6.安全警示标志张贴过少。 质量问题: 1、项目已到装饰阶段,已基本完工。节能分项工程外墙保温未做。
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会同县 |
会同县城北学校 |
面积:17028.88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剪/4层 |
建设单位:会同县精准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波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吴运香 |
安全问题:1、脚手架操作层防护未设置双栏杆和挡脚板。2.首层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和其他可靠措施固定。脚手架上为设置平行兜网,施工通道旁的立杆缺失。连墙件设置过少3.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4.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未设置重复接地,无线路分布图,无电工巡查记录。5支模架未设置剪刀撑,与方案不符,扫地杆缺失。6.两台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 质量问题: 1、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未放在相应位置。2.部分混凝土有蜂窝麻面现象3.楼梯踏步未留置后浇带。
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3 |
会同县 |
会同县水岸绿城 |
面积:165049.15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剪 框剪/18层 |
建设单位:怀化市齐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会同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候挺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梁锦荣 |
安全问题:1.首层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和其他可靠措施固定。脚手架上为设置平行兜网,2.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3.临时施工用电配电箱未设置重复接地,无线路分布图,无电工巡查记录。4楼梯间的临边防护部分未搭设。5.现场材料乱堆乱放。6.塔吊避雷设置不符合要求 质量问题: 1、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未放在相应位置。2.楼梯踏步接缝处混凝土有蜂窝麻面现象3.主体已至5层未建立样板间。 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靖州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 县 |
靖州千鸿翡翠湾住宅小区 |
面积:43987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7层 |
建设单位:怀化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楚集建设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陈建存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总监:肖吉荣 |
安全问题:1、脚手架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未按规定设置连墙件和其他可靠措施固定。外脚手架剪刀撑设置不到位,连墙件设置过少。2、脚手架架板未满铺,未设置平行兜网。3、支模架未按方案搭设,未按要求设置剪刀撑,扫地杆未设置,横向水平杆设置过少。4.临时用电未设置重复接地,配电箱未设置PE线端子排,PE保护零线直接连接在箱体上,无电阻摇测记录;5。防护栏杆下端无挡脚板,部分防护栏杆设置不到位,无安全防护验收记录。6.安全警示标志张贴过少。 质量问题: 1、混凝土部分有漏浆现象2.阳台上的窗台未设置窗台压顶。3.砖砌体部分有透光现象。
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靖州县县庆主要活动片区综合档案馆 |
面积:6793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剪/3层 |
建设单位:靖州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成国安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鲁大勇 |
安全问题:1、脚手架操作层防护未设置双栏杆和挡脚板。2.首层脚手架未设置连墙件和其他可靠措施固定。脚手架上为设置平行兜网,3.未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方案。 质量问题: 1、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未放在相应位置。2.部分混凝土有蜂窝麻面现象
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受控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通道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 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四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通道县 |
双江镇东环路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 |
17197㎡/底框砖混/装饰 |
建设单位:通道哆耶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质量问题:1、现场未使用可交底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样板间;2、部分窗台压顶未入墙400mm;3外墙墙体砂浆不饱满,有透光现象;4、砂浆搅拌区未见配合比标识牌,无计量设备;5、烟道管未做翻边;6、现场窗框无固定片封胶不严实,使用单玻璃; 安全问题: <!--[if !supportLists]-->1、<!--[endif]-->脚手架一层未全封闭,首层架体未与建筑物进行刚性连接,首层局部位置架体立杆落在未夯实、未硬化的土质上;脚手架剪刀撑未未建筑物高度进行连续设置,部分剪刀撑杆件未采用3个旋转扣件;局部开口架位置未采用有效加固措施;连墙件未按专项方案进行设置;雨棚位置架体为单排架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相符; <!--[if !supportLists]-->2、<!--[endif]-->施工临时用电箱体内无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标记;总配电房未配备电工平面图和系统图; <!--[if !supportLists]-->3、<!--[endif]-->临时施工通道未搭设安全通道;楼梯间防护栏杆设置不到位;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 文明施工问题:1、未设置有限围挡、大门;2、建筑材料、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人员履职情况:1、施工单位王建峰未到岗履职,未能提供请假条,安全员周连吉变更为曾德芳,未能提供关键人员变更相关资料;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一般;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一般,未督促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隐患的整改;
