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怀化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4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市环境保护局鹤城分局、经开区分局,各建筑业(含外来在怀)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怀化城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提升施工现场环境标准,杜绝各类工程扬尘污染现象,推动怀化“五城同创”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怀化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怀化城区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现场检查标准
1.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设置合理并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2.施工现场土方必须进行覆盖,其他裸露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3.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4.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二)洒水降尘现场检查标准
1.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洒水,采用喷雾降尘等,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建筑工地现场风速四级及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3.建筑工地必须配备简易洒水车等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及时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清洁。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所有城区新开工项目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三)建筑垃圾、土方、渣土清运检查标准
1.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在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毕,凡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
3.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4.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四)车辆清洗现场检查标准
1.建筑工地大门内侧应安装使用车辆自动冲洗机,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出场车辆实施有效冲洗,避免污染城市道路;
2.建筑工地必须使用密闭加盖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辆挡板。
(五)施工围挡现场检查标准
1.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安全、牢固、美观、亮化的要求。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主干道两侧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大门口应美观规范,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
3.在建工程外墙脚手架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不破损、不污染,正立面要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标识标牌。
(六)建筑扬尘监控现场检查标准
1.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建筑工地的上风向及下风向分别安装24小时在线扬尘监控系统,全面掌握建筑工地扬尘变化情况。
(七)其他情况的现场检查标准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边坡工程应进行覆盖或采用硬化措施。
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防尘措施。
三、组织分工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联合市环境保护局共同成立怀化城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次扬尘治理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各在建工地扬尘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责任监督员负责。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扬尘治理联合执法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分别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怀化城区建筑工地现场扬尘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扬尘治理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城市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中狠抓落实,在工作中狠抓重点,切实落实联合执法工作任务,确保整体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微博、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有关政策,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提升城市形象。要加强舆论监督,发动群众积极向执法部门提供线索,举报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威慑力。
(三)加强联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联合执法队伍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动执法,互通互联,形成整治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和配合,确保管理链条各环节之间的有机统一,全面提升执法管理的综合效能。
(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联合执法单位要配齐相关执法装备(包括法律文书、取证摄录机等),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取信于民,严禁野蛮粗暴、追车堵截、乱扣乱罚等行为发生。执法人员要严明纪律,密切关系,团结一致,协同作战,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坚持阳光执法,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坚决杜绝办人情案,确保执法安全。
(五)及时掌握信息,加强督促检查。联合执法队伍要注意收集信息、整理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认真做好情况汇总。要加强执法监督,对责任不落实,人员措施不到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约谈问责,对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怀化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