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内部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8 16:46 信息来源: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根据《怀化市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落实装配式建筑工作任务的通知》(怀住联办函〔2018〕6号)要求,扎实完成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现将《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内部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8日
抄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内部责任分工方案
根据《怀化市住宅产业化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落实装配式建筑工作任务的通知》(怀住联办函〔2018〕6号)要求,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加快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经梳理相关文件明确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持,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我局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内部责任分工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成立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建国任组长,副局长熊刚、李显军、陆安智、熊明、陈和平、谌业贵、总工程师杨琛飞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设房建开发科。由熊明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振宇任办公室副主任,市建筑研究设计院、市房产管理局、局办公室、人事科、房建开发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城乡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建筑工程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质安监站、市造价管理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房建开发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编制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
1、组织编制《怀化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7-2020)。下达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计划;制定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所需具备条件的具体内容。(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完成时限:2018年6月)
(二)强化能力建设
2、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在工程设计中积极采用装配式结构技术体系,大力提升勘察设计人员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能力;培育一批熟练掌握装配式建筑产业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牵头部门: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3、落实省住建厅制定的装配式建筑设计文件导则。(牵头部门: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4、落实省住建厅制定的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牵头部门: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5、发挥市场主体推动作用,形成一批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结构与装修一体化以及部品部件生产与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牵头部门:建筑工程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6、搭建以相关科研院校、设计、部品部件研发、生产、施工安装以及运行维护等机构和企业为主体的怀化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联盟(湖南省住宅产业化促进会怀化联络站),为各方主体提供沟通、协调、合作、创新的平台。(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7、推动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管理。以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为主线,推进全市建筑部品部件信息库和质量可追溯系统建设,建立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集成综合管理和质量追溯。(牵头部门:市质安监站,配合部门:科技与设计管理科,房建开发科,完成时限:2018年)
(三)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8、建立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审核把关机制,组建装配式建筑专家委员会(怀化市级)。(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配合部门:市质安监站、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5月)
9、编制发布怀化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牵头部门:市造价管理站,完成时限:2018年6月)
(四)结合具体工程推广适用的建造方式
10、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根据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目标任务,下达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时,明确保障性住房装配式建筑工作任务。(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配合部门:市房产管理局,完成时限:2018年3月)
11、在商品房建设方面。按房地产转型发展要求,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在下达全市房地产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时,明确提出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配合部门:市房产管理局,完成时限:2018年3月)
12、在农房建设方面。拟定装配式农房年度建设计划任务并督促落实。(牵头部门:村镇建设科,完成时限:2018年3月)
13、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城市桥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建造中积极采用装配式部品部件,明确建设任务并督促落实。(牵头部门:城乡建设科,完成时限:2018年3月)
(五)积极推进绿色建材的应用
14、积极配合省住建厅实施绿色建材第三方评价机制,启动绿色建材的标识评价工作,配合省住建厅建立绿色建材推广使用和强制淘汰目录,引导企业和项目业主科学、合理选择使用。(牵头部门:科技与设计管理科,配合部门:建筑工程管理科、市质安检站,完成时限:2018年)
(六)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5、研究落实省住建厅制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环节的技术规程及监管实施办法。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化工作机制,以及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要点。(牵头部门:市质安监站,配合部门:建筑工程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七)试点示范先行
16、开展我市装配式建筑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建设,做好我市装配式建筑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评审认定、发布、示范引领工作。(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完成时限:2018年)
(八)推行工程总承包
17、研究落实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装配式建筑发包、承包、分包以及施工许可报建管理办法和要求。(牵头部门:建筑工程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九)优化审批服务
18、完善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将装配式建筑项目列为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内容,对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市场主体记入企业良好记录,给予诚信加分,并与招投标、评奖评先、工程担保等挂钩,发挥激励作用。(牵头部门:建筑工程管理科,配合科室:科技与设计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完成时限:2018年)
(十)加强考核督查。
19、制定我局内部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和我局各责任科室,局属单位装配式建筑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导,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范围(牵头部门:房建开发科,配合部门:人事科,完成时限:2018年)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
20、制定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安装施工、运行维护全产业链的人才队伍培训计划,对现有建筑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转型培训。充分发挥现有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技术、人才和设备潜力,积极对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进行分批、分类培训,有针对性地培养实用技术人员。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多层次梯级技术人才队伍。(牵头科室:房建开发科,配合部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工程管理科,科技与设计管理科,完成时限:2018年)
(十二)加强宣传推广
21、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对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等进行宣传报导,为推广装配式建筑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编制装配式建筑普及式读本、视频资料,加强对装配式建筑政策、技术标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牵头部门:局办公室,配合部门:局机关其他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完成时限:2018年)
三、有关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要举全局之力全力推进。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对推动建造方式转变、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提升建筑品质等的重大意义,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
(二)抓好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细化责任目标,逐项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联动。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内部协作配合。局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住建厅、各县市区和市直其他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强化住建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的统筹协调,形成上下一致、全力配合、协力共推的工作合力,加快形成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奋力推动怀化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