监督规范化考核:该项目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未进行监督记录录入; |
建议监督人员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落实后将整改资料上报至市住建局。 |
2 |
通道县 |
国网湖南怀化通道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 |
5494.5㎡/框架/主体 |
建设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通道县供电份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质量问题:1、已建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样板间未进行落实实物交底;2、部分窗台压顶为入墙400mm;3、部分墙体砌筑灰缝不均匀;4、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标准硬性标识;5、现场砂石未分堆存放; 安全问题:1、脚手架作业层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雨棚板位置脚手架为单排架;脚手架搭设验收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局部立杆基础下方土体已垮塌未进行加固处理;2、工人有未佩戴安全帽的现象及安全带的现象;3、临时通道未设置安全通道;4、部分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5、现场未设置消防灭火设备,楼层无消防灭火器;消防水管未使用镀锌钢管;6、基坑边无围挡防护。7、物料提升机无上、下限位装置,无平行停靠装置;检测报告存在与现场不相符的情况;物料提升机操作棚未设置;卷扬机无保护钢丝绳措施;进料口防护棚搭设长度不满足规范要求;附着件使用钢管代替附着件进行附着;楼层防护门未及时关闭;操作人员扯证上岗;检查、维护、保养记录不齐全;8、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未进行重复接地,钢筋加工区域未进行重复接地;现场使用花线,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空开代替漏电保护器,现场使用插板,电路图标识不准确;电缆线穿脚手架未套管、架空; 人员履职情况:施工单位谭媛、陈小龙已请假,监理及建设单位未审批,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一般;监理单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一般,未督促施工单位对质量安全隐患的整改; 监督规范化考核: 该项目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未及时录入,为补录。检查内容与现场有不相符地方。 |
建议监督人员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落实后将整改资料上报至市住建局。 |
3 |
通道县 |
通道县三馆一中心项目 |
21300㎡/框架/主体 |
建设单位:通道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长沙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湖南省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质量问题:1、同条件养护试块未与构件放置在一起养护; 安全问题:1、脚手架作业层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作业层架板未满铺;横向斜杠未连续设置;2、支模架梁下立杆间距与方案不符;横向水平杆未连续设置;现场支撑立杆多采用扣件承重,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相符;3、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洞口防护不到位;高作作业人员施工未配备安全带;4、施工现场未见消防水源;楼层未设置消防灭火器;5、塔式起重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安全员;塔式起重机开关箱无检修防护棚、无排水措施;6、总配电房无应急照明;机械设备临电未重复接地;电阻遥测记录填写不真实;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不齐全; 人员履职情况:施工单位虞畅、万国伟、请假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未审批;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一般;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均到岗,履职情况一般。 监督规范化考核:该项目未录入湖南省信息平台。 |
建议监督人员下发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落实后将整改资料上报至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芷江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五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芷 江 县 |
芷江县高铁广场安置区 4#楼 |
面积:4550m2 底框5层;主体4层 |
建设单位:芷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常德市长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陈昌红 安全员:胡奎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芷江分公司 总监:明友华 |
