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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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商务局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31 10:40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怀财绩﹝2019﹞57号)要求,现将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及机构情况

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以下简称我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2018年年初编制预算人数为60人,其中在职行政编制44人,全额事业财政拨款编制16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0人,其中,年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67人,经费自理人数3人。内设科室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政策法规科、电子商务科、市场体系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对外贸易科、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科、流通业发展科、口岸办、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市场秩序科、军粮供应科、粮食资产管理和统计科、粮食行业发展科、粮食调控和储备科、粮食行业发展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机关党委等、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中心、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市“12312”投诉举报中心等。

2.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我国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协调管理全市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指导我市对港、澳、台地区贸易和经贸合作活动,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保障军队粮食供应;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拟定怀化异地商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口岸的规划、申报及有关审批工作;承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商务和粮食流通的统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网络建设。

3.重点工作计划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2)围绕承接产业转移,强力推进招商引资;(3)放大开放平台作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4)实施内贸提质工程,促进消费转型升级;(5)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预算资金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为3,979.21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3,705.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转263.28万元。

2.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2018年财政预算我局整体支出2,971.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27.6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6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5.76万元,资本性支出15.45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1.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具体包括:基本支出2,11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3.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22.70万元)。

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可用指标2,188.67万元,实际支出2,116.07万元,节约72.6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延迟支付。

基本支出2,116.07万元,未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

(1)工资福利支出1,593.37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

(2)商品服务支出522.70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会议费和培训费方面:2018年会议费和培训费54.75万元比2017年8.15万元增加46.60万元,主要是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机构培训费20万和商贸流通等项目会议有所增加。

(3)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365.76万元,主要是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15.4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 “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3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预算。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本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公务接待106.96万元,公车运行费13.70万元,合计120.65万元。公务接待比2017年20.35万元增加86.61万元,增幅425.60%,主要是投资促进事务局招商引资接待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13.70万元,比2017年11.38万元增加2.32万元,增幅20.38%。

3.“三公经费”管理

公车出行有派车单,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加油卡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公务接待实施“接洽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菜单”流程管理,严控“接待次数、接待金额、陪同人数”标准。实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公开制度,有效控制了基本支出。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

2018年度我局机关由市政府和市委安排、人大审批安排专项项目8项,投入专项资金586.9万元,均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要项目见下表:

项   目

金  额(万元)

2018年口岸经费

45

2018年健康博览会经费

280

2018年物流标准化经费

76

2018年招商引资经费

0.67

2018年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费

20.3

2018年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经费

46.67

2018年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经费

10.07

2018年电子商务经费

52.46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专项资金实际使用452.05万元,预算支出完成率77.02%。使用资金主要集中在健康博览会经费、电子商务经费、物流标准化经费、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经费、口岸经费、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经费,专项项目均已实施。

3.专项资金管理

为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怀化市市本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就重点专项项目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专项业务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制度执行,大额资金支出实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项目招标、评审、结算按政府采购办、评审办、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外经科要求进行,确保资金使用公开、公正、科学、高效,专款专用、不被挤占、挪用、借用或随意调整,实行报账制管理等原则执行。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专项组织情况

本局专项“物流试点项目专项审计”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竞争1招标,由湖南明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承办,项目已完成;专项“2018健康产业博览会”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招2招标,由湖南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办和建设,已完工项目工程决算由怀化市财政局评审投资中心对预算进行评审。

(二)专项管理情况

2018年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经费由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科承办实施;2018中国食品餐饮博览会经费由怀化市食品行业协会承办实施;2018年怀化电子商务工作由电子商务科承办实施;2018年物流标准化工作由流通业发展科承办实施;2018年口岸工作由口岸办承办实施。各管理科室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控制体系要求实施专项项目。

四、资产管理情况

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和办公用品严格按照《资产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配置和处置,按计划购置办公用品。2018年资产配置29.29万元,无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资产处置规定、程序处置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使用、审批、稽核等内部管理规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度评价得分为90分。

(一)经济性分析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116.7%,超过控制标准;“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无变动。

2.对2018年健康博览会经费等重点工作安排资金586.9万元。基本保障了专项重点工作。

3.预算执行与管理好。上年结转纳入本年度预算收入,预算完成率96.14%,公用经费控制率43.73%,“三公经费”控制率90.04%,政府采购控制率92.78%,本年度无新建楼堂馆所,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除政策性工资预算追加外,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有效性和效率性

