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怀化市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评估管理先进单位、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优秀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8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更好推动全市2017年房地产开发、评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全市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评估管理先进单位、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优秀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评估管理部门,注册地在怀化市域范围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的各房地产评估机构。
二、先进类别及评选数量
1、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6个;
2、房地产评估管理先进单位3个;
3、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24家;
4、优秀房地产评估机构2家。
三、评选标准
(一)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评估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房地产开发、评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配合市局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确保本地注册开发企业资质年度核查率达100%。及时、全面督促外省、市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从事房地产评估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开发科登记,登记率确保达100%。
2、积极发动、督促辖区开发企业争先创优,积极参加湖南省房地产潇湘风云榜测评、怀化市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怀化市优秀楼盘评选等活动。
3、认真贯彻国家、省和市有关部门要求,积极清理解决开发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有显著成效。
4、认真整顿和规范本地区房地产开发、评估市场秩序,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日常管理,本年度辖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无重大违规、违法开发及安全问题发生。
5、积极配合市局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年度房地产开发投资及销售指标任务,并及时督促辖区符合条件开发企业进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明确了房地产开发、评估管理专职人员,年内相关工作上报及时、准确。
6、在企业诚信建设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按时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信用信息征集、审核、上报工作,动员开发企业、评估机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塑造我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诚信行业形象做出了贡献。
7、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机构市、县两级管理和项目(评估业务)属地管理要求,按照《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实行信访突出问题月报制度的通知》(怀建函〔2016〕197号)规定按时、完整上报辖区内开发企业信访投诉情况(其中: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发企业和项目由市住建局房建开发科具体负责)。
8、维护本地房地产评估市场公平,优化房地产评估市场环境,确保市场竞争充分。没有指定评估机构,垄断评估市场行为发生。
(二)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标准
1、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企业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有较高的认知度。近两年开发经营业绩不低于该企业实际资质等级的标准。
2、各类管理、技术从业人员数不低于该企业实际资质等级的标准。能够做到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机构健全,人员相对固定,管理规范。
3、房地产开发项目各项建设手续齐全,在开发建设经营过程中没有发生违法行为。所开发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诚实守信,依法纳税,严格履行购房合同,无虚假广告、违规发布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无重大投诉,无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群体性上访事件。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B级以上。
4、无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2016年度无拖欠工程款行为发生,无非法集资情况。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严格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6、积极参加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争先创优,参加湖南省房地产潇湘风云榜测评、怀化市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怀化市优秀楼盘评选等活动。
7、重视湖南省房地产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建设,设置了企业专职信用信息联络员(统计人员),按要求完成信用信息和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三)优秀房地产评估机构评选标准
1、从事房地产评估3年以上,业绩突出。企业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信誉,在行业内和社会上有较高的认知度。
2、机构健全,人员相对固定,管理规范。各类管理、技术从业人员数不低于该评估机构实际资质等级的标准。能够做到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
3、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评估行为规范,出具评估报告质量符合相应规范,能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4、没有发生重大投诉和群体性事件,对发生的问题能妥善解决,顾客满意度较高。
5、积极参加房地产评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争先创优。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评选办法
1、怀化市2016年度房地产开发管理先进单位、房地产评估管理先进单位由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综合评定。
2、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建议每个县市区推荐1家)和各开发企业自行申报相结合办法进行。其中:注册地在怀化市所辖县市区自行申报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荣誉的开发企业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参加评选的开发企业须由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意见;市本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开发科签署意见。
3、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评估机构由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予以综合评定。
(二)评选程序
此次各先进类别评选实行初审、评审、公示、表彰程序。
五、评选要求
1、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组织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评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辖区内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请做好辖区内开发企业参加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评选汇总工作。
2、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本级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参加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评比相关材料(含申报、推荐材料)于2017年3月15日前推(报)送至我局房建开发科。
3、请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将参加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估价机构评比申报材料于2017年3月15日前直接报送至我局房建开发科。
联系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503室(市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向春;
联系电话:2711080。
附件: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推荐)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怀化市2016年度优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推荐)表
企业盖章: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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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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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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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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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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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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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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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职称管理人员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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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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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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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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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完成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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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开
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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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竣工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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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完成销售面积(万�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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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主要
开发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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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专职信用信息联络员(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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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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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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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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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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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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