一、工程质量:1、外窗台未做;2、砂浆搅拌机未张挂配合比牌;3、4层楼面混凝土多处裂缝,养护不到位;4、现场无拆模试块;5、楼梯施工缝留设不符合要求;6、构造柱钢筋未设定位箍;7、卫生间反边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8、主体已修到4层未组织基础验收。 9、未制作质量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 二、安全生产:1.现场未封闭施工;2.支模架无扫地杆,立杆间距过大与方案不符,采用红砖充当垫块,与外架混搭,楼板支模采用扣件受力,梁板等间距布置立杆,水平杆未连续设置;3、物料提升机未搭设操作防护棚,未取得检测报告现场已经使用;4.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一致,安全网未张挂到底,底部未搭设小横杆;5.现场无消防设施(楼层灭火器配置不到位);6.临时用电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总配电房未设总漏保,无防小动物侵入措施,二级箱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未重复接地,钢筋加工机械外壳未重复接地,一箱多用,未搭设钢筋加工机械防护棚。7、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无冲洗平台.。 三、责任主体履责:1.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不到位,现场隐患未消除;3、监理督促整改不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消除。监督机构未能及时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记录未录信息平台。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芷 江 县 |
舞水新城19#、20#楼 |
面积:36800m2 框剪17层;主体阶段 |
建设单位:怀化市鸣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鸿信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邹香初 安全员:陈成 监理单位:怀化铭诚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蒲兵 |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质量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 2、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灰缝偏大;3、门垛处砌体采用空心砖砌筑不符合要求;4、外窗台混凝土压顶未做;5、厕所反边高度不够。6、构造柱钢筋加密区绑扎未加密。 二、安全生产:1.塔吊附着安装与方案不一致,方案为预埋钢筋现场采用穿墙螺栓,未提供班前检查记录;2.悬挑脚手架悬挑层未满铺架板进行封闭,工字钢钢丝绳拉环采用螺纹钢不符合要求,部分剪刀撑搭接长度不满足要求,偏短;3.支模架立杆间距偏大与方案不符,扫地杆未连续设置,水平杆局部未连续设置,飘窗板处支模架与外架混搭;4、卸料平台钢丝绳拉在同一个钢筋环上,且钢筋环使用螺纹钢不符合要求且与方案不一致,卸料平台与建筑物间未满铺架板,5、楼层无专用消防水源,无灭火器;6、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钢筋加工机械开关箱一箱多用,使用DZ-47系列空气开关不符合要求,无配电线路图。7、施工机具安装未验收。8、电梯井层间防护不到位。8、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无冲洗平台.。 三、责任主体履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或消除;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未能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记录未录入信息平台。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3 |
芷 江 县 |
弘发时代天街5#楼 |
面积:16000 m2 框剪17层;装饰阶段 |
建设单位:湖南弘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大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龙 安全员:刘梦瑾 监理单位:怀化铭诚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蒲兵 |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质量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 2、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灰缝偏大;3、外窗台未按照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制作混凝土压顶。 二、安全生产:1、塔吊月检记录不全,11月缺失,无班前检查记录;2、搅拌机防护棚搭设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电梯井层间防护不到位、管道井防护不到位;4、楼层无消防,无应急照明;5、施工电梯层间防护门未安装完毕已使用;6、未能提供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7、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无冲洗平台.。 三、责任主体履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或消除;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未能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记录未录入信息平台。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4 |
芷 江 县 |
芷江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企业 |
公司法人:李育书 |
安全生产:1、现场消防栓箱体门破损严重;2、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未经责任人签认;3、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记录;4、未能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未能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6、燃气充装记录台账中未明确操作人员签字记录。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新晃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五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新 晃 县 |
舞水外滩 |
面积:90581m2 框剪17层;主体1层+装饰 |
建设单位:玖联新晃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溆浦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周呈勇 安全员:覃丽萍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晃分公司 总监:姚敦泽 |
