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怀化市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房〔2016〕2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怀化市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各责任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并将分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于9月29日前报我局房建开发科。
联 系 人:向 春
联系电话:2720471 15096258723
附表:分管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名单报送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21日
怀化市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电子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及时掌握在建在售项目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深入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湖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建房〔2016〕219号),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电子手册应用,确保房地产开企业和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加强房地产形势分析及政策制定,加强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逐步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转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网络监管手段,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范围
凡在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主要事项包括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各类许可、备案、批准文件以及工程建设进度、项目销售情况等信息,全部通过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录入电子开发项目手册。
三、工作内容
1.统筹管理。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和管理权限,加快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开发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者、业主等房地产市场主体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2.信息核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到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电子项目手册版块的内容进行详细核验,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的开发项目相关数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督促指导。督促指导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省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确保开发项目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后,在省平台建立电子项目手册。
4.严格监管。确保各开发企业严格按照《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内容、程序、步骤、时限等规定提交数据,对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等不良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记录不良行为或依法查处。
四、责任分工
(一)信息核验
1.房建开发科。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的实施和管理,具体负责鹤城区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的核验。
2.建筑工程管理科。负责在发放权限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核验该项目是否已提交电子项目手册到省平台,未提交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
3.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负责在权限内项目办理竣工验收时,核验该项目是否已提交电子项目手册到省平台,未提交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4.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所属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的核验,其中鹤城区住建局要主动配合市住建局房建开发科进行核验。
核验时发现房地产开企业和项目填报内容不全或出现错误的,要责令其立即更正、补全,督促整改到位,并提醒开发企业及时提交电子项目手册到省平台。
(二)监督执行
1.由房建开发科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信息投诉与处理、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漏报、质量安全问题、违法违规等问题进行统筹记录管理,及时记录上报、通报企业和项目不良行为,加快全市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
2.由市城建监察支队牵头,加大对市本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巡查检查,对各相关责任单位反馈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核查,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的核查,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3.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未按照要求提交相关信息的,中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五、组织管理
1.提高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开发电子项目手册的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监管的重要措施,深刻认识到抓好电子项目手册管理,是加快建立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手段,对防止不良企业进入市场、杜绝烂尾工程、防止历史遗留问题发生,以及保障购房者切身利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
2.加强管理。要加强对实施电子项目手册的工作的组织协调,并随机抽查,对填报内容进行现场核验,及时掌握填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弄虚作假,以及在开发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视为不良记录,记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上报省住建厅,向社会公示。电子项目手册的填报情况,将作为资质核验或升级、信用等级评价等的重要依据。
3.严守纪律。各责任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条例,严守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四风”。要认真履职履责。要认真遵守保密原则,充分尊重个人隐私,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在传输电子项目手册信息时,要采取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