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25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之年。做好2017年工作,对于赢取主动,确保如期脱贫摘帽至关重要。为全面深入推进“四跟四走”精准扶贫,打好脱贫攻坚年度战役,根据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怀办发电〔2017〕16号)、《怀化市市级驻村帮扶安排》(怀办〔2017〕6号)和《怀化市扶贫工作队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管理考核办法》(怀办发电〔2017〕39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继续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结对帮扶我局扶贫联系点――沅陵县陈家滩乡驮子口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对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度扶贫联系村(沅陵县陈家滩乡驮子口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185户(详见附表)。
A类:未脱贫贫困户114户(A1-A114),为重点结对帮扶对象,确保2017年脱贫。
B类:已脱贫贫困户71户(B1-B71),按上级要求,脱贫不脱政策,经常“回头看”,为继续结对帮扶对象。
二、结对帮扶责任人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局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共计105 名(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脱贫标准。脱贫标准是: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
“一超过”:指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按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不变价。2016年扶贫标准为家庭人均纯收入3026元。2017年扶贫标准暂定为家庭人均纯收入3200元以上,具体以国家和省标准执行)
“两不愁”:不愁吃,不愁穿。
“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义务教育有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享受其他相应教育扶贫政策;住房安全有保障,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辅助用房不计入控制面积)。易地搬迁贫困户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二)全面掌握情况。结对帮扶干部是帮扶对象脱贫直接责任人,必须做到“五知、五要、五不要”,即知帮扶对象家庭人口、知贫困状况、知致贫原因、知帮扶措施、知脱贫时间,以及要经常走动结亲戚,不要一转了之;要人到心到交朋友,不要只做样子;要平起平坐当家人,不要高高在上;要一人一策想法子,不要笼统含糊;要“真金白银”得实惠,不要空挂虚名。
(三)认真填写扶贫手册。全局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要按规定多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实行“痕迹管理”。帮助扶贫对象寻找致贫原因,制定、完善脱贫计划,认真填写帮扶对象的扶贫手册,做到每一次走访在扶贫手册上都有记录,每落实一项帮扶措施,帮扶对象都在扶贫手册上签字认可。凡是没有走访记录和没有帮扶措施的,各帮扶责任人必须在9月15日前入户完善扶贫手册痕迹内容,局党组将在9月底对每个帮扶责任人进行督查。
(四)及时走访回访。新纳入贫困户和原没有到结对帮扶对象家中走访的,抓紧时间安排走访,9月15日前必须走访完毕,做到不落一个贫困户,保证走访率100%。对今年已走访的,9月15日前必须进行回访,可直接到户走访,也可电话回访,但必须有记录。
(五)结对帮学。在驻村扶贫、联系到户基础上,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各自所联系的贫困户中,有在读学生(不包括学前教育儿童)的,则与该学生直接结对,不再另外安排;如所联系的贫困户中没有在读学生,则由扶贫部门与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帮扶干部应主动与学生及其监护人联系,采取电话联络、实地走访、经济资助等多种形式,在学习、生活上予以关心和支持,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严肃纪律。对没有做到“五知,五要、五不要”,导致帮扶对象不满意或未实现如期脱贫的,或被中央、省、市及其所属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以内参形式作为负面典型上报的结对帮扶责任人,终止其结对帮扶责任,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进行相应的问责处理。
局扶贫工作队联系人:杨世贵 电话:13787401121
附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帮扶沅陵县陈家滩乡驮子口
村贫困户结对帮扶汇总表(共185户)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