一、工程质量:1、外窗台压顶长度不够;2、构造柱钢筋变形扭曲未加密;3、沉降观测记录不全;4、砂浆搅拌无配合比、计量设备;5、未制作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6、卫生间反边高度不满足规范要求。 二、安全生产:1.电梯井地下室两层未进行层间防护;2.支模架立杆间距过大与方案不符,水平杆未连续设置,自由端长度过长,剪刀撑未按方案搭设;3、塔吊附着施工与方案不一致,现场为对穿螺栓,方案为预埋,塔吊班前检查记录只到6月份,缺失不全;4.悬挑脚手架部分工字钢压长不满足1.25倍的要求,未满铺架板封闭,工字钢落在悬挑阳台上未进行计算复核;5.现场消防不符合要求(楼层灭火器配置不到位);6.临时用电二级箱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个别未重复接地,三级箱一箱多用,使用DZ-47系列空开,临时用电巡查记录不全。7、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8、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无冲洗平台.。 三、责任主体履责:1.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不到位,现场隐患未消除;3、监理督促整改不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施工、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消除。监督机构未能及时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1、监督记录中未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记录;2、监督记录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失真;3、监督记录中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未注明原因。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新 晃 县 |
晃山新城1#、2#楼 |
面积:13000 m2 框架;主体阶段 |
建设单位:芷江凯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芷江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向航 安全员:杨芷平 监理单位:怀化监理新晃分公司 总监:田先正 |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质量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 2、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灰缝偏大,透光;3、外窗台混凝土压顶长度不符合要求;4、厕所反边高度不够。5、砂浆配合比原材料未提供进场复检报告,配合比报告;6、无混凝土进场验收记录;7、采用单筒烟道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1.塔吊附着安装在方案中未明确大样图和安装方式,未提供班前检查记录;2.脚手架首步架未抱柱连墙,连墙件偏少,少数剪刀撑搭接长度不符合要求;3.临时用电开关箱未张挂配电线路图,总配电房无应急指示灯;4、卸料平台与建筑物间未满铺架板,5、楼层无专用消防水源,塔吊基础处模板集中堆放道路不通且无灭火器;6、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无冲洗平台,围挡高度不够,现场道路积土较多。 三、责任主体履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或消除;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未能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监督记录未录入信息平台。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3 |
新 晃 县 |
新晃县异地扶贫搬迁水洞安置房 |
面积:5800m2 砖混3层;装饰阶段 |
建设单位:新晃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施工单位:湖南省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谭馗 安全员:陈高 监理单位:怀化监理新晃分公司 总监:田先正 |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质量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 2、砌体组砌方式不规范,灰缝偏厚,透光;3、外窗台未按照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制作混凝土压顶。4、砂浆配合比、砂子无检测报告。 二、安全生产:1、支模架立杆间距偏大,无扫地杆、水平杆,未提供验收记录,与方案不一致;2、脚手架连墙件偏少,未提供验收记录,装饰阶段的两栋楼无连墙件;3、安全通道搭设长度不够;4、楼层无消防,无应急照明;5、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无消防措施,漏保参数不符合要求,砂浆搅拌机开关箱未重复接地,临时用电无安装验收记录、巡查记录;6、未能提供企业、项目部安全检查记录。7、物料提升机无月检维保记录;8、现场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无冲洗平台。 三、责任主体履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督促整改现场隐患。 四、质量安全监管:未能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或者发现后未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1、监督记录填写失真;2、监督记录补录严重;3、未全数检查现场的质量安全;4、检查发现两次及以上不符合要求或未整改的未采取措施上报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
建议县建设局对该工程下达整改通知,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4 |
新 晃 县 |
新晃晃州液化气充装站 |
燃气企业 |
公司经理:蒲祖清 |
安全生产:1、储罐区四周存放报废车辆、罐体、报废液化气瓶、旧瓦片等,未能留出充足的消防空间;2、储罐区四周边杂草、乔木丛生,存在安全隐患;3、储罐区消防栓附近未设置消防水管箱,消防栓布置未能形成有效的闭合环形;4、电子灌装秤检定合格证于2017年7月已过期未见张贴新检定的合格证;5、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未经责任人签认;6、未能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麻阳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四大类) |
处理意见 |
1 |
麻阳县 |
麻阳汽车站整体搬迁工程 |
框架结构 |
建设单位: 湖南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湖南禹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麻阳县分公司) |
