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全市建设领域涉恐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燃气企业: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为全面落实怀化市反恐办关于印发《全市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反恐发〔2017〕4号)要求,切实防范全市建设领域不发生恐怖事件,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全市建设领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全市反恐怖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全市建设领域各级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在本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反恐工作组织机构。要充分认清我市面临的反恐怖工作的特殊性和严峻形势,将反恐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尽快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及时提供情报信息,反馈反恐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增强防范恐怖事件的应对能力。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市建设领域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科学反恐机制,狠抓反恐工作责任落实。各级建设部门、房地产企业、工程建筑企业、燃气企业等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安全制度、巡查制度、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重大工程、基础设施、标志建筑物等的安全监控 ,防止暴恐分子进行破坏活动。
三、全面摸排,及时处置。全市建筑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行业标准要求,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各类本行业隐患。要创新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多渠道收集摸排本地区本部门恐怖情报,做到及时研判、及时通报、及时上报、及时应对。适时有针对性地协同政府、公安、武警消防部门开展反恐实战演练,努力提高防范和应对能力。
四、严格值守,重点防范。全市建设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执勤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重大活动期间要适当增加人员,全天候轮流值班,一旦获得恐怖信息或发生暴力恐怖破坏活动,要确保在第一时间向反恐怖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置工作。燃气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企业加强废旧液化气罐的管理贮存和处置,并督促各燃气企业、站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和日常巡查工作,严防暴恐极端分子有机可乘。
五、完善预案,及时处置。按照“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有效处置”的原则,在同级党委、政府和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在及时报送涉恐信息的同时,采取科学的先期处置措施,做好恐怖袭击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严格负责,及时整治。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领域反恐工作的督查力度,切实做好重点目标、场所的安保工作,全面排查隐患,发现问题立即督促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将建设领域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反恐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单位、场所及重要岗位,开展行业反恐督导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建设领域反恐怖工作漏洞和涉恐风险,对建设领域涉恐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问责。各县市区(含怀化经开区、怀化高新区)于2017年 6月15 日前将本地区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人:郭志宏,电话:15386257737,邮箱:2253191299@qq.com;各工程建筑企业于2017年6 月 15日前上报本企业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市住建局建工科,联系人:易崇飞,电话:18174511118,邮箱:2377545107@qq.com;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7年6 月15日前上报本企业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市住建局房建开发科,联系人:向春,电话:15096258723,邮箱:327617327@qq.com;各燃气企业于2017年6 月 15日前上报本企业涉恐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于市燃气办,联系人:张英,电话:13919616686,邮箱:1694455940@qq.com。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