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31 18:30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湖南省委网信办、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湖南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应急联发〔20249号)要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问题系统综合治理,依法查处打击相关证书涉假违法犯罪活动,对照应急管理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链条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实现五个一批目标: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惩治一批假冒政府网站平台的团伙,查处一批持假人员和用假企业,淘汰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的机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通过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412月底。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组织用工企业和培训考试机构自查自改。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企业全面排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情况,通过指定查询平台核验证书真伪,并跟踪查验结果,做好督促涉假证企业问题整改和假证问题线索收集、整理工作对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园区安监局,矿山监管科、危化烟花科、工贸监管科)。督促考试机构(含考试点)主要负责人对照考试点建设标准和考试相关规定,重点排查考培不分、考试纪律松散、监考不严、纵容参与考生作弊、勾结倒卖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好闭环管理工作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标准,重点排查学时不足、不按大纲施教等弄虚作假问题对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责任单位:沅陵县应急管理局、芷江县应急管理局、洪江市应急管理局、靖州县应急管理局、宣教科)。

(二)从严实施监管和执法处罚。综合运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落实逢查必检证书工作要求,在执法检查中将本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为必检内容之一,对发现存在无证或持假证情形的,除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应对用工企业进行处罚,树立严查涉假证书的鲜明导向。对于培训考试机构的检查,要采取调看监控视频、电话回访、核对培训考试档案等方式,对于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依法依规处罚和责令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从事培训考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要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园区安监局,矿山监管科、危化烟花科、工贸监管科、行政执法科、宣教科政策法规科分工负责)。

(三)强化典型案例曝光和警示教育。坚持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定期梳理筛选出一批典型案例,针对无证上岗、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件、平台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考试弄虚作假等问题在主流媒体上集中曝光,发布公益提示短信,深化警示震慑效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园区安监局,宣教科、政策法规科)。

(四)畅通查询投诉举报渠道。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应开辟证书链接查询端口,统一通过应急管理部国家安全生产考试微信公众号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https://cx.mem.gov.cn)、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 https://zlaq.mohurd.gov.cn)、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提供查询服务,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假冒证书辨识度;开辟投诉举报窗口,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投诉举报窗口和安全生产举报热线等渠道提供假冒政府网站、制假售假用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政策、假证危害、证书查询方式等多方位宣传,将其纳入2024年安全宣传五进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假证(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园区安监局,矿山监管科、危化烟花科、工贸监管科、行政执法科、宣教科应急指挥中心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7中下旬)。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针对涉假治理行动重点内容进行专项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为高标准推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保证。

(二)自查自改(721日至820日)。各相关科室根据重点任务分工,督促用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考试点)完成涉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发证、使用等环节自查自改工作,并建立自查自改和涉假台账备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做好闭环管理。

(三)监管和查处(821日至1231日前)。各相关科室结合职责和任务分工,紧扣涉假专项行动重点内容,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固定用工场所检查和临时用工施工现场检查相结合、坚持固定企业群体检查和流动临时用工检查相结合,构建常态化全覆盖无死角监管网络。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用假、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依照职责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制假售假案件,负责深挖背后的问题线索并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市应急管理牵头成立全市涉假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负责出台全市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组织实施。同时成立涉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艾志刚任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宣教科,负责统筹协调,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园区安监局要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细化工作任务,推进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行刑衔接。要密切与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协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实施。

(三)强化跟踪问效,建立长效机制。要主动跟踪对接涉假案件受理、查处进展,及时报送涉假问题查处情况,市局汇总采取一类一通报”“一季度一通报等方式进行曝光。各相关单位、科室8月、10月、1225日前汇总本级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报市局宣教科,并于202412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办公电话:2851688,电子邮箱:602939868qq.com

附件:工作情况统计表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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