安全:1、现场木工圆盘锯锯盘及传动部位无防护罩;圆盘锯开关箱未设置重复接地。2、现场总配电室配电箱部分漏保为0.1S参数时间,配电室无有缝隙及窗口及进出线位置未有防止小动物侵入措施,配电室未配置安全标志,无消防铲,未张挂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3、综合楼首部架未有与建筑物连接的措施,且首部架部分安全立网未及时张挂。4、现场塔吊电缆固定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5、临时用电方案中未有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6、现场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记录部分记录监理签章未齐全。7、电工巡视记录不齐全。8、支模架现场搭设情况与方案不符合;楼梯间支模部分立杆未落地。9、未有安全带进场验收记录,且现场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质量:1、现场未按省厅要求制作工艺样板指导施工。2、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摆放至相应位置。3、现场楼板抗裂措施与设计不符(设计中有加放射筋)。4、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设计专篇签章手续不全。5、现场部分箍筋未做135度的弯钩。6、综合楼楼板线管预埋高于楼板面层。 三、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本次检查现场有三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 |
责成麻阳县住建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10日内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麻阳县 |
麻阳县高村镇化工总厂棚户区改造项目 |
20900㎡框架结构 |
建设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麻阳县富州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麻阳县分公司 |
安全:1、塔吊照明箱使用工作零线绝缘端子板来连接保护零线,部分PE线使用铝芯线。2、二号楼楼梯间支模架立杆提前拆除。3、钢筋加工棚开关箱未有PE、N线端子板。4、二号楼脚手架部分立杆设置在悬挑构件上方案上未有设计复核。5、临时用电方案无现场用电平面布置;临时用电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总配电箱记录参数错误。6、钢管进场验收记录数值与方案要求不符(脚手架、支模架搭设验收记录合格)。7、办公区活动板房未验收。8、配电房无照明、无防止小动物侵入措施。9、二号楼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棚长度不足3M。10、现场脚手架未全数设置横向扫地杆,且脚手架有与支模架混搭的现象。 二、质量:1、2号楼二层钢筋绑扎顺序错误(先扎梁后扎柱)。2、混凝土浇筑未采取保温措施。3、构造柱箍筋未按规范要求加密。4、窗台压顶钢筋长度不足,砌体砌筑灰缝不饱满,有透光现象。5、砂浆搅拌无计量设备。6、商品砼进场未测坍落度。 |
责成麻阳县住建局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在10日内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
3 |
麻阳县 |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东市民广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
63717㎡框架结构 |
建设单位: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恒业建设有限责任公示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麻阳县分公司 |
安全:1、地下室后浇带支撑方式方案无体现,且现场未有对后浇带设立单独支撑体系。2、标养室旁二级箱接地体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3.地下室移动开关箱使用DZ-47空气开关替代漏电保护器,且一个隔离开关箱控制多个插孔(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4、地下室支模立杆部分有悬空现象。5.总配电室未张挂总用地平面布置图。6、木工加工区开关箱未做重复接地。7、临时用电方案编制依据错误(使用老规范);未有漏电保护器检测记录。8、钢管扣件进场无实测实量记录。9、无安全带进场验收记录。10、基坑监测记录无监理签字。11、塔吊电缆直接养标准节搭设。 二、质量:1、无标养箱运行记录。 |
责成麻阳县住建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10日内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溆浦县)
序号 |
工程所 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溆浦县 |
溆浦县碧桂园一期一标 |
150000㎡,框剪,主体,17层、7层 |
建设单位: 溆浦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湘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监理
项目经理:蒋磊 专职安全员:王宗武 总监:舒新满 |
一、安全: 1、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无应急照明,无分路图,进出线洞口无防小动物入侵措施,未配备电气火灾需要的消防铲和消防沙,无相应的警示标志,照明线路和动力线路混用。 2、悬挑脚手架:部分工字钢悬挑长度长达3米,无相应方案,部分锚固长度不足,间距未按方案设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3、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两侧及断开的外架开口处未设置斜撑。 4、悬挑卸料平台:悬挑卸料平台未按方案施工,少一道保护钢丝绳。 4、支模架:支模架里赶上不自由端长度过大,局部未设置水平联系杆件,底层支模架拆除过早。 5、起重机械: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合同不是公司法人签署,专项方案编审手续不全。塔吊基础无排水措施。塔吊未依照群塔作业方案对塔吊进行危险区域的回转限制器进行限位,塔吊作业面交叉,存在碰撞危险隐患。 6、安全防护:操作层防护未超过作业面1.8米,施工通道不通畅,安全防护不到位。未编制防高坠专项方案。 二、质量: 1、部分门上现浇过梁未植筋。 2、外架落在楼梯间悬挑楼板上,未通过计算。 3、施工现场未设置同养试块,钢筋成品保护情况差,踩踏损坏情况严重。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 |
溆浦县 |
夏家溪棚户区改造8#楼 |
12000㎡,主体封顶,20+1。框剪 |
建设单位: 溆浦县城投
