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5-27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 怀化市水利局
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水利局:
根据《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 怀化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怀建发〔2017〕9号)要求,2017年5月10日至17日,市联合核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13个县市区均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了工作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麻阳县、沅陵县、靖州县制定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靖州县、沅陵县、通道县召开了工作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会议。
(二)排查进展方面。在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中,13个县市区填报了《县(市、区)基本情况调查表》(洪江区、沅陵县和辰溪县填写了相关信息,却未上传至信息系统);鹤城区和辰溪县未填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信息,沅陵县排查后填报了3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调查信息和8处漂浮垃圾调查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领导有待加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鹤城区、辰溪县未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未制定具体措施推进工作。
2.部门协调联系不够,责任落实不明确。沅陵县农业部门职责未明确,中方县、辰溪县、鹤城区、会同县未将工作责任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
3.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内容和要求理解不透彻,概念模糊。如麻阳县录入系统110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后只有6处符合录入要求的堆放点,漂浮垃圾13处中只有4处符合录入要求。新晃县波洲镇的垃圾堆放点只进行了简单水泥围栏,近几年的居民生活垃圾持续露天堆放,体积已超500立方米以上,没有录入系统。芷江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有的用简易焚烧炉简单烧一下)均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因为概念模糊,没有把一些符合录入要求的堆放点录入。
4.工作启动缓慢,排查工作开展不全面不彻底,存在死角。鹤城区、沅陵县、辰溪县今年4月底才启动排查工作,工作启动滞后,排查工作进展缓慢。经市联合核查组现场核查发现,鹤城区黄金坳镇黄金坳村209国道、黄金坳村屋场湾、市环卫处后面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辰溪县县城体育中心附近存在大规模建筑垃圾堆放点,s223省道国道沿线靠近县城的中石化加油站附近有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孝坪镇s223省道分叉路口处有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中方县怀化高新区存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主要是废瓷砖、废波形瓦),三角滩舞水河附近存在大规模建筑垃圾堆放点。新晃县波洲镇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点存在1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农业、水利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清我市当前非正规垃圾排查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不足,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排查方案,突出重点环节,集中时间和精力切实抓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培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明确住建部等部委、省住建厅等部门关于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等文件内容和要求,全面领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精神实质,为排查上报,整改落实奠定基础。
(三)突出重点,查漏补缺。要针对县级排查、市联合核查组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方案,细化举措,于5月底前开展排查工作“回头看”,完成查漏补缺,将县域内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调查信息填报至全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信息排查系统。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辖区内垃圾的清理力度,加大辖区内河道保洁力度,及时对水上漂浮垃圾进行打捞。
(四)健全台账,强化整改。各县市区县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工作台账,内容包括所在县(市、区)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的现状及下一步整治方案等信息。工作台账以县级为单元建立,并录入信息系统。县级工作台账建立和录入信息系统工作应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
(五)建立机制,巩固成效。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围绕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防止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的再次产生,切实营造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治函〔2017〕62号),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环保部、农业部、水利部等部门,从5月底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卫星遥感数据核查、现场实地核查等方法,核实各地调查录入数据,发现虚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将进行通报。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加快排查工作,确保5月底前完成调查和信息录入,6月1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并提交总结报告,6月底前完成核查并建立工作台账。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怀化市农业委员会 怀化市水利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