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9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近年来,为加快招投标管理体系的改革,国务院办公厅、住建部、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相继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关于通报全省招投标制度清理复核结果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6〕816号)、《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15〕190号)等相关文件,不断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但目前我市仍有一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条件、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主要表现为:违规设置法人到场报名和法律规定以外的各类诚信金;违规设置踏勘签订承诺书开具回执证;设置报名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强制质押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要求众多关键岗位人员来现场报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利用双休日放假和不休息的时差推诿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同时递交;要求投标人在拟建项目地址的乡村开具证明和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违规将报名点设置在招标代理机构;虚设无人报名点等。扰乱了我市招投标市场秩序,引发了招投标问题投诉举报,产生了不利影响。在日常监管中,部分县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对上述问题不能及时查处,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与特定投标人违法围标、串标,一些代理机构违法违规代理招标投标,严重违背了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切实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评标活动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招投标过程和标后监管,集中开展招标投标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