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3-10 10:39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实施监督执法计划,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现代化新怀化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市级部门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并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按照分类分级执法规定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全市范围内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和专项执法工作。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或其他重要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综合监管检查。
(二)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市局按规定开展对中央企业在湘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省属企业一级及一级以下分支机构和市属企业的监管执法。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开展辖区内除纳入省、市范畴外的其他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纳入重点计划执法的企业,原则上对应一个计划执法主体,其他执法主体不得对其开展执法检查。
(三)抓好市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管执法。年度内市局重点执法企业28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6家,工贸企业8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6家,培训机构2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单位不少于55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8家,工贸企业2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6家,烟花爆竹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店7家,培训机构2家,安全评价或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3家,救援预案4家。专项执法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或重点时段执法检查范畴的企业随机抽选确定。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减监督检查对象的,可依程序及时调整。(各行业具体计划见附件)
(四)加强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省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开展重点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精神,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依法组织查办辖区内较大案件、较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较大事故处罚案件和跨县(市、区)案件,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罚,强力“打非治违”,依法高质量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县(市、区)应急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监督指导力度,对挂牌督办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现场督导,推动事故调查按时结案和质量提升。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特别是高风险作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四、案件办理要求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办案程序,全面应用“互联网+行政执法”系统。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可将行政处罚案件交由具有管辖权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可直接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科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严格执法程序。严格依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以执法促普法。坚持精准执法、精准普法,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和从业人员关键岗位,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每一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普法宣传的过程,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强化执法监督。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督促计划落实。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监督指导县(市、区)分行业领域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确保省市县执法计划有效对接,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市局政策法规科要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案件的质量评查,对局本级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并定期内部公示,对各县(市、区)执法案件每季度进行抽查并通报情况。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的执纪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底线,寓执法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