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统计局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怀化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02 09:22 信息来源:怀化市统计局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结合本机关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及内容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及内容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怀化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怀化市统计局网站查阅该《目录》。下列事项不属于公开范围: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怀化市统计局网页频道公开信息,具体网址为http://www.huaihua.gov.cn/tjj/。此外,根据实际情况,还通过怀化统计微信、统计公报以及出版物、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1)受理机构:怀化市统计局办公室。

(2)办公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中路2号(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21楼)。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745-2723821

(5)传真号码:0745-2722855

   (6)邮政编码:418000。

2、申请提出须知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处理申请的程序和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怀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的“依申请公开”栏目

(http://www.huaihua.gov.cn/huaihua/c100285/ysqgk.shtml)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4)本机关收到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申请后,应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正或更正。对要件完备的申请正式登记受理,除可以当时答复或提供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区别下列情况予以答复或提供:

① 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渠道;

② 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渠道;

③ 被申请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④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

⑤ 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

⑥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⑦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5)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答复;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将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6)本机关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怀化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