施工单位: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谭小波 安全员:邹小雄 总监:吴永生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 <!--[if !supportLists]-->1、<!--[endif]-->临时用电:电缆线未套管,未架空或埋地,随意摆放,存在破损漏电隐患。 <!--[if !supportLists]-->2、<!--[endif]-->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围挡未全封闭,随意开口,未设置大门,未配备门卫室及门卫,未建立门卫管理制度。 <!--[if !supportLists]-->3、<!--[endif]-->安全防护:施工通道不通畅,两边安全防护不到位。未编制防高坠专项方案。电梯井内、管道井内无水平防护,电梯井部分防护门损坏,未更换。 <!--[if !supportLists]-->4、<!--[endif]-->深基坑:基坑防护不稳固不牢靠,一部分基坑未进行支护。 <!--[if !supportLists]-->5、<!--[endif]-->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局部悬挑长度过大,,锚固长度不足。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方案为20米,现场为30米,与方案不符,架体超过24米,未在转角处设置斜撑,天井位置未设置连墙件。 <!--[if !supportLists]-->6、<!--[endif]-->塔吊:塔吊方案少塔身验算。 <!--[if !supportLists]-->7、<!--[endif]-->物料提升机: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未与外架断开,两侧未设置连墙杆件,斜支撑,楼层卸料平台无计算无,无卸载措施。 <!--[if !supportLists]-->8、<!--[endif]-->支模架:支模架方案计算式与方案不匹配。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质量: <!--[if !supportLists]-->1、<!--[endif]-->住宅工程质量常见为题专项治理:窗台压顶未伸入墙内。 <!--[if !supportLists]-->2、<!--[endif]-->砌体:门垛实砌部分,使用多孔砖,不能达到固定门的作用。卫生间、厨房使用加气砌块,无防水防潮处理措施。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市场行为: <!--[if !supportLists]-->1、<!--[endif]-->施工单位:监理通知单未进行回复,管理人员请假条未经项目部、监理部审批, 2、塔吊分包合同无公司法人签字,无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盖章使用项目部章,方案未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经理签署分包合同,涉嫌违法分包。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上报项目经理个人严重不良行为,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3 |
溆浦县 |
大汉滨江雅苑5#、6#楼 |
36000㎡,32+1层,框剪,主体31层。 |
建设单位:怀化大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娄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彭洁 安全员:杨小鸿 总监:黄志华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 1、起重机械:塔吊租赁合同无公司法人签字,安装方案未经安装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升降机右吊笼限位器不灵敏。 2、临时用电:总配电箱总隔离开关损坏未及时更换。 3、支模架:水平联系杆未连续设置。 4、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现场与方案不符,现场使用16工字钢代替方案中的18工字钢。搭设高度为37米的落地式脚手架采用单立杆,强度不够,无方案,未通过计算核验,转角处未设置斜撑。 5、安全防护:楼层建筑物临边与外架间隔距离过大,超过30cm未设置临边防护。 二、质量: 1、过梁未植筋,但已封模。封模后无法再植筋,应拆除返工。 2、部分外架落在楼板上,无相应计算。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辰溪县)
序号 |
工程所 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处理意见 |
1 |
辰溪县 |
千鸿名都一期工程 |
45000㎡,主体三层,砖混 |
建设单位: 怀化市千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辰溪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监理 项目经理:舒吕华 专职安全员:沈刚 总监:张贻满 |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安全: <!--[if !supportLists]-->1、 <!--[endif]-->临时用电:总配电房违规使用木门,未配备消防铲和消防沙,无防小动物入侵措施,无应急照明。 <!--[if !supportLists]-->2、 <!--[endif]-->脚手架:主节点上未设置小横杆,首步架未设置连墙杆件或其他可靠连墙措施,首步架以上外架连墙件间距过大。 <!--[if !supportLists]-->3、 <!--[endif]-->支模架:现场与施工方案不符,上部自由端高度过大,部分支模架与外架混搭。 <!--[if !supportLists]-->4、 <!--[endif]-->施工机具:圆盘锯无防护罩,使用插线板接电,塔吊操作范围内未设置防护棚。 <!--[if !supportLists]-->5、 <!--[endif]-->临边防护:操作层防护未超过作业面1.8m。 <!--[if !supportLists]-->6、 <!--[endif]-->人工挖孔桩:无井口防护栏杆,下部操作人员无掩体,未设置软爬梯及安全带。 <!--[if !supportLists]-->7、 <!--[endif]-->起重机械:塔吊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人员签字不符合要求,安拆合同无公司法人签字。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质量 <!--[if !supportLists]-->1、 <!--[endif]-->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公示牌。 <!--[if !supportLists]-->2、 <!--[endif]-->砌体有透光灰缝不饱满的现象,组砌混乱。 <!--[if !supportLists]-->3、 <!--[endif]-->反边高度不足。 <!--[if !supportLists]-->4、 <!--[endif]-->装饰柱顶部未断开,为一次性浇筑。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市场行为: <!--[if !supportLists]-->1、 <!--[endif]-->未办理施工许可。 <!--[if !supportLists]-->2、 <!--[endif]-->安全施工方案由施工员编制。 <!--[if !supportLists]-->3、 <!--[endif]-->未编制防高坠专项施工方案。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 |
