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月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5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等状况,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更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现就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月报(即:每月上报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填报事项

(一)填报方式。统一采用网上填报方式。

1、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网址http:www.hnlwzb.net/dr),申请下载证书完成,进入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2、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网址http://113.247.238.148:6060),激活账号,进入平台填报相关数据。

(二)填报内容。本企业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者报酬、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及其它所有表内需填报的内容。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统计数据必须一致。

(三)填报时间。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限时申报,每月开窗时间为1日,关闭时间为6日中午12点之前(如逢节假日顺延);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每月按报期随时申报,关闭上一期同时开启下一期,关闭时间为每月10日下午5点之前(仅限于未进入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开发企业)。请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报。

(四)填报要求。对我市已进入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的名录库的开发企业应确保在“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填报数据与向统计部门“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衔接一致。为确保两个平台报送数据一致,涉及开发企业在向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申报数据截止时间提前到每月4日下午5时前结束(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关闭时间不予变化),以便企业报送后及时比对和登录系统进行更新。

三、入库要求

符合条件但未进入湖南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的企业,必须及时申报入库,申报所需材料如下: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扫描(统计局提供,企业盖公章);

2、工商执照(副本)原件扫描;

3、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原件扫描;

4、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合同的原件扫描;

5、施工现场照片和办公场地照片(施工照片反映项目名称,办公地点照片反映公司名称,2-3张)的原件扫描。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开发行业双月报工作的重要意义。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加强督促检查,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初登录湖南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对企业填报情况进行核查,并及时与统计部门每月申报数据进行核对。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用信息申报和统计工作,落实专职信用信息联络员和统计人员,督促其按时准确上报报表,人员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补充和向县市区住建局和市住建局房建开发科报备人员异动情况,并督促信用信息人员和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报表知识和有关要求,确保双月报工作在本企业落到实处。

2.细化分工,加强合作。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逐一落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及时进入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名录库和住建部门的市场监管平台信息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填报统计数据,做到应报全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漏报和迟报。

3.积极服务,严格考核。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切实转作风,帮助企业解决入库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入库率和统计报表质量。要强化管理,对拒不执行统计报表制度,不报、少报、漏报、瞒报的开发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并可上报其不良信息。

市住建局将把房地产开发企业双月报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年度考核及开发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