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5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怀化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怀化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3日
怀化市农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宜居水平,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怀化市河长办《关于印发〈河长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依靠群众。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治理农村垃圾的职责,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明确村民责任和义务,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共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2.因地制宜,科学治理。从镇村人口布局、区位交通条件、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科学制定县域治理专项规划和工作方案,合理确定适用、经济、环保、稳定的治理模式、技术路径和实施措施,做到规划引导、分步实施,防止照搬照抄搞“一刀切”。
3.统筹城乡,区域共享。加快城乡共享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垃圾综合处理体系和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优先利用城镇处理设施,合理布局建设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支持一定区域共建共享,推动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建设。
4.绿色循环,注重长效。切实做好农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有毒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全力推进农户就地分类减量。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全面构建农村垃圾长效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选定垃圾处理模式。各地要依据各自县域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建设乡镇垃圾转运处理终端,不搞“一刀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垃圾转运设施、垃圾片区处理中心、边远乡村就近就地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三种模式共同作用、覆盖城乡,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农村垃圾统筹治理体系。
(二)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同步推动生活垃圾前端农户分类投放、中端村庄保洁员分类收集、乡镇分类中转与末端区域分类处理。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农村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
(三)加强村庄收集清运设施建设。各地根据经济条件,合理配置村庄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收集车辆等设施设备。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应建有垃圾集中收集点,每个自然村应建一个垃圾收集池(箱)或垃圾收集屋,人口较多的村庄可适当增加。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旧筐、旧桶等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四)加强乡镇中转处理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建有垃圾中转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优先安排城市、县城和主要江河沿线,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和景区景点周边的中转站建设,并按规定配置集镇垃圾收集设施、清扫工具扣收集车辆。无法纳入城乡一体化治理的偏远乡镇和个别中心村庄,可按“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选择建设地址和处理工艺,分片区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五)清理陈年垃圾。全面排查集镇和村庄陈年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发动全社会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扫、清运公共空间、公共场所和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等地方的积存垃圾,疏通沟渠,清理庭院,拆除倒塌废弃房屋,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建立保洁长效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集镇和村庄保洁制度,明确垃圾清扫、收运的范围、频次、效果等要求。建立稳定的村庄保洁队伍,明确保洁员责任,合理配置保洁员。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发动村民清理门前屋后垃圾,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减量,缴纳应承担的村庄日常保洁经费,定期组织村民对村庄卫生进行集中治理。建立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和操作人员、保洁员培训制度。
三、工作时序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组织对全市农村垃圾治理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和技术规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动员部署,并制定完成本县(市、区)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布局和资金筹措,制定时间表,及时部署开展项目建设。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基本完成镇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和保洁员队伍建设,有效实施就地分类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初步建成城乡一体的收运处理体系和长期稳定的治理资金分担体系。l00%的乡镇和8O%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巩固提升和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农村垃圾专顼治理全面完成,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所有乡镇和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条件的地区lOO%的村得到治理。乡风文明明显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村镇面貌明显改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建立市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整合各类资源,完善设施建设,保障日常运行,乡镇要配合做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和设施维护等工作。村(居)委会,作业区(村民小组)组织完善村规民约,发动干部和村民做好保洁。
(二)推动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市场运作,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引入专业化公司竞争承担农村垃圾治理的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将已建成的处理设施逐步委托专业化公司负责运营。推行将村级农村垃圾保洁收运实行项目化管理,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采取公开竞标形式,确定农村垃圾收运和公共区域常态保洁承包人(保洁员),承包人与村委会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费用支付、安全保障、社会保险、违约责任等。承包人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保洁清运队伍,自购(租借)转运车辆。
(三)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贴近群众、进村入户,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宣传栏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和村民参与义务,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动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开展卫生户评比活动。
(四)加强督捉检查和验收。完善农村垃圾治理的资金使用、质量安全、工程验收、运营维护等制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高效。要建立层级考核的责任机制,督促指导乡镇和村委会落实各项制度。
各地完成治理任务后,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湖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验收办法》以县级为单位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