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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至2020年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4 10:54 信息来源: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9至2020年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的公告

为促进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社会审计监督作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建立公立医院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湘财会〔2012〕3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财201614号)及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精神,现就2019至2020年市公立医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仅为市直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选聘6家会计师事务所,一经确定,两年。医院不得连续3年聘请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约定书》由医院与被选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签订。

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收取

计师事务所应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工作,向各公立医院收取审计费用,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0183号)和关于明确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2016年度行业公约收费最低控制线的通知》(湘注会评行监〔2015〕63号)要求,具体费用由市直公立医院与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质的确认

(一)资格确认的程序。参与全市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向市卫生健康委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2020年度怀化市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质申报表》(附1,待市卫健委审核确认后,共同下达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确认名单,并在怀化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确认的条件。申请参与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选聘业务的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境内,依法经湖南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处于正常执业状态,注册地在怀化市

2.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或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惩

4.注册会计师人数在10人以上,上一年度业务收入达100万元以上

5.2017至2018年度所开展的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综合评价达到“良”以上等次;

如同时满足以上(1)(2)(3)4)(5项条件不足6家会计师事务所,则综合考虑在阻击新冠肺炎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及审计能力,补足6家会计师事务。

申请参加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如实填列《2020年度怀化市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质申报表》(附1,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2019年本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

3)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行政审批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相关制度。

、工作时间及要求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申报定于20203月26日至3月3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确认时间于202042日前结束,3日前正式挂网公布。

(三)各公立医院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时间统一定于2020410日前结束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怀化市卫生健康委财务科张晔,联系电话:0745-2253723。

附件12020年度怀化市公立医院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资质申报表

市直公立医院年报审计选聘

                        

              怀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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