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怀化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市直单位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怀绩发〔2017〕2号)和《2017年度市直单位特色创新创优指标考核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顺利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17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细化任务分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各自承担的绩效评估指标和特色创新创优指标任务,精心谋划、深入研究,把各项指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对每一项主要指标任务都要做到定目标、定计划、定班子,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时限、具体措施,逐项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上下一致、责任明确的执行机制,按照已下达的目标任务,早启动、早落实、早见效。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抓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要硬化督查措施。局人事科、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跟踪督查、协调督查、调研督查,必要时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题督查,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局分管领导要加强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
附件:《2017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
《2017年度市直单位特色创新创优指标考核方案》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8日
(共印31份)
附件: 2017年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绩效评估指标分解表
单位编号:43 单位名称:市住建局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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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级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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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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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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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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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内容及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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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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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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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任
领 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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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业务工作
470
一、主要业务工作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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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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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和绿色建筑推广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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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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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2.绿色(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以上。按照省绩效评估结果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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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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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建科
2.设计科
房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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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军
熊 明
杨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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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生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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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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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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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级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危房改造13780户,未完成扣3分;工程项目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每起扣2分;因专项资金管理不善,发生贪污、挪用、挤占、骗(套)取专项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起扣2分;因后续管理不到位导致项目不能正常运行的,每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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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村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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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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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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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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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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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项目年度投资建设计划任务,未完成的,根据省绩效评估结果扣除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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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完成情况,按季度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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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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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刚
李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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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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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增加值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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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增长15%,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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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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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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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业贵
|
|
房地产开发
投资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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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0亿元,每少完成1%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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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月完成15亿元;4-6月完成25亿元;5-9月完成20亿元;10-12月完成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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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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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明
|
||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与劳动报酬增长率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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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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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10%,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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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房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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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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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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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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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0家,每少1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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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不少于2家,全年不少于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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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科
|
谌业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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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行业管理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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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建筑工程报建率(建工科、质监站)、施工合同备案率(造价站)、施工图备案率(设计科)均达到80%,计10分,每少1%扣1分;
2.严格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90%,计20分(质监站),每少1%扣2分;
3.全年全省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考核年度平均分达到75分,计10分(质监站)。低1分,扣1分;
4、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招标率、招标备案率、招标公告发布率均达到100%,计10分(建工科),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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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季度建筑工程报建率、施工合同备案率、施工图备案率不低于80%;2.每季度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率不低于90%;3.每季度全省质量安全监督规范化考核得分不低于75分;4.每季度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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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科
市质监站
市造价站
