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1?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春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20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怀化城区各在建项目相关企业:

现将《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1・11”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春节、省“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怀安委〔2017〕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在建工地要加强春节期间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尤其是电火的安全管理;

    二、各在建工地要加强春节期间人员值守,制定值守方案报监理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三、各在建工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报监理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批。

 

 

附件:《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1・11”电视电

      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17年春节、省“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怀安委〔2017〕2号)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