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公示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15 15:55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
公示说明
鹤城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为应国家相关部门要求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该报告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报告内容较完整,论证较充分,排污口设置基本合理,现按《关于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函》(湘环函〔2021〕71号)相关要求,现将《鹤城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向社会予以公开,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对此报告论证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反馈。
公众反馈方式和途径:13874453535、51496000@qq.com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2023年2月10日