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6-09-01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经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怀化工业园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湘建建函�v2014�w152号)和怀化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6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及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怀建函〔2016〕140号),我局对2016年上半年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专项实验室人员、试验设备、原材料进场检验、配合比质量控制以及砼出厂检验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能够充分认识预拌混凝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关于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工作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自查,强化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管。此次检查企业共31家,其中:检查合格企业13家,基本合格18家,对检查中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和提出整改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未能落实。市本级个别企业和大多数县市区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存在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不到岗履职情况。
2、个别混凝土搅拌企业试验室仪器设备没有及时定期校检和保养,对已坏的设备没有及时维修,设备使用没有记录。
3、原材料进场验收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对不同编号不同批次进场的原材料逐一进行抽样检验,有个别县市区商品混凝土企业根本没有对原材料进行抽检试验,设备完全成了摆设,企业留置的混凝土试件没有硬性标识。
4、现场原材料未分区堆放,也未搭设防护雨棚和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对砂含水量未及时检,含水率得不到有效控制,市本级个别商混企业原材料堆放场地的积水现象和污水排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5、原材料试验记录涂改处较多,签字虚假,检测数据与试验报告不相对应、不真实,使用废止的试验检测规范。
6、配合比中粉煤灰掺量超标,不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存在设计配合比与实际配比不符,没有制定晴雨季节和泵送、直卸混凝土配合比,配合比上所注明使用的原材料与现场的原材料不相符等现象。
7、市本级仍有个别企业没有按照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城区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标准,在砂石材料的储存料仓四周�v含进料口�w、骨料传送带等部位采取全封闭措施,露天堆放的材料也未采用防尘网进行全方位覆盖处理,混凝土搅拌设备、粉料筒仓没有使用收尘设施,搅拌站出入口没有设置专用的车辆冲洗设施、设备,车辆冲洗也没有记录,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整治不到位。
三、整改要求
1、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辖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监督管理,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原材料的检试验环节、实验人员上岗资格、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供货合同、交接检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原材料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抽样和随机抽样的频次,及时掌握原材料的质量状况,要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合格。同时,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核查,对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工程项目要立即督促整改,并按规定认定上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对拒不整改的,视同“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和落实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制度,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混凝土进场检验关,杜绝使用无资质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进入施工现场。
3、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问题整改。落实企业质量责任制,强化生产质量控制制度。用科学的管理和控制手段来保证混凝土的生产质量,使生产操作规程化、生产管理制度化、品质控制科学化。完善设备管理、原材料检验台账,加强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手段和出厂检验力度,落实好商混检测监控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实现原材料检测数据采集上传和合格证按照统一的防伪模板出具,确保混凝土质量稳定。有计划地组织企业试验人员进行试验操作培训,不断提高企业试验人员的业务操作水平。同时,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不到位和拒不整改的企业,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附件:
1、怀化市2016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企业及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汇总表(市本级12家)
2、怀化市2016年上半年预拌混凝土企业及混凝 土专项质量检查汇总表(县市区23家)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