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市环保局于2016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工作内容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尾矿库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纳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名单,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对核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治理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治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各单位自查、环保部门核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等情况,建立较大风险源(较大风险等级单位)数据库。
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辉连带队对违规企业进行调查
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违规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