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5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高新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3月25日,位于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潭口村的广州第七热力发电厂发生作业平台坍塌亡人事故;3月27日,湖北麻城市五脑山水上游乐项目综合楼穹顶模板支撑脚手架发生垮塌亡人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怀安委〔2017〕7号)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3月30日“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年’活动动员会”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迅速排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一是地建设主管部门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立即对辖区内各在建项目进行摸底,摸清辖区内在建项目底数,明确合法项目、非法项目数量;二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在建工地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尤其要对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挡土墙、土石方、深基坑、工地围墙、民工宿舍、高边坡支护、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施工用电、临设施等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台账,规定整改期限,实行销号制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三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尤其是各驻怀企业(含分公司))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四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当地建筑市场行为,定期不定期开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罚。

二、认真做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年”各项工作

地建设主管部门要以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施工单位为监管对象,通过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推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地建设主管部门请于每月28日前(自4月份起)向市住建局报送《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并分别于4月28日、6月28日、8月28日、10月28日、12月28日前报送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阶段总结。

联 系 人:市住建局建工科   易崇飞

   话:0745―2215561(兼传真)

 

附件: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47     


附件:

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

本月数

累计数

组织(包括日常、集中、联合、专项等)执法活动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下达执法文书

 

 

立案调查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济处罚

万元

 

 

已到账

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或非法财物价值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

 

 

取缔关闭

 

 

问责领导干部

 

 

行政拘留

 

 

抓捕涉嫌犯罪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