1.突出招大商引强企,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

全年全市引进500强项目13个,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275.5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3.9%;实际利用外资5640万美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01.3%。

(1)精心服务领导招商。积极推进“对接500强提升产业链”行动。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现代商贸物流、生态文化旅游、医养健康(中药材)、电子信息、现代农业“五大千亿产业”,深度对接了一批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企业500强。特别是精心抓好市委、市政府领导招商的服务保障及交办事项的跟踪落实。全年共接洽来怀投资考察的企业230余家、客商420余人次。全面梳理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落地难等问题并形成专门材料上报市政府,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了决策依据。

(2)创新招商引资机制。出台了《怀化市驻点招商工作方案(2018—2020年)》《怀化市产业招商工作方案》《怀化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方案》。在北京、上海、重庆等6个城市分别设立了招商联络处,进一步加强加深了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地区的对接,进一步拓展了招商网络、增强了招商质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现代商贸物流、医养健康、农产品精深加工等6大产业招商小组,赋予招商职责、明确招商任务、给予经费支持;建立了招商引资一月一调度一排名一通报的机制,尤其是对重大签约项目进行随时调度,有效提高了新签约项目的履约率、落地率、开工率。

(3)开展专题招商活动。开展驻点招商、产业招商、活动招商等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招商方式,对接洽谈了东方好莱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苏宁环球集团、京东集团、中国电子商会等一批知名企业,举行了知名企业代表团来怀投资考察座谈签约会、2018湖南-长三角经贸合作洽谈周怀化招商推介会、怀化市承接国家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项目对接签约会等6次大型招商项目集中签约活动。

2.培育市场流通主体,内贸消费实现新升级

狠抓限上企业和重点商贸服务企业培育,全年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59家,超过省定任务131家,新增重点商贸服务企业26家。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65.19亿元、增长10%,其中批发销售额增长9.7%,零售业销售额增长11.1%,住宿业营业额增长9.8%,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5.2%。

(1)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全国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城市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联合验收。大力推进农产品冷链流通示范建设,全市冷库库容增加到23.02万吨,目前在建冷库库容约10万吨,有效提升了我市农产品冷链流通水平,较好地解决了农产品运输难、储存难等问题。协调推动经开区智能公路物流港建设项目、佳惠武陵山农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等31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1.2亿元。

(2)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成功争取我市获批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整体推进市,麻阳县、中方县、沅陵县、靖州县、芷江县获批2018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新增湖南淘农村、麻阳果果绿2家湖南省电子商务重点培育项目企业,新增省级电商认定企业 6家、总数达到 61家,纳入省商务厅统计的电商企业达到244家。怀仁集团、大三通、第五元素3家企业成功入列2018年湖南省电商百强企业。全年全市电子商务销售额约180亿元,同比增长30%。

(3)组织举办系列展会。成功组织举办了2018湖南西部(怀化)第十届汽车展销节、2018湖南(怀化)国际汽车博览会暨精品房产展、2018武陵山(怀化)国际健康产业博览会等重点展会,累计观展人数超过30万人,现场交易额突破8亿元,签约合同交易净额突破13亿元。

3.打通国际物流通道,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

(1)加快建设开放平台。深入推进“对接自贸区推动走出去”行动,推动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在我市落地生效。建成了公共保税仓、铁路口岸等一批开放型平台并投入运营,成功开通了怀化—明斯克中欧班列,成为我省除长沙之外第二个开通中欧班列的城市,打通了我市乃至武陵山片区、大西南地区、东盟地区联通欧洲腹地的快速通道。截至2018年底,共开行怀化中欧班列21列962个集装箱,货值8900多万美元,聚集了长三角、珠三角及武陵山周边地区的货物。各类开放平台的建成使用,有效提升了我市进出口通关效率。

(2)积极培育外贸企业。坚持把引进和培育外贸企业作为扩大对外贸易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为广大外贸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组织举办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关检融合操作系统专题培训,30余家外贸企业参训。目前,全市共有进出口企业252家,其中有进出口实际业绩企业59家,新谱乐器、金鑫新材料、会泓新材料等22家外贸企业“破零”,汉华化工、雄雅贸易、前锋黑石等15家外贸企业“倍增”。