设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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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安智
谌业贵
杨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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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亮化工作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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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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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本级单体建筑50栋以上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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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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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科
建工科
设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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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明
谌业贵
杨琛飞
|
||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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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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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2分;
2.全市建筑工地死亡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一人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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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建筑工地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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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科
市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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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业贵
|
||
无障碍设施建设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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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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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每季度新建建筑无障碍设计达标率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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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季度上报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项目、设施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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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科
|
杨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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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景名胜区
|
A
|
20
|
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处罚的,每次扣2分,情形恶劣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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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加省和住建部组织的培训,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下半年开展一次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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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
李显军
|
||
乡村建设
|
A
|
30
|
1.80%的乡镇建成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未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方案扣2分;
2.申创传统村落25个,每少1个扣1分;
3.黄溪口镇、安江镇、县溪镇、官庄镇、三道坑镇、泸阳镇、高椅乡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每少完成1个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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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申报美丽宜居村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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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科
|
李显军
|
||
高铁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和路网项目建设
|
B
|
50
|
推进高铁新城地下综合管廊和路网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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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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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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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 刚 李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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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中心工作
2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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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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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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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怀办发电[2017]16号)和《关于印发<怀化市市级驻村帮扶安排>的通知》(怀办[2017]6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按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以系数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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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人事科
|
熊 明
|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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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完成《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的通知》(怀办发电[2017]37号)确定的目标任务,按考评结果折算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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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城建科
|
李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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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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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团金穗花园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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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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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投资11000万元,全部由业主自筹,完成投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2.完成大型购物商场建设。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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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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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建科
|
熊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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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湘西天然气管
道支干线项目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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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投资30000万元,全部由业主自筹,完成投资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2.确保2017年7月开工建设,2017年底建成通气。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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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市燃气办
|
陆安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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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服务工作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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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完成《2017年怀化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确定的服务工作,根据招商引资考核结果按30%、40%、30%确定优秀、良好、合格等次,分别以系数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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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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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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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河长制工作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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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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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域岸线违章建筑的整治,发现一处未整治到位的情况扣1分。配合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河长制其他相关工作任务,未落实到位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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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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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建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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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军
谌业贵
|
||
黑臭水体治理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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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未给予黑臭水体整治项目技术指导,开工审批不及时,工程竣工验收把关不严,影响整治项目进度和效果的,每次扣1分;未配合到位遭主管部门投诉,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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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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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科
建工科
设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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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军
谌业贵
