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些“旅游业务”存在风险
发布时间:2023-03-28 10:23 信息来源: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渐升温,出现了不法企业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投资“旅游”项目、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投资,非法吸收资金现象。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辨识能力不强,设置“高回报”诱惑陷阱、诱导投资,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在此提醒,警惕以下几种旅游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会员卡游”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高额办卡费用,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以安排旅游形式返利,或定期给予分红。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投资项目游”
以投资、加盟、入股开发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获得高收益,鼓动消费者投资。这些项目有些本身就存在巨大风险,一旦失利,损失将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三、“不合理低价游”
所谓的“不合理低价游”,本身就是一种宣传的噱头,是经营者为了吸引关注度而采取的营销手段。“不合理低价游”的团费有的根本不足覆盖交通、住宿的最低成本,有的甚至“零”团费,背后往往是胁迫或诱骗购物、二次消费等行为。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警惕“不合理低价游”背后的陷阱,选择合规的旅行社及合理价格的旅游线路。
温馨提示
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消费者要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个人参与非法集资的,法律不保护,损失由个人承担。广大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骗局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2345)。
怀化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