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定怀化市海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使用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6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因怀化市海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怀化中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总数已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经开发企业申请,现决定对怀化市海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现资质证号:湘建房开(怀)字第0140044号,资质等级:四级)、怀化中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现资质证号:湘建房开(怀)字第0140045号,资质等级:四级 )限定使用范围。

其中:1、怀化市海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仅限用于舞水名居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及后续问题处理,不得开发新的项目;2、怀化中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仅限用于中国轻纺城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及后续问题处理,不得开发新的项目。

已限定使用的企业资质证书我局每半年审核一次,待开发项目办理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后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