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22 00:00 信息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估价管理,根据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估价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各房地产估价机构贯彻落实《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房地产估价相关法规制度情况。

(二)估价机构执业情况。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总体情况;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及签署估价报告情况;内部管理及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业务承揽和收费情况;信用档案建立和上报情况;执行房地产估价技术标准和规范情况;估价档案管理情况等。 

(三)分支机构管理情况。包括:一级机构对分支机构管理和估价报告质量控制情况;分支机构业务承揽和收费情况;分支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及签署估价报告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为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两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6年6月21日前,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2014年1月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主管部门检查阶段。2016年6月22日至6月2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开发科对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迎检准备。检查中发现估价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依程序处理。 

(二)请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5点前,将自查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建开发科。 

联 系 人:郑宇培

联系电话:2720473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