(3)扩大对外经济合作。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等国家战略,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境外经贸对接活动,共组织100余家企业参加了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2018中部(长沙)进口博览会等系列重点展会。支持水电设备、电子科技、资源勘探等优势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湖南云箭集团正在执行的外贸项目合同金额约2820万美元,正在跟进的外贸项目金额约14亿美元。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8152万美元,完成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3400万美元。

4.落实粮安考核责任,粮食安全强化新保障

(1)切实抓好粮食收储。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怀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8〕17号)。积极巩固和发展与粮食主产区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粮食产销合作关系,与常德市粮食局签署了《产销合作框架协议》。全市入统企业共收购粮食16万吨、销售粮食26万吨。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给我市的1.5万吨增储任务和2018年度6149吨市级储备粮轮换任务、848吨市级储备粮油轮换任务。

(2)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积极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洪盛源油茶产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新晃洞藏红米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争取怀化盛源油脂有限公司投资的油茶籽鲜果处理及果壳循环利用建设项目等14个项目入列2018全省“粮油千亿产业”项目。全市粮油加工和物流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其中粮油加工产值达到60亿元以上。

(3)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完成中晚稻收获粮食质量监测任务,扦取样品240份,合格率达100%。对辖区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市级储备粮和县级储备粮收购、轮换、在储质量情况进行了抽样监测,共监测省级储备粮23份、市级储备粮18份、县级储备粮13份,合格率达100%。对1家国家级放心粮油企业、15家省级放心粮油企业产品质量监测进行了全覆盖、常态化监测,产品质量合格率100%。抽检市场流通粮油样品23份,合格率达到100%。

(4)积极开展粮食宣传。积极开展“世界粮食日”、全国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活动,组织人员深入社区、集市、企业和学校进行产品展示和宣传,共举办培训讲座8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8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爱粮节粮和粮食安全意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5)优质保障军粮供应。严格规范军粮购买手续,不断完善军粮保供机制。加强军供财务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军粮差价补贴。严把军粮入库质量关口,认真落实一批一检一报告制度,对军供站的军粮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样品10个、合格率达到100%。

5.依法加强行业监管,行业秩序展现新形象

(1)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持续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全年开展业务法制宣传活动6次,特别对新修订的《宪法》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干部职工参加学法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实现省商务厅下放的成品油零售审批权限“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全年共办结新建加油站验收审批事项1件、迁建加油站验收审批事项2件,办结加油站法人、名称、地址等变更申请审批事项18件。主动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开展工作评议,全部办结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其中主办3件会办5件)、政协提案8件(其中主办5件会办3件),满意率达100%。

(2)全力抓好综治维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对管理的行业商协会深入开展了摸底调查,未发现涉黑线索。深入开展“三城同创”,对市城区农贸市场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上报市政府。指导督促各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按照“三城同创”要求和标准积极完善各项硬件设施、加大宣传力度等。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成功平息化解外贸租赁公司安置户上访事件,全年共接访5批次20余人,办理群众来信(包括网上信访件)、市长热线等共23件。积极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了商务和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取缔非法加油站(点)百日行动、消防车通道拆违疏堵等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85人次,检查企业622家,曝光非法违法企业9家,查实举报的非法违法行为11起,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家,关闭取缔企业9家。

(3)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对吉程别克、起亚等15家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对个别企业存在的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纠正;对飞达商业广场、新世纪优果超市、佳惠超市等6家企业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企业的不规范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切实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粮价、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计量作弊等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行为。对大康九鼎饲料公司、芷江湘大骆驼饲料公司转化重金属超标稻谷进行了全程无缝监管,杜绝了不合格粮食流向口粮市场。

(三)可持续性

1.聚焦重点产业发展,提升商贸物流层次。

2.狠抓项目落地开工,增强招商引资质效。

3.实施项目提升工程,促进消费转型升级。

4.加快口岸平台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减压工作压力大。

(二)专项项目预算金额无法满足专项工作。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按照经济科目类款项支付,严控超范畴和超金额日常公用经费业务发生和支付。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对专项项目资金安排和拨付应严格按照批准计划、进度拨付到位,便于完工项目及时办理结算。

怀化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9.6.25

附件2部门整体绩效指标表(2018).doc

附件3.整体基础数据表(20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