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6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2017年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5日 

 


2017年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湘建建函〔2017〕162号)和《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怀化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怀安委〔2017〕16号)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为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筑牢思想基础,不断提升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在总结以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组织开展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集中宣讲、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宣贯、“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要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一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发展理念,促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基层落地生根。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向社会广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集中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案例,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监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一是各有关部门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宣传展板、幻灯片或警示教育视频等多媒体资料,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播放视频、举办主题展览、召开事故专题研讨会等方式,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教育从业人员。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员工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实行隐患治理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要求,增强职工和群众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管控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组织企业员工集体观看,让企业员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三是针对夏季高温雨季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生产防范,开展相关事故的警示教育,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自主、政企联动、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推动应急救援工作,认真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行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建筑和燃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与燃气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提高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责的能力。做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实操技能培训,并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持证上岗;鼓励企业采用体验式培训等新模式,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送气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强化培训效果,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五)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企业预防措施,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燃气配送站、储备站(场)、庭院管网、液化气钢瓶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对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一经发现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国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安智、谌业贵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负责具体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市住建局建工科。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明确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方案,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落实省厅、市局部署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有各自特点的活动。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强化推进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有影响、有亮点、有特色、有实效。

(三)注重宣传造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组织媒体对此次活动开展集中宣传报道的同时,利用各种载体和途径宣传安全生产;督促指导施工、监理、燃气等企业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开办墙报和黑板报。

(四)认真总结考核。“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找出对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报告和实施情况汇总表请分别于6月12日、6月30日前书面报市局建工科。

联系电话:0745-2215561(兼传真)

电子邮箱:2377545107@qq.com

 

    附件:2017年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附件:

2017年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 报 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是否编制活动方案

□是      □否

开展企业员工反“三违”警示教育活动

辖区企业公示隐患    处;制作或采购警示教育片   部;开展警示教企业     家,受教育员工     人。

制作活动主题公益广告、宣传画等宣教产品数量

     部(张)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发放宣传资料     份,设置各类展板     块,接受群众咨询     人,邀请媒体     家,纸质媒体开设专版专栏   期,网络媒体刊登文章     篇,微信微博推送文章    篇,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     次。

举办安全知识大赛

     

举办演讲比赛

     

开展生产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开展警示教育       

受教育       人次

开展其他宣教活动

举办培训讲座       

举办竞赛       

举办展览       

举办其他活动       

动员各类媒体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专题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在各类媒体发表稿件     

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

派出检查组      

检查企业      

检查项目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隐患      

注:本表为本辖区内累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