杨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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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服务中心工作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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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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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做好其它部门牵头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牵头部门投诉经查属实的,每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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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完成任务
|
各责任单位
|
各分管
领导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
属性
|
分
值
|
评估内容与计分办法
|
数据采集
责任单位
|
责任单位
|
责任领导
|
三、
党建
与
机关
管理
90分
三、
党建
与
机关
管理
90分
三、
党建
与
机关
管理
90分
三、
党建
与
机关
管理
90分
|
机关党建
|
B
|
20
|
①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计10分。以党建考核办法结果计算得分。
②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计10分。未按要求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扣3分;未按要求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执行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有关规定,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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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市直机关工委
|
机关党委
|
熊 刚
|
|
队伍建设
|
A
|
10
|
①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计7分。领导班子不团结的,扣2分;特别严重的,扣4分。新增“三超两乱”问题的,每起扣1分;未落实“凡提必核”要求或不严格执行查核处理规定的,每起扣1分。公务员遴选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事考试出现被通报批评或违纪被查处的,每起扣1分。违规进人、超规格调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好军转干部及军属安置计划任务的,扣2分。
②做好统战、妇儿、科协、共青团、老干工作任务,计3分。未按要求落实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综合评价、教育培训、分级分类管理、交流、特约人员以及“两学一助”学习教育等工作的,每项扣1分;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行动规定项目未落实的,每项扣1分。未开展1次科普活动的扣1分。团干组织有捐资助学任务的,未完成扣1分。未落实好妇儿工作的扣1分。未按要求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湘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解决老干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重点问题的,每起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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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
市委统战部
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
市委老干局
市编办
市妇联
市科协
团市委
|
机关党委
人事科
团委
妇委会
|
熊 刚
熊 明
|
||
作风建设
|
A
|
10
|
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和市级以上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未按规定时限落实的,每次扣1分;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或办理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②“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被市纪委查处并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发生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四风”陋习案件,被市纪委直接查处的,每起扣2分;未按规定要求处置“互联网+监督”平台投诉举报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每起扣0.5分。③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迟报、误报的,每次扣0.2分;瞒报、漏报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或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答复意见不满意的每次扣1分。④违规超面积配备办公用房的,每起扣2分;发现违规使用公车行为的,每起扣2分。⑤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退回导致延误办理的,每件扣1分;办理过程中,未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听取意见的,每件扣1分;超过法定时限1个月内(含)答复的,每件扣2分;超过法定时限1个月以上答复的,每件扣3分;年底仍未答复的,每件扣5分;妨碍代表委员履职的,每起扣2分。
|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纪委(监察局)
市人大办
市政协办
机关事务局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党风
廉政
建设
|
A
|
20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市委“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规定,被查处的每起扣1分;被立案查处,而免于处分的,每起案件扣1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警告、严重警告(政纪处分中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每起案件扣2分;对给予党纪处分中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中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每起案件扣3分;对移送司法机关的,每起案件扣4分。被省纪委立案查处的,加倍扣分。(同一案件受处分对象有多人的,属同一单位的,只扣一次分,在不同单位的,分别扣分。在腐败案件中,违纪对象的主要违纪事实发生在原单位的,对其现单位和原单位各扣一半的分。在追责案件中,已对追责问题发生单位扣分的,相关责任人员已调到其他单位的,不再对其现单位扣分)。
|
市纪委
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直机关工委
|
机关党委
办公室
人事科
|
李建国
|
||
依法行政
与政务公开
|
A
|
15
|
①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效率,计10分。出台的文件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每件扣1分;市委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中,相关部门会签把关不严,导致文件违背法律和上级文件精神的,每次扣1分,或应会签而拒绝会签的单位每次扣1分;发生失泄密案件被中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3分,被省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2分,被市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1分;因保密管理不到位,被市保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0.5分。行政行为违法违规的,每起扣0.5分;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每起扣2分。因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红牌的,每张扣0.3分。及时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权、责、收费清单工作的,计2分;未按要求落实权、责、收费清单工作的,未编制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每项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每项扣1分。
②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计5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每项扣0.5分;未依法依规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每起扣1分。非涉密项目未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或未进行数据对接的,每项扣0.5分。部门网站被国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被市政府办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5分。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不及时的,扣1分;本部门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并联审批”牵头单位未履行好职责的,扣1分。未推行限时办结、办事公开,每发现一起扣0.5分,未落实限时办结、办事公开制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次扣1分。
③殡葬改革工作,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含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后必须到殡仪馆集中治丧(上述直系亲属户籍地、去世地和安葬地都不在鹤城区城市规划区内的,按当地殡葬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发现违规治丧行为的,每起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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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法制与经济研究办公室
市编办
市发改委
市纪委(监察局)
市民政局
|
法规科
办公室
|
熊 刚
陈和平
|
||
综治维稳和信访工作
|
综治
维稳
|
B
|
10
|
落实《2017度市直、中央省在怀单位综治工作考评办法》,获得先进、合格、基本合格等次的,分别记10分、9分、8分;被“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的单位,扣5分。完成市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规定的相关工作任务,未完成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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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法委
市610办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信访
工作
|
A
|
5
|
中央、省、市交办件(含复查复核)全部按规定按期办结,未按规定办理的,每件扣0.5分;到期未办结的,每件扣1分。本单位(系统)职工出现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每人次扣1分;每引发越级访每批次扣0.5分,非正常访每人次扣1分。不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信访局的接访劝返工作调度的每次扣1分。群众来信(含网信)、来访不按规定受理和办理的每件扣1分。
|
市信访局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宣传思想工作
|
C
|
扣分制
|
①为贯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现应当追究责任情形受到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的,每次扣1分;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的,每次扣3分;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每次扣5分。②对重大政策出台不及时解读,出现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不及时发布信息,每次扣2分。③出现意识形态或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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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安全生产
|
C
|
扣分制
|
本行业领域内发生较大事故的(含直属单位),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一票否决”,扣10分;跨部门较大事故按政府批复的处分人员比例分摊扣分;往年度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今年查实的,今年加倍扣分。
|
市安监局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计划生育
|
C
|
扣分制
|
落实计划生育年度考核方案,按照市卫计委年终考核结果以10分制折算得分。
|
市卫计委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机关
管理
|
应急
管理
|
C
|
扣分制
|
值班电话无人接听、节假日带班领导脱岗的,每次扣0.5分;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0.5分;谎报、瞒报的,每次扣2分;未按要求修改应急预案的,扣1分;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每次扣5分。政务信息工作年度任务数每缺少10%扣0.2分。
|
市委办
市政府办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财政
管理
|
C
|
扣分制
|
①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不及时、不完整、不规范、资金管理办法不规范、指标下达不及时、绩效自评不及时、不科学、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报告未按要求公开、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每项每起扣0.5分,分整体和专项分别考核。凡绩效目标表(整体、专项)和绩效自评报告(整体、专项)每缺报一项,扣2分,重点评价不配合、考核不合格的加扣1分。
②审计发现一般性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每起扣0.2分;审计发现严重违法、违规(纪)问题的,每起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加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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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
计财科
|
陈和平
|
||
绩效日常管理
|
C
|
扣分制
|
绩效评估过程管理不到位的,导致绩效评估数据、材料报送不及时的,每迟报1个工作日扣0.1分;数据出现失真,每次扣2分;报送材料、数据出现伪造的,发现1次扣10分。
|
市绩效办
|
人事科
|
熊 明
|
||
四、特色创新创优
|
B
|
150
|
按照《2017年度市直单位特色创新创优指标考核方案》结果计算得分。
说明:无争资争项的单位设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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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
市绩效办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五、工作满意度评价
60分
|
公众评价
|
B
|
15
|
委托专门调查机构进行,直接采信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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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绩效办
|
办公室
|
陈和平
|
|
内部互评
|
B
|
45
|
包括市领导总体评价(20分)、县市区对市直部门评价(15分)、市直部门互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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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绩效办
|
办公室
|
陈和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