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06 15:59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huaihua.gov.cn/yjglj/。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还将采用报纸、电视报道及微信(怀化应急管理)、本局办公楼公示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2.书面申请。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通讯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610室,邮政编码:418000,咨询电话:0745-2247239,传真号码:0745-2252600,电子邮箱地址:hhyjglj@163.com。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夏季作息时间),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
(三)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怀化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书面申请渠道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建议使用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申请表》)。
2.网上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登录网上受理平台(网址:http://www.huaihua.gov.cn/huaihua/c100285/ysqgk.shtml)提交申请。通过网上受理平台申请的,应与本机关电话联系确认。
(四)办理申请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六)相关说明
1.申请人可先在相应的主动公开平台上检索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如:怀化市应急管理局网址:http://www.huaihua.gov.cn/yjglj/。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3.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机关纪委投诉,监督电话:0745-2235705。通信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626室,邮政编码:418000。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