辰溪县 |
辰溪公租房1号楼 |
4670㎡,主体四层。砖混 |
建设单位: 辰溪县房产局
施工单位:麻阳县建筑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谭德宏 安全员:张东华 总监:张贻满 |
一、安全:1、物料提升机:左吊笼楼层停靠装置失效,断绳保护装置失效,右吊笼断绳保护装置失效。 2、临时用电:未设置总配电房。 3、脚手架:采光井部位未设置连墙杆件。 4、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楼层卸料平台周边防护不到位,同时未按要求设置斜撑。 二、质量:1、未制作样板间,未张挂住房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公示牌。 2、砌体工程墙体透光现象严重,灰缝不饱满。 3、楼梯间一层平台梁处少构造柱。 4、窗台压顶未伸入墙内,部分压顶厚度不足。 三、市场行为:1、未办理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施工图未审查。 2、未履行基本建设报建程序。 3、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缺失。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3 |
辰溪县 |
长乐(回头看) |
<!--[if !supportLists]-->1、 <!--[endif]-->施工升降机楼层卸料平台与外架连接,两边未设置连续的斜撑。 <!--[if !supportLists]-->2、 <!--[endif]-->施工升降机:左吊笼前后门机械联锁装置均失效,下限位失效,立即停止使用。 <!--[if !supportLists]-->3、 <!--[endif]-->部分悬挑架悬挑工字钢未按方案设置,悬挑长度过长。 <!--[if !supportLists]-->4、 <!--[endif]-->上部脚手架已放下3层,操作层未按要求进行防护,未按要求设置不超过10m一道的水平防护。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
4、 |
辰溪县 |
外滩壹号三期 |
46000㎡,砖混,6+1,3层 |
建设单位:怀化市华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武宁县永欣建筑工程责任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总监:张沂满 项目经理:郑春平 安全员:乐明生 |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安全: <!--[if !supportLists]-->1、<!--[endif]-->临时用电:总配电房无照明、应急照明,使用的木门防火等级不足,未配电电气火灾所需的消防铲和消防沙。 <!--[if !supportLists]-->2、<!--[endif]-->安全防护:钢筋材料堆放、加工场地无防护棚。楼梯间未上至操作层,作业人员沿外脚手架攀缘上楼。 <!--[if !supportLists]-->3、<!--[endif]-->支模架:支模架上不自由端长度过大,少一道水平联系杆件。模板支撑系统只保留一层,悬挑板处支模架拆除过早。 <!--[if !supportLists]-->二、<!--[endif]-->质量: <!--[if !supportLists]-->1、<!--[endif]-->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张挂住房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公示牌。卫生间小窗未制作窗台压顶,门洞预制过梁长度不够。 <!--[if !supportLists]-->2、<!--[endif]-->混凝土施工:现场未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if !supportLists]-->3、<!--[endif]-->阳台装饰柱未断开,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市场行为: <!--[if !supportLists]-->1、<!--[endif]-->人员到岗履职:现场配备9人,实到3人,不满足施工需求。 <!--[if !supportLists]-->2、<!--[endif]-->现场未提供任何质量保证资料和安全管理资料。 |
由县建设局、质安监站对项目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报告上报至市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沅陵县)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职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处理 意见 |
1 |
沅陵县 |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项目 |
34145㎡ |
建设单位: 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敬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1、脚手架:脚手架未全封闭;脚手架存在高低差的部位扫地杆未延伸二跨;脚手架存在积水的现象;脚手架横向扫地杆未与立杆连接;主节点缺少小横杆;剪刀撑未搭设到顶。 2、支模架:未设顶部水平杆;支模架搭设完毕验收记录只提供了小学教学楼1、2#楼;存在支模架脚手架混搭现象;支模架底部存在积水现象;扫地杆和中部水平杆部分缺失;四周未设剪刀撑;梁底无立杆。 3、临时用电:临时用电电缆线随意穿梭在脚手架上未进行套管和架空防护;临时用电摇测电阻等检查记录频次不够;二级配电箱使用0.2S的漏电保护器;塔吊分配电箱与照明箱上方未做防护棚; 4、钢筋加工棚防护棚未设置到位。 5、楼层临边防护未搭设到位。 6、物料提升机地锚使用螺纹钢,层门未关闭。 7、施工现场未封闭到位。 8、现场消防设施不足。 9、悬挑式卸料平台钢丝绳吊点两组在同一位置。
质量: 1、楼层未留置同条件养护试块。2、现场使用大理石、花岗岩做为垫块。3、构造柱砌体拉结筋数量不足,砌体留直搓无拉结筋。4、安全员刘立志、质量员周晶、施工员何可、施工员樊小龙、技术负责人周华章未到岗。 |
责成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沅陵县 |
君临天下三期工程第一批次(回头看) |
51962㎡ 框剪 主体 |
建设单位: 湖南韵恒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武宁县永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监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 |
安全:1、物料提升机:提升机缆风绳仅同向2根,吊篮门未安装,进料口防护棚长度不足; 2、一台弯曲机和一台切断机无防护棚。 3、临时用电:分配电箱使用0.2S漏电保护器且是可调式;一个隔离开关控制多台设备;施工机具未连PE线;移动开关箱安装高度小于0.8M。 4、支模架梁底无立杆 5、灭火器有失效未更换。 质量:1、窗台压顶伸入砌体小于40CM。2、人员变更未签字盖章。3、安全员黄利华不在。 |
责成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3 |
沅陵县 |
