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是一种常见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极大,在工业上应用广泛,一般液氨可作制冷剂,接触液氨可引起严重冻伤,氨气与空气或氧气混和会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储存容器受热时也极有可能发生爆炸。氨气能侵袭湿皮肤、粘膜和眼睛,可引起严重咳嗽、支气管痉挛、急性肺水肿,甚至会造成失明和窒息死亡。因生产实际情况,今年大康食品公司制冷车间停止使用,在管道和储罐共余留了约7吨液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妥善处置余留氨气,园区安监局联系了洪江市危化救援队制定了周密安全的转运方案,9月10日,经过一天的努力,大康肉类食品公司余留液氨全部转运,转运过程安全顺利,彻底消除了这一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