沅陵县房产管理局鸭子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
11474㎡ 砖混 主体 |
建设单位: 湖南韵恒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武宁县永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监理有限公司沅陵分公司 |
安全:1、临时用电:配电房无正常照明和应急照明;无防小动物侵入措施;总漏电保护器使用可调式;无分路隔离开关;配电房灭火器失效;未提供临时用电摇测电阻等检测记录;开关箱设备未接PE线。 2、支模架无扫地杆和顶部水平杆;无支模架验收记录。 3、楼梯间无照明。 4、楼层无临边防护。 5、连墙件未连至外立杆;脚手架搭设完毕验收记录监理未签字。 6、物料提升机无吊篮安全门,楼层停靠装置失效,司机棚视线不好,进料口防护棚高度不足。 7、安全通道两侧未进行封闭。 8、楼层未设置消防水源和消防灭火器。 9、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
质量:1、现场只有一套支模体系。2、未制作质量常见问题样板间,无可视化交底。3、厨房未设置防水反边。4、人工桩单桩施工记录勘察未签字。5、部分检验批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监理未签字。6、未提供隐蔽验收记录影像资料。7、一个安全员未到岗。8、无钢管扣件实测实量数据。 |
责成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单,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经开区)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四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经开区 |
金口岸 |
23982㎡ 框架 装饰装修 |
建设单位: 怀化市金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宏辉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1、电梯井水平网未张挂到位。 <!--[if !supportLists]-->2、<!--[endif]-->现场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3、楼层无消防设施,无消防水源。
质量:1、部分梁有露筋现象; <!--[if !supportLists]-->3、<!--[endif]-->洞口过梁伸入墙体250mm <!--[if !supportLists]-->4、<!--[endif]-->加气混凝土砌体灰缝大于10-15mm 5、砂浆无计量设施。 |
责成经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 |
经开区 |
天凯荣昌府住宅小区 |
31900㎡ 框剪 主体 |
建设单位: 湖南天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怀化市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安全:1、作业层未设置180mm挡脚板;作业层以下每隔10m未采用安全平网; <!--[if !supportLists]-->2、<!--[endif]-->支模架局部纵向扫地杆缺失,水平杆未连续设置。 <!--[if !supportLists]-->3、<!--[endif]-->电梯井临边防护未到位,水平未张挂。 <!--[if !supportLists]-->4、<!--[endif]-->钢筋加工机械未接保护零线,移动三级箱一机多用。 <!--[if !supportLists]-->5、<!--[endif]-->现场施工现场无消防设备; <!--[if !supportLists]-->6、<!--[endif]-->脚手架首层扫地杆局部缺失; <!--[if !supportLists]-->7、<!--[endif]-->现场起重吊装钢筋无专项施工方案。
质量:1、未创建样板间 <!--[if !supportLists]-->2、<!--[endif]-->局部窗台压顶未做 <!--[if !supportLists]-->3、<!--[endif]-->构造柱加密区未加密 4、预留洞口未设置过梁 |
责成经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在月底前将整改材料上报市住建局。 |
2017年第4季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程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怀化高新区)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工程名称 |
规模、结构形式,形象进度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监理单位及总监 |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和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四大类) |
处理 意见 |
1 |
高 新 区 |
金升阳三期3#、4#厂房 |
面积: m2 框架4层;主体 |
建设单位:金升阳(怀化)科技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德鑫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苏分芳 安全员:梁庄金 监理单位: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总监:李志军 |
一、工程质量:1、未制作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样板间进行可视化交底;2、混凝土柱跑模、烂根;3、基础验收滞后、未盖章;4、同养试块未放置在相应构件旁;5、卫生间反边二次浇注;6、梁内拉钩设置弯起角度没有135度,次梁弯钩段起弯点离对接焊接头距离约30CM,不符合要求。 二、安全生产: 三、责任主体履责:1.企业对项目安全检查不到位,现场隐患未消除;3、监理督促整改不到位。
四、质量安全监管:施工、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消除。监督机构未能及时检查发现督促整改到位。 五、监督规范化:1、监督记录中未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复查并填写复查记录;2、监督记录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失真。 |
建议由高新区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将整改情况限期上报市局建工科 |
附件2:
2017年4季度监督规范化考核汇总表
序号 |
县(市、区) |
考核得分 |
备注 |
1 |
中方 |
70.5 |
|
2 |
洪江市 |
77 |
|
3 |
洪江区 |
75 |
|
4 |
新晃 |
82 |
|
5 |
靖州 |
81 |
|
6 |
芷江 |
72 |
|
7 |
沅陵 |
75 |
|
8 |
麻阳 |
75 |
|
9 |
溆浦 |
72 |
|
10 |
辰溪 |
73.5 |
|
11 |
通道 |
75 |
|
12 |
会同 |
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